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家欣:奉獻與奉還 |
| 送交者: 楊愛程 2010年01月30日15:47:2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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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上的祭司(五十):奉獻與奉還 朱家欣(《真理報》加西版2010年2月號) 在去年的十二月廿七至三十日,我參加了在亞省卡加利市舉辦的第四十九屆加西華人冬令會,是當中的籌委會成員之一。雖然在幾天的冬令會中是忙得不可開交,每天也是馬不停蹄地為着大小事務而忙碌,然而也有機會在主講的環節中坐下來聽道學習。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陳琛儀牧師提到我們對神的擺上不單是「奉獻」,而且是「奉還」,是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信徒全然向神「奉還」祂所給予的恩典。這個信息給了我很大的衝擊,因為「奉還」比「奉獻」當中所包含的意義是更深更廣,就讓我將我的領受與大家分享吧。 不是「選擇」擺上,而是「理應」擺上 有時候我們總是帶着一份「消費者」的心態去對待神,就是以自己的方便和喜好作為大前題,從而才決定擺上多少。又有些時候,我們可能本着一個「慈善家」的心態,以為自己的付出是何等慷慨,自己的願意是何等難得。但當我們想深一層的話,難道我們有資格去「選擇」是否為神擺上嗎?若我們真心地相信「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難道我們需要經過深思熟慮過後才「選擇」為神擺上嗎?為神擺上絕對是理所當然,是義無反顧!所以盼望我們不是帶着一份「消費者」或「慈善家」的心態去對待神,而是深知自己是「蒙恩得救的罪人」,理應將生命的一切全然為神擺上。 不是切割式,而是全面性 「事奉神」的意思並非指在教會承擔一些事奉崗位而已,「事奉神」是一個生命態度,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以自己的生命去奉「還」神的恩典,是立志將聖經教導全面並實際地履行到生活的各層面,包括是教會、家庭、工作、社會等。就正如若我們講到要建立一個健康的生活態度以改善健康狀況的話,我們必定在生活的每一天也貫徹實踐這套生活態度。事奉神的生命態度也應如此。 不要僥倖求存,而是獻上最美 有沒有發覺我們會不自覺地濫用了神的慈愛,而輕視了祂的公義也不自知呢?在為神擺上的事情上我們有否帶着一份僥倖求存的心態,沒有盡上全力之同時居然還膽敢求「神的大能在自己的軟弱上顯得完全」?老實說,這種態度實在稱不上是夸自己的軟弱,不單止不能叫神得榮耀,簡直是叫神蒙羞。需知道當日說出「叫神的大能在我的軟弱上顯得完全」這句話的使徒保羅,就是那位同時用生命實踐「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的基督跟隨者。相比起保羅所夸的軟弱,我們所經歷的軟弱實在完全不能相題並論,所以我們作信徒的千萬不要隨便引用這句經文去為自己未盡上全力的事奉找藉口,我們要緊記救恩當然是白白得來,然而成聖卻需用功夫。 不是靠己,而是靠神 為神全然擺上,以整個生命去奉還神的恩典,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然而想深一層那也不難理解,因為我們不單是將所剩餘的為神擺上,而是將一切所有的也擺上,所以感到吃力,感到「肉痛」也是十分正常的。那麼,如此難,如此痛,怎辦呢?首先要緊記的是立志全然向神奉還,並不是一份「逞英雄」的舉動,卻正如羅馬書所講,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更是「理所當然的」,既然如此,神的祝福和引領必常與你同在。所以,只要我們深知「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和華我們神的名。」(詩篇20:7),我們靠主就必能剛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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