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佩岑要出嫁了,大喜之時,侯媽媽“爆料”女兒還是處女。網上說因為侯佩岑“守身如玉“,要將“第一次”獻給丈夫。所以,侯佩岑贏得了2億豪宅的獎賞。 前幾天看到一個講“處女”“初夜”的新聞。據報道,新西蘭一位名叫“獨一無二的女孩”的19歲女大學生在網上宣布,她以4萬5千美元的價格,成交了她的初夜。 如果侯佩岑因為是“處女”而得婆家的獎賞,是不是可以說侯佩岑的初夜是以2億元成交的?如果是這樣,侯佩岑和“獨一無二的女孩”無非是價高價低的同一種"處""初"交易。 再前兩天和一位朋友聊天,她說一位50歲還是處女的姐妹被介紹給一位60歲離異的男性。那男的一看這女子的照片,開口便說“這人怎麽看着像婦人?”。NND, 人家還沒挑他不是原裝的呢! 一代一代,女人被教導守“處女”,“初夜”是為了一個“配得“的婚姻。一個女人如果能把“初夜”獻給她結婚的對象,就能流芳百世。那男人呢?自古以來,有 沒有人那個男人因宣布“我是處男”而博得社會的特別嘉獎和女人的特別青睞?有沒有一個女人在新婚之夜,要誠惶誠恐地發現結婚的對象是不是“處男”的?似 乎,男人“處”不 “處”,"初"不"初"和忠不忠沒關係。這一條“處”律只適用於女人。 還有,為什麽男人和這個社會不大力嘉獎那些“老處女“呢?(注:沒有貶低的意思,只是用一個大家常用的詞),這些女人不是比那些十八,二十的處女更堅貞忠誠嗎? 說到底,在男性主宰社會裡的“處女“,”初夜“的後面只有一個字——“淫”,只有一座道德的大山死死地壓在女人的身上。 那我的意思是要反”處“,支持"泛性"嗎?非也,我的意思是如果要拿"處"立標準, 那麽,“處"和"初"應該是男女雙方共同的標準。並不是對女人是“必選”,對男人是“可選”。 其實,這個世界上最可歌可泣的愛情不是“處女”的愛情,而是舊約中先知何西阿娶淫婦為妻的絕唱。因為,愛不是道德競賽,不需要誰比誰更高尚,更不需要誰對誰抱歉。真愛里沒有責罰,沒有懼怕,只有恩典,憐憫,和無條件的全然接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