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預定
from: 巴刻着《簡明神學》(Concise Theology by J. I. Packer)
誠之摘錄
神的預定:神有其目的(計劃)
Predestination: God Has a Purpose
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瑪1:2-3)
四十多位作者,在上下縱橫一千五百年的時間內,寫成了66卷聖經。他們看到自己和他們的讀者,都被包括在神為這個世界所進行的,祂那至高無上的目的(計劃)之中──這目的(計劃)使祂創造這世界,罪雖然曾經破壞過它,但神的救贖工作卻使祂的目的得以恢復。這目的的本質是要表達神與祂(有理性)的受造物之間,那種無止息的互愛與互相享受──這種互愛顯明在他們獻給神的敬拜、讚美、感謝、尊榮、榮耀與事奉中,以及神所賜給他們的相交、特權、喜樂與恩賜中。
聖經作者們回顧神為推進這個救贖計劃,在那個曾被罪惡破壞的大地上做過什麼;他們也向前看神救贖計劃完成的那日,就是當全地被神重新創造,而得無比榮耀的日子(賽65:17-25;彼後3:10-13;啟21:1-22:5)。他們宣揚神是大能的創造主與救贖主,並恆常地安居在神多重的恩典工作上──這工作是神在歷史中所作的,要為祂自己得着一群百姓,就是一個有很多人的群體,叫神可以完成祂與他們互愛的初衷。這些作者宣稱:神已經顯明祂自己絕對掌控着祂的計劃,直到作者記載的地方為止;祂也按照順序達成所計劃的事。所以,祂仍在絕對地掌控,按照祂自己的旨意行作萬事,以完成祂的救贖計劃。我們必須要在這個思想架構下(弗1:9-14;2:4-10;3:8-11;4:11-16),來詢問有關預定的問題。
「預定」這個字通常是用來指:神預先所安排之世界歷史上所有的事件,不論是過去的、現在的,還是將來的。這個用法是非常恰當的。不過,在聖經與主流神學裡,「預定」特別是指神在尚未有世界與其上的居民之前的永恆里,所作的決定──這些決定與罪人個人的最終命運有關。事實上,新約聖經使用的「預定」和「揀選」(這兩個字是同一個意思)這兩個字眼,只指神選擇特定的罪人,使他們得到救恩與永生(羅8:29;弗1:4-5,11)。然而,許多人指出,聖經也將那些至終不得救的人,歸因於神先作了一個決定(羅9:6-29;彼前2:8;猶4)。所以,更正教的神學對神的預定的定義,通常包括了祂兩方面的決定:從罪人中拯救一些人(即所謂的「揀選」),並定罪其餘的人(即所謂的「被棄」),此兩者是並行的。
「神根據什麼來選擇,使人得到救恩呢?」不少時候,有人會這樣回答這個問題:「是根據神的預知:神預先知道一個人接觸福音後,是否會選擇基督作他們的救主。」在這樣的答覆中,預知的意思是指神被動的先見──祂預先知道人將要做什麼──如此而已,卻沒有預先決定他們的行動。可是:
(1) 羅馬書8:29,羅馬書11:2(參彼前1:2和1:20)的「預知」,是「先期而愛」(fore-love)或「預先決定」(fore-appoint)的意思,並沒有旁觀者盼望什麼事會自然發生的想法。
(2)因為所有的人,就其天然的本性而言,都是死在罪中的(即與神的生命隔絕,對祂沒有反應的),唯獨神可以賜予人內在的新生命。聽見福音的人若沒有這個恩賜,沒有人會悔改、信靠神(弗2:4-10)。耶穌說:「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6:65;另參6:44;10:25-28)。罪人之所以會選擇基督,唯獨是因為神已經揀選了他們,並且更新他們的心,感動他們選擇祂。
雖然就人的自我決定的意義而言,所有的人的行動都是自由的,但是按照神的永恆旨意與預定而言,沒有一個人是不受神掌管的。
所以,基督徒們應當為着他們的歸信而感謝神,仰望祂保守他們常在神所引領進入的恩典中;並且按照祂的計劃,有信心地等候祂最終的凱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