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這篇文章中的一段話:
無論是在歐洲還是在中國大陸,著名作家茨威格的一本小說《異端的權利》影響了數代的讀者。在這本書中,加爾文被描述這一個日內瓦的暴君,用他的冷酷無情統 治着這個不幸的地市。在麥格拉思看來,這種描述“必須被看作是缺少任何基本的歷史基礎,不符合起碼的歷史事實,乃是基於對日內瓦政權體制及其決策程序的完 全不了解”
現代社會的塑造者——讀麥格拉思的《加爾文傳》http://peddrluo.ccblog.net/archives/2009/34043.html被誤讀的改教家——讀《加爾文傳——現代西方文化的塑造者》http://peddrluo.ccblog.net/archives/2009/34040.html 這篇文章則說:
麥格拉思為加爾文燒死塞爾維特一事爭辯,他認為學者們沒有關注德國在1525年農民戰爭失敗、1534年圍困明斯特結束之後採取的大規模處決行動,或羅馬 天主教在伊麗莎白時代的英格蘭所執行的殘酷處決政策,而是大肆宣揚燒死塞爾維特一事,這發人深思。進而,麥格拉思提出在16世紀的社會,死刑是常見且合法 的執法手段。“加爾文(及其同時代人)視異端之類的罪行,為很嚴重的罪,因此他默認判處異端分子死刑,這多少說明加爾文有其時代性,而不能說明他是悖逆時 代標準的殘暴的另類人物”(117頁)。麥格拉思認為學者們不批評其他人和組織的更為殘忍的處決事件,而將矛頭直指至多只是間接參與“塞爾維特”事件的加 爾文,有失公允,並且對這些批評者的初衷表示質疑。
公正地說,將加爾文單列出來的做法是不恰當的,好像他是這股邪風的始作俑者或者特別積極的可恥支持者,而其同輩則大都思想開明,期望廢除這一刑罰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