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明白?的好貼- 哀中之哀 |
| 送交者: 天嬰 2008年05月23日14:48:3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送交者: 不明白? 2008年5月22日11:14:45 於 [五味齋]http://www.bbsland.com
更甚,不捐請辭職,不知道四川地震白痴,辱罵四川地震被抓捕。悲哀無比。 是的,四川地震是一場大悲劇,心痛,難過,憤怒,救助,踴躍捐款捐物被視為自然。但什麼時候因此就有了道德優越感,什麼時候就有權利要求所有人都要和我們一樣的感覺,思想和行動。 當某明星大罵那些不知道四川災情的外國人,她有沒有問問自己知不知道蘇丹達爾富爾的人道危機,她知不知道緬甸風災死亡人數比中國地震死亡人數還多,人們是否也應該幫助緬甸颶風受害者? 斯皮爾伯格是否有更高的道德優越感大罵不知道蘇丹達爾富爾悲慘遭遇的人呢?沒有,反而是有國人大罵斯皮爾伯格因蘇丹達爾富爾辭去奧運顧問的職務。 緬甸人是否可以大罵我們沒有捐款捐物給他們呢?沒有,因為我們不知道,也關心不過來。 也太自我中心了吧。 一個人失去所愛之人,一群人失去同類,陷入悲傷,她/他們是否就擁有權利要求所有人和他一起悲傷,如果其它人不像他/他們一樣悲傷就要被辱罵,背上道德的十字架,甚至利用公權力強制? 面對悲劇,每個個體的人有不同的反應,他們的感情和表達與他們的思想和信仰相符,從而千差萬別,沒有統一模式。 遭遇悲劇有人呼天搶地,有人沉默不語;有人禁食三天,有人,人沒死禁食哭泣,人死了敬拜吃飯,象大衛;有人三年緩不過來,有人當場擊鼓高歌,象莊子;有人抓着人就訴說自己的悲劇,像祥林嫂,有人玩自閉,有人用酒和娛樂逃避。 有人身邊親朋的離去會悲傷,別人的悲劇沒反應;有人逃避自己的悲劇,卻對遠方不同民族的悲劇感同身受,奔走相助。 沒有哪個人的感情和表達比另一個人的感情和表達更好,或更高尚。哀傷的人更沒有權力強迫別人和他一起哀傷。對於給與同情和善心的人們心存感謝,對沒表示同情和善心的人們心存謙卑,因我們也是有限的人,也沒對世界上每一個悲劇送上同情和善心。 三天的悼念日是對死難者的哀悼和尊重,5千年來第一次為普通人設悼念日是進步,但如果變成強制,不能保持對生者權利的尊重,談何對死者的尊重。 我們有死者為大的傳統,我們也有強制哀悼盡孝的傳統,但我們沒有保障個體權利的傳統。 那個遼寧女子有不哀悼的權利,也有個人娛樂的權利,匆忙出台的三天悼念日公告對政府機關有約束力,對普通個體的人沒有約束力;更重要的是,公告並沒有界定如何“禁止一切公共娛樂”,從而造成這個普通女子的不滿是政府的失職,依何法例抓捕此女子? 同情心,善心是人類的共性,源發於自然,出於自願,何時同情心,做善事都變得強迫和專制,就已經遠離了人道主義的初衷,尤其是,千萬別打着受難者的名義!! |
|
![]() |
![]() |
| 實用資訊 |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 2007: | <<神護理的奧密>>部分摘錄 | |
| 2007: | 穿越時空的愛 | |
| 2006: | 加爾文 論政府 二十一 -- 二十四 | |
| 2006: | “跟興的人就興,跟背的人就背” | |
| 2005: | 為了我主耶穌基督的名,我再對你說一段 | |
| 2005: | 如果我們所處的這個社會是完全perfect | |
| 2003: | [不再一樣]第四單元[神的邀請]第五天 | |
| 2003: | 罪里有懼怕,認罪得自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