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神的旨意分成兩類:神主權的旨意 和 神的意向。第一類“這種旨意是絕對的、無限的,是完全由神自己決定的。祂擬定這種旨意時,不必與誰商量,實行時也不必靠誰幫忙。神的旨意是獨立的,確定的,不需隨環境改變而改變,是無所不能的”。第二類“這種旨意不是指神主權的旨意或有效的旨意,如果是這種旨意,我們就不需要禱告了”。
那有沒有更多類呢?比如說神主權的旨意但是需要人的配合?
當然有。這種旨意隨便找找聖經就能發現。以斯帖怕死見波斯王的時候,她叔叔末底改就說:就算你不去,神必從別的地方拯救。這就是神註定要做的事,但是對個人有旨意。反面的例子也有,耶穌基督一定要釘十字架,但是猶大必須配合。
2。在對個人引導上,此文又分了兩類:清楚顯明的旨意 和 不太明確的狀況。但是很不幸,這兩類又沒有涵蓋所有可能性。比方說,如果兩個選擇都是上好的,符合道德律和聖經原則的,怎麼辦?
此文認為神不會引導這樣的事。對嗎?保羅想往東方傳福音,難道不是好事嗎?但是神對他的工作有特別的引導,借着異夢中的馬其頓人告訴了他工作的方向。
我知道有人一定會說那時聖經成書之前的事,聖經成書之後啟示完成,就不再有直接的引導了。但是第一,聖經里從未暗示聖經成書是神改變啟示方式的分水嶺,第二,耶穌基督花這麼大代價打開幔子,讓人得以敞着臉與神交流,然後聖經完成了,神再次隱藏在人的理性和聖經文字之後,限制與人溝通的方式和內容,甚至連舊約時代都不如?
我只能說,這是人在用有限的理性限制神,而絕不是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