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引言
如果要了解這卷書所爭辯的重點,就必須將它所處的特殊情況存在心裡。保羅曾將信耶穌基督就必得救的福音傳給加拉太人,他們原是外邦人的族群,曾熱誠地歡迎他,並且有許多人信了(4:14-15)。但是,後來有一些猶太教思想的基督徒教師去訪問他們,並且告訴他們說,單信耶穌基督是不夠的,他們還必須受割禮,並且遵守摩西的律法。這些教師進一步對保羅的使徒資格表示懷疑,並且設法破壞他的威信。我們不難體會到保羅在駁斥律法主義者的教訓,並為他自己的論點以及他所傳揚的福音真理作辯護時,是何等憂憤交織,而又深切關心。
本書所爭論的問題,在今日的形式雖有不同,但其意義並無二致。蒙神悅納,是靠我們的任何努力所賺得的,還是如福音所宣告的,是藉著基督救贖之功所白白賜給人的恩典,而單單因着人的信得到的呢?這卷書長久不變的價值,在於保羅在聖靈的默示下,對這個問題所提供的答案。
[大綱]
1:1-10 前言
1:11-2:21 保羅宣稱他所傳的福音非來自人,乃是從基督的啟示而來。
3:1-5:1 蒙神悅納非由於遵行律法的命令,而是由於信靠耶穌基督。
3:1-9 由亞伯拉罕的事例,證實他們自己經驗的事實。
3:10-14 在律法之下的人絕望的情況,只有藉着基督的死,才能將他們救贖出來。
3:15-18 原來的應許之約並未被律法取代。
3:19-24 律法真正的功用。
3:25-4:7 信基督的人的福分。
4:8-20 呼籲他們不必背道。
4:21-5:1 從律法本身來說明信徒屬靈的自由
5:2-6:10 基督徒的生活:(1) 信、望、愛; (2) 順着聖靈而行。
6:11-19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