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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行站 第二章、行 (6)
送交者: 無句 2008年04月30日20:04:0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我們的生命是基督的生命,藉着內住的聖靈親自傳達到我們裡面;並且這生命的律是自然的。我們看見這事實的那一刻,就要結束掙扎,拋棄裝假。沒有甚麼比做作更傷害基督徒的生命;沒有甚麼比停下外面的努力,使我們的態度成為自然的更蒙福。那時我們的話語、我們的禱告、我們的生活,都成為裡面生命自然、非強迫的彰顯。我們發現了主多美善麼?那麼祂在我們裡面就是那樣美善!祂的能力浩大麼?那麼這能力在我們裡面也一點不差!讚美神,祂的生命和從前一樣是大能的;在那些敢於相信神話語者的生活中,神聖的生命要顯明在大能中,絲毫不亞於古時所顯明的。

我們的主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這是甚麼意思?我們在前面看過,祂接着如何重複說,“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藉此在摩西律法的要求,和祂自己極大的要求之間作一對比。但既然在已過許多世紀中,人尋求達到第一個標準,都已經失敗了,主怎麼還敢題出更高的標準?祂能這樣作,只因為祂相信祂自己的生命。祂不害怕對自己作最嚴格的要求。的確我們可以安適的讀馬太五至七章所陳明國度的律法,因為這些律法表明主如何完全確信祂自己的生命對祂的兒女是有效的。這三章陳明神聖生命的神聖責任。祂對我們要求之高,不過表明祂何等相信祂放在我們裡面的資源,完全足以應付這些要求。神不曾吩付祂所不會作的事;但我們必須投靠祂,讓祂作出來。

我們遭遇某種艱難的情形麼?那是對或錯,善或惡的問題麼?我們無須尋找智慧。我們不再需要應用知識樹。我們有基督,祂是從神給我們的智慧。那在基督耶穌里生命之靈的律,不斷把祂的對錯標準傳達給我們,同時也把我們應付這艱難的情形,靈里該有的態度傳達給我們。

許許多多的事發生,要傷害我們基督徒義的感覺,並試驗我們會有怎樣的反應。我們需要學習十字架的原則─如今我們的標準不是舊人,乃是新人,“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2~24。)“主,我沒有權利抗辯。我所有的一切都是藉着你的恩典,一切都在於你!”我認識一位年長的日本女基督徒,她被闖入屋內的賊所騷擾。她憑着對主簡單卻實際的信心,給這人作了一頓飯,然後將她的鑰匙給他。他因她的行動而羞愧,神就對他說話。藉着她的見證,那人今天成了在基督里的弟兄。

太多基督徒有一切的道理,卻過着與這一切道理相反的生活。他們知道關於以弗所一至三章的一切,但他們沒有將四至六章付諸實行。與其這樣矛盾,不如沒有道理。神吩咐了某件事麼?那麼你就要投靠神,讓祂使你能行祂所吩咐的。願主教導我們,使我們看見整個基督徒生活的原則,就是要我們超過僅僅是對的,而行祂所喜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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