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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林獻羔:進化論破產 (附Duu6點評) 一
送交者: duu6 2008年04月25日22:03:2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Duu6: 本人非生物學家,也不想討論進化論的對錯。昨天偶爾看了此文後,有些感想,隨手加了一些點評。

林獻羔:進化論破產

目 錄
前 言 1
第一章 進化論是一門哲學 3
第二章 達爾文與赫胥黎 4
第三章 進化論者的論據 7
第四章 厘定地質年代法 17
第五章 萬物的演化 19
第六章 人的演變 21
第七章 對進化論的評論 27
第八章 創造論沒有人能推翻 31


前 言
讀經:

“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

“神說:‘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創1:11)“於是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看着是好的。”(創1:25)
“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1:31)
我們說,一切都是神創造的,這是我們的信仰。那些不相信有神的人,他們說,萬物都是自然而有的,但他們不能解釋“萬物的來源”(宇宙之謎),特別是“生命的來源”(生命之謎)。

全世界各國歷來都有人反對有神,但又找不出什麼證據,直到公元1858年,達爾文的“進化論”問世後,他們就有了“根據”,說萬物是自然而有,而且一直都在進化,特別人是由猿人變成的。

如果進化論是真的,創造論就是假的;如果創造論是真的,進化論就是假的,二者必居其一,我們無需把它們調和。

Duu6點評: 這是一種很厲害的辯論方法,在類似於“大專青年辯論會”這樣的現場限時辯論中,很有用處。林先生首先假設並限制了前提:進化論或者創造論,必定有一個是真的!他排斥了兩者都為假的可能,以及兩者都有部分為真的多種可能,比如曾經流行過的“科學創造論”,“創造進化論”,以及“上帝推動的進化論”。

進化論無法解決萬物的來源,更無法解決生命的來源。
只要我們看見萬物的存在和生命的存在,我們就相信是有神創造。
萬物不單存在,而且萬物都是極之奇妙的,這就證明創造者是極其智慧的。
生命不單存在,而且更是極之奇妙的,這更證明造物主是智慧無比的。
這小冊子不單駁斥了進化論的謬論,而且引用許多知名科學家和進化論者對進化論的評論,使我們更篤信聖經所說神是創造者!


第一章 進化論是一門哲學
這是從希臘開始的。現在證明進化論是迷信。進化論分兩大類:無生命進化論(宇宙、太陽等);生物進化論(無生命變有生命)。

一、進化論不是科學
科學是一種真知識,科學是注重事實的。而進化論沒有事實的根據,只作推論。

進化論過去的影響相當大:影響到許多天文學家、地質學家、新神學、無神論者等等。

二、進化論是哲學
這是天演學,不是正式科學,而是哲學,是個推論。

現在連進化論者的巨子也對進化論有所懷疑了:

狄培爾特Deperet說:“最應注意的是,達爾文本人絲毫不懂古生物學。”達爾文在《物種源始》也承認當時的大地質學家和古生物學家都反對他。因此,米瓦特Mivart和丹尼爾特Dennert等只承認他的進化論只是一種哲學。

Duu6點評:沒名字,無法查出是什麼時代的人。

赫胥黎也承認進化論“只不過是一門哲學而已”。

Duu6點評:赫胥黎是與達爾文同時代的人。

英國劍橋大學生物學大教授彼特遜Wm.Bateson說:“我們查看達爾文所搜集的許多材料,對我們至多不過是哲學的論調罷了。”

Duu6點評:彼特遜Wm.Bateson生於1861年,死於1926年。

進化論的哲學家斯賓塞Herbert Spencer於1886年出版的《十九世紀》說:“當代一般生物學家都同意,生物自無生物發生是絕對沒有的一回事。”

Duu6點評:斯賓塞Herbert Spencer於1886年出版的《十九世紀》,也就是在"物種起源"發表後27年。

Duu6點評:上面提到的4位,除一位沒查到,3位都是達爾文同時代或者稍後的,如果活到現在,最年輕的彼特遜Wm.Bateson是147歲。多麼新鮮的論據呀。

第二章 達爾文與赫胥黎
這兩位是進化論的最重要人物。

一、達爾文
1.進化論的鼻祖
達爾文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年2月12日-1882年)是英國人。他學醫不成,於1828年神學院畢業。1858年創進化論。

他於1859年出版《物種源始》The Origin of Spesies.“物種”是種,但未說人類的起源。直到1871年才發表《人類起源》The Descent of Man.

2.環遊世界
1831年12月17日,他環遊世界5年,於1836年返回英國。他在1833年乘獵犬號輪船,即貝爾格號H.M.Beagle到南美洲的鐵府衣勾島Tierra del Fuego時,看見島人殺嬰兒獻祭、拜偶像,野蠻不入教化。便說:“雖有教士來傳道,也不能改變他們。這些人需要經過2000年的進化,才象文明國家的人一樣。”1869年(即36年之後),他再到該島,發現島人與前大不相同了,他們會穿衣服,讀聖經,講禮貌等。於是他希奇神的作為,因為這是他意想之外的。

後來,他寄了250鎊給倫敦布道會,在信上寫着:“我若能做貴會的名譽會員,則榮幸至極!當我現在見到教士的作為,便知道我以前的錯謬了。”他又送些錢給土人買聖經。

3.達爾文做了兩件工作
(1)分類。

(2)人由下等動物進化到今天:

古猿——南方古猿(包括東非“能人”)——直立人(例如“北京猿人”)——化石智人——現代人。

4.英文本《物種源始》的結尾
“生命是奇妙偉大的,這是造物主最初給了一個或幾個動物的生命……。”

5.他的自傳(寫於1876年)
內有“我認為原始生命始於創造的神”,“若沒有一個至聖的原因,宇宙是不能存在的”,“我一生未作過無神論者,反對神的存在。” (參《達爾文傳》英文本636頁)。

Duu6點評:達爾文自傳的確寫於1876年,但是,它的中譯本未刪節版只有98頁。至少636頁的英文本《達爾文傳》肯定不是自傳。有意或者無意的偷換概念。

6.1881年5月28日(72歲)
他寫信給布道會負責人說:“貴會年報的報導十分吸引我,我認為全世界傳道人所作的工,也比不上在來倫島傳道人所作的偉大。”

7.1882年(73歲)接受了基督
他對一位牧師說:“我願收回我的學說”,“進化論只是我青年時的一種幻想。”牧師說:“你的學說已深入大小學生的腦海中,無法收回了。但你自己若是在創造宇宙人類的主我們的父神面前悔改,接受耶穌基督……。”最後,他接受了耶穌基督做救主才離世。

Duu6點評:達爾文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年2月12日-1882年),1859年50歲出版《物種源始》,1871年62歲才發表《人類起源》。看來真有62歲的老憤青。

有人認為 :他的自傳都沒有提他信了耶穌,這是人的虛傳。但這是在他寫自傳後6年的事。

里程著的《遊子吟》320頁說 :“從1903年發表的一些達爾文的書信看,達爾文一直堅持他的無神、進化論觀點,即使在他去世前一個多月所寫的一封信里(1882年2月28日),他仍堅持他的無生源觀點 :‘如果生命能起源於這個世界,這一極重要的現象一定基於某些自然的一般規律。對於一個有意識的神能否被自然規律所證明的問題是令人困惑的,我一直在思考,但我的思路無法澄清它。’”

無論達爾文信了或不信,他的進化論已經徹底被否定了。這一點是肯定的。

二、赫胥黎
1.達爾文的鬥犬
英國人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1825-1895年),他自認是“達爾文的鬥犬”。他出版了《天演論》。

2.終於承認進化論是一門哲學
1860年6月30日,牛津大主教塞繆爾·威爾伯福斯問赫胥黎說:“人既然是猴子變過來的,那麼,請問,跟猴子發生關係的,究竟是你祖父的一方,還是你祖母的一方?”赫胥黎曾說:“我再次要求你們重新記着,我是沒有以我的意見作什麼偉論,而只不過是一門哲學而已。”但他後來懺悔地說:“如果沒有一個心靈主持於冥冥之中,我們絕對無法了解物質的奇妙。”

第三章 進化論者的論據
進化論者的論據很多,下面我們只提出主要的論據和正確的反駁。

一、萬物本於一源
1.他們的理由
他們認為萬物都是同一源,後來才分門別類。他們認為:人猿、馬與象的骨骼相似。各種動物的胚胎相似,證明血源關係相同、生物化學的組成相同。

他們認為生理相同、血液澱成分和反射相同,證明一切都是同一個源頭的。人和猿同有脊髓骨、哺乳、沒有尾巴,血型相同。他們都是先在水裡,後來成為兩棲動物,再後成為爬行動物(哺乳類和飛鳥類)。

2.反駁
(1)既是同一源,為什麼後來又分門別類?

(2)細胞不同:

人是單細胞的,動物是有單細胞與多細胞的,但沒有雙細胞的。

(3)沒有似狗又似貓的;沒有似人又似猿的。

(4)動物同一源,而變成現在千萬種:

為什麼環境一樣——地球,會變出千萬類來呢?

現在動物有200多萬種,植物有40多萬種。如果是進化來的,就必會經過許多過程和階段,動物的種類就會增加到不可勝數了!

如果是同一源能變出千萬類來,就更證明是有神的了!

二、演 變
1.他們的理由
(1)有退化證明有進化:

他們認為有退化就有進化。例如盲腸,以前說有作用,後來退化成為無用的退化器官。

(2)變新種:

進化論認為,所有細胞的化學成分DNA相同,而密碼不同,所以會變成許多新種。

雜交與其它技術培育可以變新種,例如西紅柿的嫁接。

(3)還有突變。

2.反駁
(1)細胞內的染色體(最細):

要電子顯微鏡才能看得見,這是決定人的一切模型等。染色體有許多基因。猴子、猩猩和人,都是23對(46條)。動物如果進化到高級動物,就必須增加染色體,若增加染色體,基因就需要突變,但基因突變是有害的,甚至會喪命。在同一類動物中,會有有限的變化——自然差異。但基因不突變又是不能變的。不突變,那裡有新染色體呢?各種染色體的數字是固定的。

單細胞的生殖方法是分裂。有的分裂較快,有的分裂較慢。有的一天有數十代之多。草履蟲在5年之內可以繁衍3千代。如果進化論是事實的話,草履蟲自那時起到現在已有17多萬代了,為什麼一點也沒有變的呢?

染色體對於遺傳是非常重要的。染色體的結構、數目不同,會影響到生殖,例如騾子是由驢與馬雜交成的,但騾子是不能傳種的。

(2)突變:

忽然變出一隻眼。但從來沒有這個事實。1983年,山東有一個人在頸上突變出一個小頭,小頭的眼睛與原來的眼睛同時眨眼。但這是不能傳種,而是會消失的。人要經多少次突變而來?癌細胞是突變,而且變得很快。

突變都是畸形、變態,它們是很難生存的。

(3)微變:

膚色變、變高低、耳可變長短……是有的,這是微變,而不是變種。

(4)變不出另一類:

人可以培育新品種,但還是同一類。雜交,不會繁殖。有一種“變型蠅”,但還是同一類。變型人,是用核輻射照成,而不是超級人。

有色棉,廣東柑,還是同類。

馬和驢配合生騾,但不能繁殖下去。

人的配合,是不能傳種的,因為是不合神心意的(利19:19)。

若要變成另一類,就要幾千萬次微變才可,但能有這事嗎?

(5)器官是怎樣變成的呢:

細胞有器官是有害的。是一個個器官變成呢,還是一齊變成的呢?若靠微變,要幾億年才變成一個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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