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神學作業的due day,卻發生被房東逼迫出門的事情。本來說好這個月底搬家,但是今天她突然發飈。先是不讓我用廚房的任何她的東西,並罵我是什麼東西(因為元旦時她請別人客把我唯一的一雙筷子拿走了,並且抽屜里再沒有別的筷子,我就從飯桌上拿了回來),罵我什麼聖經啊神學啊都是扯淡,連雙筷子都計較。我告訴她,我依然看她是姐妹,不會罵她,但也不希望她罵我,否則我保留報警的權利。然後我就上了樓,鎖了房門。她有憂鬱症,對我大吼不是第一次。
一個小時以後,她又上來向我要回她曾經借給我的書,給了她之後,她又罵了很多難聽的話,臨走還向我身上吐口水。
又一個小時以後,她再次敲門,我沒給她開,她說從明天起不准我用internet,我說你沒有道理,這是我們租房時就說好了的。她說沒這回事,然後又開始罵人,說我放屁之類的。這回我說你再罵人我就報警,然後打開手機,把她罵人的話全部錄音。
給牧師和師母打電話,他們勸我不要報警,給她一個機會。然後牧師打電話勸她,她竟然把牧師的電話也給掛斷了,讓牧師少管閒事。後來牧師說,懶羊你如果受到生命威脅那就該幹嘛幹嘛吧。
於是火速找房子,先前看好的一家正好還空着,就付了定金,跟老師說作業再怎樣今天也交不了了,because of personal att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