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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帖子
聖經說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送交者: 羅七 2008年04月25日21:35:5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用善行等價交換救恩,那種行為是沒戲的。

信這種“行為”,屬於純接受,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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