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N的解釋非常高明, 將那兩個詞的主語局限為"中國政府", 如果法官接受CNN的說法, 這個案子肯定是CNN勝訴. 貶低中國產品的那個評價CNN更是穩獲勝券. 但是, 不管訴訟的結果如何, 通過法律程序表達一下華人的憤怒意願是非常必要的, 將CNN的作法和種族歧視搭上關係並加以警告, 這就是整個訴訟所要傳達的信息, 作為華人維權漫長過程的一個重要事件,其社會影響並不因結果而改變.
從現實角度看, CNN這次有很大的可能通過狡辯勝訴. 依據案例法, 勝訴的結果可能會讓CNN批評起外國政府更加肆無忌憚, 但在用詞上CNN必定會加倍小心,嚴格區分政府和普通人民, 以避免再次落入種族歧視的泥坑. 其他公眾人物也會接受教訓, 以後信口開河的時候至少會有所顧慮, 即便不是法律上的顧慮, 至少還有道德上的顧慮, 政治正確的顧慮.
當一個道德層面的束縛最後不得不變成具體的法律約束的時候, 按照傳統的觀點, 往往是一個社會禮甭樂壞的表現, 按照現代的觀點, 卻是以更細密的約束來保證更大的自由, 是一種實實在在的社會進步. 不管怎麼看, 道德一直就比法律管的更寬更深, 而道德有的時候的確需要通過底層的法律來強化. 具體到種族歧視這個問題, 美國媒體現在對種族歧視言論非常在意, 已經上升到道德禁忌的程度, 一部分的功勞要算到幾十年來一個接一個的相關法律訴訟和逐步建立起來的“政治正確“理念。
其實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對其他民族的歧視和排斥, 從優越感滑落到歧視是非常容易的, 但法律和道德束縛着我們, 我們可以私下裡這樣想這樣說, 但不能公開地去說去作. 所謂"政治正確"的進步意義就在於此: 建立一個顯性的道德標準,從而有效地防止我們公開作惡。 種族歧視可以說是無可救要的固疾,“政治正確“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種族歧視問題,很多人因此嘲笑"政治正確"的虛偽, 也有人嘲笑"政治正確"的無效,這也許是不同的思想體系造成的認知差異。在一些崇尚"人性本善"的東方道德體系裡, 道德是向上勸善的鼓勵, 在認定"人性本惡"的西方道德體系裡, 道德是向下戒惡的約束, 一個目的是向上提升, 一個目的是防止向下墮落. 例如, 儒家講仁義理智信的時候, 講的更多是一個人應該如何如何做得更好, 側重點並沒有放在禁止這樣禁止那樣的誡命上,而摩西十誡里,除了第五條孝敬父母是勸導, 其餘全是“不可這樣,不可那樣”的命令. 對於CNN,不起訴他們,自己覺得“有容乃大”,這樣的思路他們可能理解不了,我們就用他們容易理解的“政治正確“模式,以"不能這樣, 不能那樣"的否定格式把話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