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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召與回應 - 作者:達微
送交者: theson 2007年12月16日19:32:1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今天與大家分享一個題目:“神的呼召和人的回應”。請大家先看一段聖經,哥林多前書第九章十六節至二十七節: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夸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做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做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做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做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做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做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着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保羅講這段話,有一個原因,就是哥林多教會中有很多分爭,教會中分黨結派。有的說我是屬保羅的,有的說我是屬璣法的,有的說我是屬亞波羅的。也有的說保羅算什麼,他有什麼資格,他是使徒嗎?“言語粗俗,氣貌不揚。”保羅有什麼資格做使徒呢?大家議論紛紛。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一個人能為主做工有兩個因素:一個是神呼召的臨到,一個是人的回應。或做使徒,或做先知,或傳福音,或做教師,或做各種不同的工作。工作不同不要緊,要緊的是神是否呼召了你。

一. 聖徒都是神呼召的

有沒有不被神呼召的聖徒呢? 聖經上說每一個跟隨神的人都是神予定好的,都是神揀選的和神呼召的。因為每一個人都是門徒。門徒就是跟隨主做主學生的。耶穌說,來跟從我。就是叫我們做他的門徒,跟隨他。所以每一個基督徒都是蒙召的人,正如聖經上說,“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阿。”

同蒙天召。沒有神召喚我們,誰還能跟隨呢。沒有神把一個悔改的心放在我們裡面,我們就不能悔改,更談不到蒙召。保羅又向我們清清楚楚指出來,真正蒙天召,還要有一個更深刻的看見,就是知道神在呼召你。神召喚的方式很多,如以賽亞看見神坐在高高的寶座上,或者像耶利米一樣,神對他說話。阿摩斯是一個修理桑樹和牧羊的,神把他召喚出來。神用各種各樣的方法把人召喚出來,呼召的形式雖不一樣,但被呼召的都清楚是神在召喚。我們不盼望每一個人都有很特殊的經歷,像摩西和基甸那樣被呼召。也不希望像保羅那樣看見天開了,耶穌基督向他顯現。但一定要知道呼召的原則。

二. 呼召與回應的原則

1.呼召的原則

他說:“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着獎賞。”神願意給每一個基督徒獎賞,但是能不能得獎賞,要看你怎麼跑。我們要怎樣跑呢?保羅告訴我們要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斗拳不像打空氣的。一個人跟隨神不是無定向的,要以神的話為引導。不能今天聽這個人這樣說就這樣做,明天那個人強調要說方言就說方言,後天又有個人說神既然造男造女,有了基督應當還有一個女基督,於是又跟着信女基督。這是不行的。真理只有一個,神的呼召只有一個。如果不明白神的呼召和神的真理,我們就是一個無定向的人。很多基督徒不是沒有生命,為什麼在一生中間偏來偏去轉來轉去,總在神的道路上偏離,總在神的話語上出問題呢?原因是在真理上不清楚。在真理上不清楚,對神的呼召就不會有清楚的認識,就更談不上如何回應了。只有認識神、認識神的真理,才有順服,才有跟隨。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對道路、真理、生命三方面的認識就是對主的認識,而且是缺一不可。認識主就是認識神。對呼召的回應、順服、跟隨必須以此為根基。

另一方面,保羅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這句話導出一個關鍵的理念,即要清楚神的呼召和人的順服之間的關係,神的恩典的引導和人的想法之間的矛盾。人有肉身,就很自然地從肉身的角度出發去思考問題,使我們的心偏離。結果是阻礙我們、影響我們去順服神的引導,這是非常需要注意的。因此,“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就成為是否順服神呼召的關鍵。第二十七節最後一句話,在翻譯上有錯誤。“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使人誤會,以為既然連保羅都會被棄絕,還有誰會不被棄絕呢。怎麼能說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呢?其實“棄絕”原文是落選、淘汰之意。在場上賽跑沒有選上,落選了,被淘汰了。神選上了你,神給你機會,讓你參賽。可是你不努力、不準備,結果落選了,被淘汰了。難道能怪神嗎,只能怪自己。將來不能得獎賞,也只能怪自己。“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就是絕對尊重神的主權,絕對尊主為大。我只有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才能順服神的呼召,這是非常重要的。

2.回應的原則

如何回應神的呼召呢?保羅提到兩個原則。第一個原則在第十七節:“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概括起來叫做“甘心順服神攠;第二個原則在第十九節:“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攠概括起來叫做“甘心服侍人”。“甘心順服神”和“甘心服侍人”就是回應的原則。

首先講什麼叫“甘心順服神”?保羅在第十六節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夸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為什麼不得已?我曾思考過不少時間,我想大家也在思考。在傳福音的時候,是心甘情願的去傳,還是裡面有一個障礙,有一個阻力。障礙和阻力就是我們的肉體。這個肉體總是不願我去傳福音,肉體要享受、要前途、要名望,要在世界中有所得着。但是神在我裡面的話語卻引導我,叫我甘心順服神,於是我與我肉體之間就產生了矛盾。有矛盾就有苦惱,就使我停步不前,更不用說甘心了。經上說隨從肉體的就是死,隨從聖靈的就是生命平安。這個隨從乃是征戰中的隨從,是戰士的絕對服從。要隨從聖靈就必須拒絕肉體的引誘,必須制服自己的私慾。跟隨神,就要征戰,在戰場上必須攻克己身,勉強自己甘心。

傳福音絕不限定用口傳,人走到哪裡就傳到那裡,即便不說也是在傳,如同燈一樣,放在什麼地方就在什麼地方發光,不能隱藏。我們也是一樣,到處顯出神的榮耀來。“我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這句話實在需要每一個人認真思考。

我們常常把傳福音看成是:或是我看中了一個人,或是有人願意聽,或是面對一大群聽眾,只要把福音的道理講給他或他們聽,這就是傳福音了。不錯,這是傳福音。然而,這僅僅是用口傳;雖然用口傳是不可少的。要知道我們這個人應當就是福音的化身,無論在什麼地方,無論說什麼,無論做什麼都是在傳福音,因為我們是福音的使者。我們活着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傳福音;只有一個追求,就是讓福音通過我的任何一個方面自由顯明出來,讓感受到的人得益處。基督的馨香之氣既然只是透過我們散發,又當何等盡心竭力呢?既然知道這馨香之氣可以叫人活也可以叫人死,將馨香之氣散發得是否完全,就是關鍵。為此我們每個散發的人都要向神交帳。我們作為福音的使者,若是雜而不純,心若沒有真正向着主,就不可能在每一方面都將主表現得豐滿,也就難以讓人真正感受到主的香氣。如果散發主的香氣不多,散發肉體的臭氣卻不少,恐怕不但不能吸引人反而絆倒人了。在我們身上能不能顯出主的光輝來,這個爭戰是激烈的也是一直到底的。

雖然我們常常講、常常傳,可是在行為上顯不出基督的榮耀來,就是白講,就是白傳。傳與行之間的矛盾,是玷污基督的名,是攔阻人歸向神的極大障礙。帖撒羅尼迦前書1章4至5節社說:“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那裡,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的為人。”這一段話對傳福音講了五方面,就是:言語、權能、聖靈、信心、為人。(權能和能力在原文是一個字。) 首先,要以清晰、準確的言語講出福音的真理;但只有言語是不夠的,還要有神賜的能力;要有聖靈同在,由聖靈作主;要有信心,而且信心是充足的。信心與真道在原文是一個字,說明有了真道才有信心,如果講的不是真道,也不會有信心,因為信心是從神來的。

最後,特別提出為人來,為人是傳福音非常重要的方面。為人,就是我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必須有新生的樣式,必須為主發光,必須與言語相稱。在此,保羅把言語和為人對等,與權能、聖靈、信心放在同樣重要的地位。也就是說福音需要為人來見證。為人就是以行為來傳福音。福音是真理,為人要真實(真理與真實在原文是一個字)。裡面的真理要透過外面為人的真實行為表達。只有福音而沒有相應的為人,就攔阻了福音。

為此,我們必須靠主努力與肉體爭戰。在爭戰中,“不得已”是非常常見的情形。我們一方面想順服神,一方面又想保留一點自己的好處。結果,一方面為主傳福音作見證,一方面在內心深處又有不少掙扎,有不少痛苦。這是一種很正常的情形,希望不要為之困惑。一個被神呼召來跟隨主的人,不但會經歷這一過程,而且非經歷不可。神的愛感動他,神的話臨到他,他清楚神的召喚,也願意為神而活。知道只有一個方向,就是走神的路。可是另外一個方面則是:爭戰,掙扎,困惑,疑惑。兩個方面同時存在。我相信我們每個信神的人也都是如此,我自己就曾在這爭戰中度過了許多年,而且至今仍在爭戰中。保羅說:我真是苦阿!我也與他同說這句話。阿門。主啊,我真是苦啊!然而你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

二.蒙神呼召的標誌 我想,我是真心誠意絕對順服神還是不得已地順服神,這不太要緊,我只要順服。其實,幾乎每次順服都要制伏自己。“攻克己身,教身服我” 、“斗拳不是打空氣的”,是蒙選召的重要標誌。

第二個蒙神呼召的標誌是:“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怎麼講,是不是不傳福音,就要受神的管教?有可能;神是不是會鞭打你呢?有可能;是不是神讓你遇見苦處逼着你走上去呢?有可能.。據我所知,許多神的僕人都有神用各樣方式把他們帶出來的經歷。例如我所認識的一位,當神呼召他的時候,不肯出來,於是生了一場大病,而且病得要死。他清楚是神的意思,禱告說:“主阿,病好了我就去。”病奇妙地好了,他卻違約。然後又病,又禱告,病又好;連續三次,他終於服了,走上宣教之路。我相信神在告訴他,生命的價值在於為神而活,而且是甘心為神活。若不甘心,就沒有價值。有神生命的卻為自己活,就是生病,只有神的管教才能使人清醒,從而明白自己的處境,幡然醒悟。雅歌書一章四節說:“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我們跟隨主是主的吸引,像吸鐵石吸引鐵一樣。二章七節又說:“不要叫醒我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

每一個神的僕人能走上侍奉道路,都完全是主的吸引。我認識一位,當他把一切都捨棄了走上工場時,出現過極大的困惑。因為他開始以為,既有主的同在這條路一定是非常美好,滿了恩典。沒想到這條路是又苦又難,又滿了各樣問題。尤其是他的妻子,更忍受不了。兩人之間出現矛盾,甚至難以解決,非常苦惱,於是他退縮了。他說,如果條件再不改變,我就走不上去了。問題在於當初是不是想好了呢,到底是要環境改變來適應我,還是我改變自己來適應環境?耶穌告訴我們,如果領兵打仗,你這一萬兵能不能打得過那兩萬?若不能,趁早講和;若是蓋樓,也要先計算計算,錢和料夠不夠,如果不夠,趁早別蓋。當一個人為神作工,回應神的呼召的時侯,也要事先想好兩個方面,第一是樂不樂意,神的愛激勵你,就會甘心就會樂意;第二是盤算盤算,屬天的和屬地的、神的獎賞和地上的吸引之間,要如何平衡,怎樣調整;取哪頭舍哪頭,怎麼合算。這筆帳要算清,你到底要得什麼。耶穌說,人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房屋、田產,就不配作他的門徒。“恨”,原文是厭惡。所以我們一定要在神和人之間、屬天和屬地之間有一個絕對的選擇。如果和父母還不能同心,和妻子不能同心,一定要先說服父母、說服妻子,不然在未來的日子裡會遇見很大的麻煩。

三.為主癲狂

保羅說:“我便有禍了”。這怎麼講?經上有一段非常清楚的解釋,請看哥林多後書5章13-15節。“我們若果癲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這就叫做“有禍了”!這個“禍”是因為在心裡有一把火在燒,燒到一個程度,使保羅像癲狂一樣,以致不再考慮世界上的享受了。主阿!我要跟隨你,我如果不跟隨你,我心裡難過到了極點;主阿,我如果不捨棄這屬地的一切,我心裡受不了;主阿!我要跟隨你。所以他說他像癲狂,在他裡面有一個極大的恩典臨到,使他忘乎所以;有一個極大的愛的吸引,使他向着標竿直跑。親愛的弟兄姊妹,當初我們蒙召跟隨主的時候,也都經歷過與保羅近似的被主的愛激勵的過程,這叫做癲狂。有一位弟兄在街頭布道大時候,身上掛一塊牌子,前面寫“我為主癲狂”,後面寫“你為誰癲狂”。我覺得這兩句話很好,為主值得癲狂,為世界值不值得癲狂?為個人值不值得癲狂?許多人為自己的享受、名利,像癲狂一樣地在為之奮鬥阿。簡直是拚了命要去得,要得什麼呢?

保羅說,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他替我死,我為他活;他的愛激勵了我,所以我願意為他而活。因此,一個被主選召的人的第二個特點是裡面有主愛的激勵,雖然不得已,但是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就能制服自己,攻克己身,順服聖靈。走這條路時,是歡歡喜喜,快快樂樂的。當我決定走這條路時,我裡面是滿了平安的。弟兄姊妹,你當初奉獻的時候,是不是也是這樣?是不是也有這樣的爭戰,也有這樣的心志,你是不是被主的愛激勵。

四.甘心

現在,我們談甘心。

第一個甘心,是甘心順服神。“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弟兄姊妹,責任的託付,你感受到了嗎?我感受到了。那是45年前,當我把自己真正交給神的時候。從那時到今天,走過了多少日子。雖然多少次,在一無所有的時候,在看不見光明、看不見前途的時候,我問主,今生為我還能為你作什麼?就這樣下去算了。然而在內心深處,卻有一個拿不出去的責任,一個挪不出去的託付,也就是我一生只為一件事而活。當我放任自己去隨波逐流,去放縱自己,去尋找自己所喜悅的時候,雖然也有一時的快樂,但過後卻滿了痛苦。只好認罪悔改,重新回頭,再仰望他。為什麼?因為我裡面有一個責任,有一個託付。這個責任就是為主而活的責任,這個託付就是為主而活的託付,是永遠拿不去也挪不出的,我們必須面對這託付我們的責任。一位神的僕人對此有一個非常好的概括:“勉強自己甘心,甘心勉強自己”。

你明白神的呼召嗎? 明白了;知道神在呼召你嗎? 知道了;有責任感嗎,有責任感;願不願意?不得已。怎麼辦?勉強自己甘心 ! 這就是我們應當盡的努力。當你清楚神的呼召的時候,你必須作一件事就是求告:神哪,求你加給我力量。我要去面對我父母,我要去說服我妻子。我們一起來到你目前俯伏,勉強自己甘心。

當你勉強自己甘心的時候,你必然進到甘心勉強自己的地步,因為神與你同在。神要吸引你,好像磁石吸引鐵。你不要抗拒,你鬆開手吧,一鬆開手,就被主吸過去了,就快跑跟隨了。勉強的意思就是鬆手,就是把自己交給主,而不是靠自己咬牙、下狠心。當然,交給主,也是要勉強自己的。很多時候,我們不肯把自己交給神,總害怕交給神會出什麼問題,不放心,怕吃虧。神說,你試試看,你松鬆手;你既然有了責任,有了託付,就要相信我是全能的神。當初神對亞伯拉罕說,我是全能的神,你要在我目前作完全人。你信的是不是全能的神?如果是,你敢不敢鬆開你的手?要勉強自己甘心。一勉強自己甘心就進入狀態了,你就發現裡面平安了、喜樂了,可以向前走了。然後經過一個階段,就從勉強自己甘心進入甘心勉強自己。一旦嘗出甜頭,有了經驗,下次遇見難處就能甘心勉強自己。從勉強自己甘心走到了甘心勉強自己,是要付出代價、付出努力的。可是也是作得到的,因為神托住你。《勉強自己甘心,甘心勉強自己》是非常好的概括。這是第一個甘心。

甘心之中,保羅講了一句話。他說,有賞賜。這不僅是見主面時的賞賜,而且現在就有賞賜。這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就是主的賞賜。作為福音使者,不要希望在地上得點什麼,來滿足自我。如果少得或不得,能夠讓神多得榮耀,那又何必要得呢。我並不是指工價,工人得工價是應該的,工價適當,存感謝的心領受就好。“叫人不花錢得福音”是句很深刻的話,因為我是白白地得來,我就白白地捨去,為了神的恩典,可以犧牲我自己。

第二個甘心,是“甘心作僕人”。要甘心服侍人。我們常常忘記自己是神的僕人,當我為神的緣故去得人的時候,這些人就是主人。他處於主人的地位,而我則處於僕人的地位,為了得着他,我就甘心作僕人。不是把他當作可憐的罪人,自己高高在上,伸手拉他一把,免得他滅亡,而是如何讓他體會到神的愛。通過我們的見證,我們的好行為,我們的馨香之氣,我們的光,很自然地感動他、改變他,吸引他來跟隨神。這是個很重要的原則。無論在單位、公司,或是在家、在親戚、朋友中,甚或在一群不認識的人中間,如果甘心作僕人,就有可能得人。

四福音叫我們看見我們的主,既是神的兒子又是僕人。這個僕人的原則是非常重要的。對於僕人的原則,保羅是這樣解釋的:“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最後總結說:“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求神憐憫我們,我們今天作的事情是不是都是為福音?還是為自己。保羅說:“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可是我們卻常是為使自己得好處。為什麼要攻克己身,為什麼要制服這個“不得已”,因為在一切事上,能夠攔阻神的光、能夠攔阻神的活水涌流的,不是別人正是我們自己。我們總想在福音的事工上、在為神活的事上得到一些個人的享受,得到一些個人的好處,得到一些個人的名、利、地位,因此我們就攔阻了神。所以求神憐憫,讓我們記住為什麼要做僕人。僕人在主人面前的權柄、責任,就是良善、忠心與謙卑、順服。

以弗所書六章5—8節對僕人的描述說:“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驚,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侍奉,好像服侍主,不像服侍人。因為曉得個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這句話一方面講到僕人的順從,僕人的甘心;一方面講到一個原則:不是為了順服人而順服人,而是為了得神的喜悅而順服人;不是為了作僕人而作僕人,乃是為了得人而作僕人。我們都是主的僕人,要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

耶穌說只有一位良善的——就是神。在世界上無論作甚麼,我們都是神的僕人。此外,也會有肉身的主人——院長、經理、主任…。對肉身的主人也要順服,但卻是透過他來順服神。彼得強調說,這個主人的脾氣雖然是乖僻的(但他的吩咐是對的),我們也要順服,要為主的緣故順服。我們作僕人有作僕人的目的,這個目的就是要得人。為此,我們就要加倍謙卑、溫柔、愛心、樂意,因為真正的主人乃是我們的神。我們要在心裡順服神的旨意,無論作什麼都要以基督的心為心,好借着行為體現出神的愛來。我們所作的這一切如果能讓神的福音傳揚出來,如果能使基督的馨香之氣散發出來,這就是成功。屬地的事業是否成功,不是衡量基督徒的標準。是否討神的喜歡、能不能為基督作見證、能不能宣揚主的美德才是標準。

五.軟弱

保羅說“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這句話需要我們認真體會。什麼叫向軟弱的人就作軟弱的人呢?請看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9、30節:“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我若必須自誇,就夸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第十二章9節:“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夸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第十三章4節:“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着。我們也是這樣同他軟弱,但因神向你們所顯的大能,也必與他同活。”保羅說,我們這個軟弱,是像基督那樣軟弱,也是與我的弟兄一同軟弱,與我傳福音對象一同軟弱。所以這個“軟弱”,實際上是一個與人認同的問題。

軟弱分三個層面。

第一:肉身的軟弱。包括身體的健康問題、貧富問題、享受問題、環境問題、工作問題等。在這一切問題中,人會有軟弱,我們也能體會他的軟弱。既能體會他工作上不順的痛苦,也能體會他身體的痛苦。例如,我得過癌症,我就體會癌症病人的痛苦,癌症病人也以我為知音。肉身的軟弱使我們與別人之間的關係變得自然、融洽。

第二:心靈的軟弱。如果僅僅有肉身的軟弱,沒有心靈的軟弱。肉身的軟弱就不太要緊。但是如果肉身的軟弱影響到心靈,心靈就格外痛苦。各種不順與各種外在的壓力因素都會讓心靈加倍痛苦。為了能體會別人的軟弱,我們就必須嘗受過這種軟弱。所以作為基督徒不應當禱告說:“主啊!求你使我諸事順利,身體健康蒙福。”而是能不能禱告說:“主啊!求你讓我與你一同軟弱,求你讓我與我的弟兄一同軟弱,求你讓我與我所要得的人一同軟弱。”這樣的禱告我相信神喜歡聽。如果我不經過軟弱,怎麼能體會軟弱的人?耶穌基督凡事受過試探和我們一樣,所以他體恤我們。今天我們也應當說:“主啊!我樂意經受軟弱、凌辱、逼廹、急難、困苦,為要為你去得人。

當我們以這樣的心態來經歷主所賜的軟弱時,就會發現軟弱和剛強合而為一了!我的軟弱和神的能力就合而為一了!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什麼時候看見自己軟弱什麼時候神的能力就覆庇我了。所以軟弱和能力在本質上是不可分離的一對,是神恩典的奇妙組合。

第三:與軟弱的人同軟弱。不但肉體上經歷他的軟弱,不但在經歷上經歷他的軟弱,而且我與他一同軟弱。與他一同軟弱,我就得着了他。神的實在太奇妙了!要注意,在與軟弱的人同軟弱里有一個中心思想,這就是第21節:“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我們無論在猶太人中作猶太人,在沒有律法的人中作沒有律法的人,或是向軟弱的人就作軟弱的人,都有一個原則,這就是在神面前行在神的律法以下,作在基督的心意中。

雖然在表面上與別人一樣軟弱,內心中卻有一個絕對不一樣的因素,就是在我裡面是以神為一切,是以神的旨意作我的核心。我的目的是為了討他的喜悅,按他的旨意行,這就是“在律法以下”。雖然我們與別人一同軟弱,但是內心卻是在神的裡面的時候,我們就能得人了。所以弟兄姊妹們,要知道我們無論作什麼,只要不是犯罪,就可以與別人一起作。耶穌基督與罪人和稅吏交朋友,與他們生活在一起,並且又吃又喝,但在他裡面卻是神兒子的生命,是極其聖潔,極其神聖的。耶穌以窮人為朋友,窮人就以他為知己,窮人就到他身邊去挨近他。那個血漏的婦人就敢去摸他的衣裳,那個長大麻風的人就敢跪在他的面前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為什麼,因為他憐憫人的主,因為他以這些人的軟弱為他自己的軟弱,也樂意與他們一同軟弱。

什麼時候能愛人如己?就是以別人的軟弱為我的軟弱之時。這時你和我才懂得什麼叫做愛,又怎樣去愛。如果在人的軟弱里與他同心,也就會知道他如何需要主,又怎樣把他帶到神面前。與軟弱的人一同軟弱,我們就能為主發光。

甘心順服是神要我們學習的重要原則。在神的面前必須甘心順服,無論我是否樂意,都要甘心順服。在學習甘心順服的同時,要學會勉強自己甘心。我裡面清楚了神的心意就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要甘心走這條窄路。甘心是需要努力的,這個努力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概括起來就是勉強。勉強自己,就是甘心的表達。嘗到了勉強自己甘心帶來的恩典以後,我們就能進到甘心勉強自己,甘心跟隨神、仰望神。

什麼是聖靈的引導?重要的並不是見了什麼異象、聽了什麼聲音,而是明白了 神的真道。神的話語在我們心裡不住地光照,神的愛不住地激勵、吸引,使我們不能夠不跟隨他。主的愛在裡面激勵他、激勵你、激勵我,我們就會甘心跟隨。甘心,是非常重要的,神從來不會叫我們不甘心。但是神也要我們學習勉強自己甘心。尤其在遇到難處的時候肯不肯甘心、能不能舍己,是需要背十字架的。在為主工作的時候不可能不遇見難處。我常常遇到太多的難處,以致我常常問自己,我在幹什麼?我為什麼還要干?不但辛苦,而且別人聽不進去,甚至不理解。這麼多的混亂,這麼多的麻煩,我在家休息多好!何必自討苦吃?

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清楚看見是神引導我、憐憫我,是他讓我參與。我裡面有沒有神的愛的計劃?有;我清楚不清楚主的心意?清楚。既然我清楚,難道神是讓我來享受嗎?難道我們大家順從主,服侍主,就只是吃愛宴、唱讚美詩嗎?難處、艱難、苦楚、混亂,正是神對他僕人的呼召。去,是為了傳揚神的名,是為了與人一起經歷軟弱。一個軟弱的環境,一個失敗的環境,也就是一個有需要的環境。我去不去?我甘不甘心?為侍奉神的緣故,我肯不肯勉強自己甘心?無論我面對的是什麼,我面對的總是神,也只是神。既然如此,我必須勉強自己,不為自己的喜悅,不為討人的喜悅,只為討神的喜悅,就只能勉強自己不看工作果效只看神。不是因為神的羊需要我,就把羊看成我的對象和目的。我為神而活不是為羊而活,我看見的應當只是神。“這人將來何”又與我何干?如果主要我把糧食撒在水面,我就去撒,沒有必要問結果怎樣。結果是屬於神的,遵行神的吩咐則是我的責任。這樣一來我們與神的關係就理順了。當我們為神去作一切的時候,哪怕是面對火窯,都會像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一樣說:“即或不然,我們也決不…”。並不是我進了火窯不會被燒,而是可能會被燒死,但是“我們決不 …”,因為我看見了我的神。但以理為神下到獅子坑去,難道獅子坑是我們應該去的地方嗎?為了神的緣故,讓我們勉強自己甘心去獅子坑。

“甘心服侍人,甘心作僕人”是神的原則。歡歡喜喜地經歷軟弱,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與人一同軟弱。保羅說:“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着獎賞”。我們若不這樣跑,即便一輩子“信主”、一輩子“跟從主”,最後仍然得不到獎賞。因為“信”和“跟從”必須在言語和行為上。感謝神,今天神叫我們看見甘心順服他,甘心作僕人的原則。把握住神的原則,就能夠討神的喜悅,就能夠得獎賞。

六.獎賞

獎賞有兩種,一種是只要我們按着這兩個原則去甘心順服神,甘心服侍人,就可以得到的獎賞。神的獎賞就是他的喜悅,他喜悅我們,這就是我們最大的獎賞。因為我們是為了他的榮耀而活,他的喜悅就是我們的榮耀。另一種獎賞,保羅說:“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真正的傳福音是叫人不付代價的,我們不是為了得人的代價而去傳福音。保羅在前面的經文裡說,“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他是說靠福音養生,而不是說為養生而傳福音。當為養生而傳福音的時候,傳福音就不是目的而不過是手段,是為自己生活得好的手段。所以如果我傳福音,是為了得人的獎賞,叫人花錢得福音,我就用盡了傳福音的權柄,神就會把傳福音的權柄收回去。你可以作你自己的“傳道人”,可以為自己“傳道”一輩子,但是不能成為一條活水的管子,為神流出他的恩典、慈愛、榮耀。神也不會叫你成為他傳福音的使者。這件事情實在太重要。請大家仔細權衡一下,到底要為誰而活。我們傳福音是為了神的榮耀,是為了神的喜悅還是為了養生。但願我們都以神的愛、神的旨意為我們的一切,快跑跟隨他。討他的喜悅,為他的榮耀而活,讓他的名在地上被人尊崇。讓主心滿意足。

七.效法基督

甘心順服神、甘心服侍人,實際上就是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是神的兒子,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我們當效法主,,一切都以神為我們的中心,在神的主權前永遠謙卑、順服。如果我們不謙卑也不順服,又怎麼能甘心呢?

我們甘心順服神,是真正認識到他是主。真正看見了他的榮耀,看見了他的全能、他的奇妙;我們甘心服侍人,是因為我透過人看見了我的神,我服侍人就好像我的神讓我服侍他自己一樣。我服侍人並不是我的眼睛只看到人,而是我要為神去得人,我所作的一切都是以神為中心。我甘心不甘心的關鍵是我看沒看見神,我是不是願意伏在神的面前來謙卑順服。只有順服神才能服侍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

我有一個軟弱,這就是我的脾氣不好。我的性格很急燥,總是克制不住,容易發火。我在神面前曾經禱告過很多次,求神赦免我,求神改變我,但是脾氣依然存在。我想這也許是神給我的一根刺,讓我看見自己不過是一個人,好謙卑在人面前,免得自己驕傲。這固然是一個合理的解釋。但更重要的是,難道我的脾氣就一定不能改嗎?聖靈所結的果子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哪一種果子是讓我發脾氣呢?經上說:你要快快的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我照着去做,但是仍然發脾氣。經上又說: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我想,如果我常常喜樂、凡事謝恩,就不發脾氣了。但是還是要發脾氣。我反覆思想以後,發現發脾氣固然不好,更重要的是,主讓我通過脾氣看見對自己的位置不認識。我的位置是僕人!我是一個僕人,無論在什麼人中我都是僕人。在我的弟兄姊妹中間,在我的孩子面前,在需要幫助的人面前,我都是僕人。難道僕人可以向主人發脾氣嗎?這才是一個需要我深刻認識的真正原因。

最後。主使我看見,在一切事情的裡面都有神的主權,也都有我作為僕人所應處的本位。如何降伏在他的面前,謙卑在他面前,完完全全以他為我的主,是我一生一世要學習、要經歷的。當神把他的真理一點一點向我們顯明的時候,他也必引導我們逐漸進入一個新的試驗,一個新的里程。聖靈總是在人的軟弱上作工,當我們在自己的軟弱里尋求他的時候,聖靈就在我們裡面動工,領我們到他面前。求神憐憫我,讓我借着我的脾氣,更深的認識他;借着我的脾氣,更高舉他的主權。

甘心順服神與甘心順服人,其實都是神為我們預備的恩典,都是賞賜;都是本於神、倚靠神、歸於神。神創造人之初,就要人學習順服,因順服而達至完全,至終被神塑造成功。神為什麼要召我們,因為他要造就我們,因為他愛我們;我們為什麼要回應神,為什麼要走這條十架窄路,因為他是我的主,他是我的一切,他是我的神。我是一個小小的、一無所有的、被他拯救的罪魁。我的一切都出乎他,願他的旨意在我的身上成就。感謝主!讓我們歡歡喜喜跟隨他,走這條路,討他的喜悅。還有什麼可求?又求什麼呢?我們只求他的喜悅。

我愛他,他的喜悅就是對我的獎賞。感謝主!讚美主!願他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得榮耀。

“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歌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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