| ZT-約伯的憤慨與朋友的安慰(伯四--三十一) |
| 送交者: xiaoke_01 2007年05月19日22:28:4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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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奧秘的信心 by 卡森 ( D.A Carson )
約伯的哀嘆激起了他三個朋友不得不打破沉默。好戲開場——以利法、比勒達、瑣法,每個人輪番上陣,要糾正約伯的神學觀,引領他悔改。每人在講完後,約伯回答,如此一再重複。但是到了第三回合時,比勒達才急急講了短短一段話(二十五l-6);瑣法根本沒機會搭上這一輪。這時約伯真是很生氣了,於是作了非常長的講詞(二十六一三十一),使他的對話者噤若寒蟬,但卻未能使他們信服。 約伯和他的朋友對於環繞在約伯身邊的苦難問題,深深代表了彼此根深蒂固以及不同的立場。我們可作簡單的摘要如下:(1)約伯的朋友以譴責的心態,提出膚淺的回答。他們神學立場的核心可以用以利法的問題為代表:「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按我所見,耕罪孽,種毒害的人,都照樣收割。」(四7-8)(2)約怕自辦,並回以難題。他並沒犯什麼值得受此苦難的罪惡。讀者都知道這是真實的:約伯受苦,只因神要向撒但顯示他僕人的靈性正直,並非因為約伯該受懲罰。 但為能感受他們辯論之激烈,我們可以看看他們的幾句詩詞。以利法首先很技巧地強烈抨擊約伯的哀嘆。畢竟,約伯曾對許多其他受苦難的人提供過忠告與幫助。[但現在禍患臨到你,你就昏迷;挨近你,你便驚惶。」(四5)此項控訴不僅是指約伯前後不一致,而且如下節經文所示,暗諷約伯犯了絕頂的虛偽之罪。「你的倚靠,不是在你敬畏神麼?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純正麼?」(四 6)這問題本身原可當作是鼓勵,是溫和的恭維。但是接下來的經文(前已引述):「無辜的人,有誰滅亡?」顯出這都是陷阱,使問題本身變成尖刻的諷刺。 以利法覺得光以理服人還不夠。他宣稱自己是從夜間得異象的。向他顯現的靈問他說:「必死的人豈能比神公義麼?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麼?」(四17)當然,這個問題的本身指出重要的事:當我們在困難的問題上尋求神,必須謹守謙卑。但是以利法的表達卻更強烈。愚妄人和惡人都要被神毀滅,他至高至聖,要滅盡那些徒勞中盲目鑽動的人。「至於我,」如果是我,受到像你約伯這樣的苦難,「我必仰望神,把我的事情託付他。」(五8)我會知道他是能重建他子民的那一位;我會閉嘴,坦承我的罪,求他救助釋放。「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的管教。因為他打破,又纏里。他擊傷,用手醫治。你六次遭難,他必救你,就是七次,災禍也無法害你。」(五17一19)換句話說,約伯,如果你坦承你的罪,祈求神的至善,你會發現自己又可恢復你從前的安樂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以利法當而皇之地宣告:「你須要聽,要知道是與自己有益。」(五27) 然而約伯並沒有那麼容易被打發掉。一開始,他討厭朋友的缺乏同情心,以及他們那閃爍不定、故示謙虛的態度。「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我的弟兄詭詐,好像溪水,又像溪水流乾的河道。」(六14-15)約伯能看透他朋友心中未現的恐懼:如果宇宙不如他們想的那般井然有序,那麼他們自己便沒有了安全感:「現在你們正是這樣,看見驚嚇的事便懼怕。」(六21) 約伯的請求既激動又堪憐:[現在請你們看看我,我決不當面說謊(亦即隱藏罪惡),請你們轉意,不要不公,請再轉意,我的事有理。」(六28一29) 約伯再次回顧他的苦難。他只希望在自己受試探違棄神話語以前就死去(六10 )。最後他轉向神祈求憐憫:「求你想念,我的生命不過是一口氣,我的眼睛必不再見福樂。」(七7)但他也不願說他所受的苦難是公平的:「我不禁止我口,我靈愁苦,要發出言語!我心苦惱,要吐露哀情。」(七11)他祈求神撒手讓他死去;他的日子沒有意義。實際上他是在問:「為什麼和我過不去?為什麼用這樣的方法和任何一個人過不去?」(參七17-19) 約伯倒也並非自稱完美無罪,他只是辯稱他任何想得到的罪,都應該不足以成為全能者的箭靶子。「鑑察人的主啊,我若有罪,於你何妨?為何以我當你的箭靶子?使我厭棄自己的性命?」(七20) 這一切對比勒達來說太過分了。他無法像以利法那樣動聽地詭辯,也不會用夜晚異象來鞏固自己意見的權威性。他只是大力覆述傳統的答案。「這些話你要說到幾時?」他問約伯,「口中的言語如狂風要到幾時呢?神豈能偏離公平?」(八2一3) 這是問題的重心所在。約伯很確定自己不該受這麼多苦難,險些要指責神不公平。但是,神必然是公平的,而且他的公義遍滿全地。如果你受苦,當然是你該受;比勒達另一方面向約伯保證,「你若清潔正直,他必定為你起來,使你公義的居所興旺。」(八6)任何再愚蠢的人都可以看出他的含義:神沒有使約伯公義的居所興旺,證明約伯並非清潔公義。而另外一個可能的選擇。就是神不公平;而這是完全無法想像的。 比勒達的基本假定——神是公平的——這一點約伯並無異議。「我真知道是這樣,」(九2)他也從未否認過:「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在此句內容中,這個問題並不是問一個凡人怎可能在神面前純潔公義;乃是在問,一個凡人怎樣能在神面前辨明為義。約伯說,就把神的公平看作是已知情況下吧!但是我的問題是,這次我自己也是公正的,而我卻正在不公平地受著苦。但是我如何向神證明?我如何在他面前辯明為義?「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他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九3一4) 約伯的問題不在於神離他太遠,而是約伯辯不過——雖然他很確定自己是無辜受苦(讀者知道他是對的)。約伯找了一些證明神偉大的證據後,下結語:「既是這樣,我怎救回答他,怎敢選擇言語與他辯論呢?我雖有義,也不回答他。只要向那審判我的懇求。」 (九14一15)的確,所有神的力量都可能被移作他解,約伯辯稱:「我若呼籲,他應允我,我仍不信他真聽我的聲音。他用暴風折斷我,無故的加增我的損傷。我就是喘一口氣,他都不容,倒使我滿心苦惱。若論力量,他真有能力,若論審判,他說誰能將我傳來呢?」(九16一19)從約伯的困境,固然可看出神的至高無上,但似也暗示了神的無情。神太崇高了,以至於約伯在試煉中的言論也受到拘束:「我雖有義,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我雖完全,我口必顯我為彎曲。」(九 20) 約伯並非否定神的至高無上,完全不是這樣。「世界交在惡人手中,」約伯論道,是神他自己「蒙蔽世界審判官的臉。若不是他,是誰呢?」(九24)約怕不以膚淺的神義論解說神是任自然律而行,也不說神是因不夠強大有力,預知能力也不足,所以才無法帶出好事。約伯認為,神就是那麼至高無上,以致他能帶出好事與壞事。而問題也在於此:如果我也相信神公平,我該怎麼回答?「善惡無分,都是一樣。所以我說,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九22) 因此約伯把一些尖酸的話回覆他的朋友。無論約伯多潔淨,他的朋友總認為他不夠潔淨,這是他朋友們所持的立場。「我若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的手。你還要扔我在坑裡,我的衣服都憎惡我。」(九30一31) 約伯再次由對朋友說話轉而以他痛苦的心靈對神說話(十1)。「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這事你以為美麼?」(十3)約伯問。「你的日子,豈像人的日子。你的年歲,豈像人的年歲,就追問我的罪孽,尋察我的罪過麼?其實,你知道我沒有罪惡,並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的。」(十5一7) 約伯堅稱事情的真相是:神賜他生命與慈愛,也照管保全他的心靈(十12),只是卻立意要他經歷此一悲劇士如果神早知他有此下場,為什麼一開始讓他生到世界來?「你為何使我出母胎呢?不如我當時氣絕,無人得見我。」(十18) 瑣法這時開講。他以堂皇超越的詞彙描述神。在他眼中,約伯的話語駭人聽聞。怎麼可以有人竟敢對神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你眼前潔淨。」(十一4)約伯一直求神講話,給他解釋。「惟願神說話,」瑣法也同意,但是「願他開口攻擊你。」(十一5)神又聖潔又超越,約伯如此污穢罪惡。其所受的苦難其實遠抵不上他的罪惡呢!神一定還忘了他的其他某些罪惡。難道約伯不承認這位難以測度的偉大神是不能欺哄玩弄的?「他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他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十一11) 約伯帶著輕蔑回答說:「你們真是子民哪,你們死亡,智慧也就減沒了。」(十二2)他看透他的朋友:「安逸的人心裡藐視災禍,這災禍常常等待滑腳的人。」(十二5)「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十三5)如果他們還要繼續喋喋不休說這些廢話,還不如回到目前為止他們惟一所表現的智慧,就是首七天的智慧:他們應該閉上嘴。 約伯反覆述說著幾個重點。沒有一點可以逃開神的;有許多證據都證明有些苦難與責罰無關,「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十四1)約伯知道自己是無辜的,他相信經過公平的裁判,將會證明其清白(十三18 )。 第二輪講詞開始,接著又第三輪,這裡不夠篇幅—一觀察,也無法詳述約伯如何回應那些「叫人愁煩的安慰者」(十六2,新譯本),不過可以將之總結為以下幾點: (1)約伯朋友的神學觀太嚴謹,沒有任何變通。比如苦難,就是完全被他們當作責難的懲罰,並沒有無辜者受苦的餘地。在他們的想法裡,這種說詞糟蹋了全能者的公義正直。 (2) 雖然這些朋友急於為神辯護,論及神的美善,但是對約伯所說的話中,都帶有故意紆尊降卑之意,使約伯開始對他們失去了耐性。在他們的話語中,看不出對約伯的同情、憐恤、誠摯的悲傷。他們為神的辯解則成了完全難以忍受的嚴苛。 (3) 切不可將約伯的辯解混淆為羅素( Bertrand Russell)的無神論、休謨(David Hume)的挑戰、屈皮特(DonCupitt)的神學雙向說,或是詩人的違抗:「我是自己命運的主宰,我是自己靈魂的掌舵者!」約伯的講詞乃是一個認識神的人痛苦的心聲,想更清楚認識神。雖然他從不懷疑神的存在,在內心深處信服神的公平,只是從他的經驗來看,無法參透這些他所深信的信仰道理為何。 這便是為何約伯在困惑、自我辯明的當中,會冒出一些信心堅定的精采之語。他非常確定自己的案情,以致希望能找到人作他和神中間的仲裁(九33- 35)。當然,這是神的宇宙,他無法找到這樣的人,但是基督徒在讀這些話時不免想到耶穌的中保角色。約伯並不是要叛逆變節:「他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這要成為我的拯救,因為不虔誠的人不得到他面前。」(十三15一16)他確定他最終必能得到辯明,所以他說:「然而他(神) 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二十三10 )無論十九章25-27節這段困難的經文是如何被詮釋(注2),但至少它們都肯定,約伯絕對相信最終神會為他辯明。 (4)約伯最後一段長的講詞(二十六1一三十一40)重複著許多已發展出來的主題,但是更強化悲苦的張力。現在約伯不僅只是暗示就足夠,他乾脆公開地說神不公平,而且幾乎是蠻橫地辯護自己的正直:「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我指著永生的神起誓,(我的生命尚在我裡面,神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我的嘴絕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 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二十七2一6)二十九至三十一章動人地敘述他在受苦之前,生活中的各種敬虔之舉,真是值得我們再三細讀。約伯誠實、大方、受管教;他救助貧窮,幫助瞎眼的,安慰哀慟的;他立定眼睛不「戀戀瞻望處女」(三十一1);他招待無數陌生人;他絕不幸災樂禍;他也不因財富而歡喜自豪、指望倚靠。他坦率地表示敬畏神(三十一23),同時完全確信自己正直,也完全排除他是因罪受罰的可能性。在他認為,坦承他未犯的罪,不過是滿足了他的朋友,也或許能夠減緩爭議,但這麼做本身是有罪的。他的正直無法允許他如此行。 (5)因此約伯不是只尋求純知識性的答案,或純神學性的辯論。他希望神自己對他作個別的辯明。他希望神顯現、親自賜告他所為。這齣戲不是一個未知論的傑作,而是有關一個認識神、愛神、敬畏神的人,對自己正直的自信,使他渴望與神有親身接觸,求神不僅是提供「答案」,更是親自辯明他苦難的來由。 (6) 我們來看這重要的一點。「於是這三個人,因約伯自以為義,就不再回答他。」(三十二1)他們陷入一個僵局:朋友們堅持約伯犯罪以解釋其苦難,而約伯則堅持自己無辜。但是,神在親自向約伯揭示之後,對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四十二7)的確,約伯也必須為朋友們獻祭、禱告。 真精采。這三個令人愁煩的安慰者為神辯護,神卻指責他們說得不對。約怕這麼死命地為自己辯護,甚至偶爾還越界批評神不公平,神卻強調他的僕人約伯說得對。當然,這並不表示約伯所說的話完全都沒有錯。如我們所見,神責備約伯「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味不明」(三十八2)。在本章最後,我會較詳細地探究約伯在什麼地方對了,而他三個朋友在什麼地方錯了。但是無論如何,解讀神對約伯言論的辯明之後,的確是可以找到有無辜受苦的可能;而報應式公平的這種簡單理論——按照犯罪比例作懲罰——並不適於解釋某些困難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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