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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查經】【彼得前書】第四章-第三天
送交者: 羅七 2009年03月06日12:44:1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1Pe 4:12 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 彼得再一次把話題轉回到 苦難 上面,他告訴信徒,有苦難是正常的事,就像每天穿衣吃飯一樣,不值得奇怪。這種態度與一般人的想法正好相反,大家總會想,信上帝上帝總該保佑吧? -- 嘿嘿,傳福音的時候,最好先把醜話說在前頭,告訴人基督徒不僅跟普通人一樣會生老病死,遭遇各種患難,而且還會為義受逼迫。信不信,你自己考慮清楚。路加福音4:27中耶穌說: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信耶穌要付代價的! -- 現在有的同學傳福音盡整好聽的哄人受洗,說信主就會得好多的祝福,blahblah,等到人家受洗了,才發現怎麼基督徒照樣倒霉啊。 -- 火煉的試驗,一方面表明這試驗是非常痛苦的,強烈到難以忍受的地步;另一方面也表明這試驗有鍛造的功能,可以使信徒生命中的雜質被除去,變得更加純淨、耐用和尊貴。1:7中說過“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着稱讚、榮耀、尊貴”。 -- 另外,神肯煉我們,說明我們在他眼裡還有可造之處。如果神哪天不管我們了,“任憑”了,那就真完蛋了。 -- 人遇到患難,第一個反應是拒絕接受,Why me? 這裡告訴我們,要改變想法,說Why not me? 1Pe 4:13 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 -- 說Why not me還不夠,更積極的態度是“倒要歡喜”。受苦還樂,你說天下還有比基督徒更傻的人了嗎?但我們知道我們是與主一同受苦。俗話說鐵哥們是“一起下過鄉,一起扛過槍”,咱跟耶穌那是“一起埋葬,一起復活,一起受苦,一起榮耀”。 1Pe 4:14 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 為主受苦是有福氣的,原因是聖靈在我們身上。 1Pe 4:15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 犯罪受苦,那是活該。 -- 注意到這裡有“好管閒事”,就是越過自己的(世俗)本分,過分關心他人的事情。基督徒並不能因為自己是信神的,就以神的代言人自居,對神沒有安排他做的事指手畫腳。這樣做惹人討厭算是活該。不過這種人往往還覺得別人逼迫他,弄得挺悲壯。 -- 比如耶穌在世,並沒有對奴隸制這種不公平的社會制度大加批判,因為這不是他來的目的。可是像魏伯福斯,神把他放在政治家這個位置上,他就得對社會制度改革。俺個人覺得某小白身在美國,又不是政治家,成天嚷嚷人權啥的要獨立西藏,就純屬好管閒事這類的。被中國人罵可不算給神添榮耀。 1Pe 4:16 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 -- 感謝主啊,今天我傳福音時被人劈板磚啦,太高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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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話“丑”話都要講  /無內容 - beiqian 03/07/09 (268)
      你說得對 - 柯思炫 03/07/09 (194)
    呵呵,看來問題很嚴重 - 爛石頭 03/06/09 (287)
      你提醒得不錯 - 柯思炫 03/07/09 (173)
      OOPS,葡萄枝  /無內容 - 爛石頭 03/06/09 (243)
  放羅七一馬,:) - 爛石頭 03/06/09 (259)
  一聽這話就激動:哥們是“一起下過鄉,扛過槍”  /無內容 - beiqian 03/06/09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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