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改革宗传统中的经院主义与正统神学 |
送交者: ardmore 2008年02月11日11:55:51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试论改革宗传统中的经院主义与正统神学 Scholasticism and Orthodoxy in the Reformed Tradition: An Attempt at Definition 原著:理查德•慕勒(Richard A.Muller) 译注:王志勇
译注:“经院主义”在目前的中国文化处境中常常与“烦琐哲学”和“墨守陈规”联系在一起(世纪版《新英汉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1203页),而“正统神学”所给人的印象也多是贬义的,仿佛正统神学摆出一副正统的面孔来,有“除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味道。这是当今世界上令人见怪不怪的现象,被罪恶和无知扭曲的心灵总是以怪为美,以奇为美,以病为美,于是种种异端邪说可以堂皇冠冕,反对一切教会传统,要从上帝和圣经直接领受教训,自称属灵,招摇过市;而“正统神学”则受到很多人的白眼,仿佛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其实,这不仅是目前中国文化中的现象,也是西方神学界所面对的问题。笔者在英国和美国考察时,发现即使在改革宗神学的圈子内,也不乏有人数典忘祖,一味渲染所谓的“爱心”和“宽容”,对传统的改革宗信条和教义置之不理,悬之高阁,挂羊头,卖狗肉;或是肆意歪曲,妄加篡改,走“修正主义”的路子;更有人干脆直接反对,把信条与圣经对立起来,把教义与敬虔对立起来,甚至把加尔文与加尔文主义对立起来,走反智主义的路子。在目前中国宣教的很多国外宣教士之中,也不乏这样的人。笔者曾经亲自与一位自称并教导改革宗神学的南韩宣教士交往,此位宣教士曾在美国威斯敏斯德神学院受过教育,声称他所带领的教会是以《威斯敏斯德信条》为教义标准,但却从不讲授有关的教导,甚至直接提倡与之相悖的东西。这是令人感到十分痛心的。 “经院主义”其实是一种发现、阐述、解决问题的方法,比如在上帝论的问题上,就要澄清三个基本的问题:首先是上帝是否存在,其次是上帝的本质是什么,第三是上帝的属性。如果上帝并不存在,也就没有必要继续探索下去。既然上帝确实存在,那就要阐明上帝的本质是什么,上帝具有什么属性。《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第四问所阐明的就是上帝的本质和属性:“上帝是怎样的上帝?上帝是个灵,他的存有、智慧、权能、圣洁、公义、恩慈和信实,都是无限、永恒、不变的。”因此,我们可以说,没有经院主义的研究方法,就没有能站得住脚的正统神学。改革宗的信条就是这样经过考察圣经并反复辨析的方法建立的。如今许多人既对圣经本身缺乏了解,更对教会传统缺乏系统的考证,就武断地否定改革宗的信条,实在是无知与狂妄的表现。当初的宗教改革领袖,不管是德国的马丁•路德、法国的约翰•加尔文,还是瑞士的茨运理,都是当时著名的人文学者,都在大学中受过系统的人文教育和神学训练。因此,在他们身上,基督徒的敬虔与学术是联系在一起的。可惜,在当今中国教会中,许多不学无术的人却以属灵的名义反对学术的卓越。这种风气甚至蔓延、渗透到处于萌芽状态的中国改革宗群体之中。许多人对于改革宗神学并没有系统的精深的研究,甚至缺乏一般的逻辑训练和人文常识,得到的一点东西不过是道听途说,再加上牵强附会,就以为自己已经得蒙圣灵的特别光照,得了改革宗神学的真传,就以改革宗神学“师爷”自居,动辄指责别人不是“改革宗”!即使在所谓的文化基督徒之中,也很多人对改革宗正统神学不屑一顾,认为改革宗神学“经院主义”式的严密的方法和体系不过是理性主义的产物,称自己是“正统神学”更是宗派主义自高自大的标榜。查德•慕勒先生的这篇文章既是追本穷源,也是正本清源,清楚地阐明了改革宗对“经院主义”与“正统神学”的正确看法,表明学术与敬虔在正统改革宗神学中不仅是不矛盾的,反倒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改革宗所倡导的敬虔是建立在学术基础上的智慧的敬虔,改革宗神学所倡导的学术是建立在生命基础上的敬虔的智慧。惟愿上帝怜悯,使中国教会能够在新世纪里在敬虔和智慧、生命与神学、行为与教义上有合乎圣经的平衡的看见和发展。 慕勒先生是加尔文神学院历史神学教授,也是大溪城十分保守的清教徒改革宗神学院的客座教授,是当今世界最著名的加尔文主义神学专家之一。我自己阅读此文,发现确能“传道、授业、解惑”,就立定心志,硬挤时间翻译出来,奉献给致力于中国神学建造的主内同道。译者就本文翻译征得慕勒教授的同意,并就个别疑难地方亲自向他请教,因此,再次特别向慕勒先生致谢。当然,译文的责任仍然完全由译者自己承担,还望读者不吝赐教更正。本文分为三个部分:(1)经院主义与正统神学的问题;(2)经院主义与改革宗传统;(3)改革宗传统中的正统神学。本刊将连续刊登。
一. 经院主义与正统神学的问题
对于一些人而言,“试论改革宗传统中的经院主义和正统神学”这个题目可能似乎有点怪异;而对另外一些人而言,这一题目似乎提及最好已经被人遗忘的东西。在我们所生活的时代,人们常常用“僵化”、“陈腐”等贬义词来形容“正统神学”(Orthodoxy),同样也用“枯燥”、“乏味”这样的贬义词来形容“经院主义”(Scholasticism)。对于当今大众而言,最好还是难得糊涂,半干半湿的异教混合物在方法上更灵活,更生动,还是用这种异教混合物来取代“经院主义式的正统神学”这个现象罢。其实,严肃地说,“正统神学”的意思不过是“纯正的教导”,而且这一直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改革宗牧师和教师在神学上所追求的目标,更不用提从使徒保罗一直到宗教改革时期教会中的教父和博士了。但是,当今时代许多改革宗基督徒却把“正统神学”视为不值得追求,甚至与敬虔有悖的东西。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或者说,为什么“纯正的教导”成为“陈腐”之事呢?这个问题非常值得我们思考。同时,“经院主义”所指的不过是一种方法,在长达六个世纪左右的时间中,基督徒教师一直成功地用这种方法来阐释疑难问题,解决理论争议。为什么在我们当今所处的时代,“经院主义”却被视为是有问题,不受欢迎的东西呢?难道基督教“纯正的教导”不再是今日的目标了吗?难道我们对阐明难题,解决争议不再感兴趣了吗?这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在我们中间,也许有些人已经因为厌倦了正确的教导,就另求他就,也许有人因为缺乏对真理的正确认识,就对解释或解决任何问题感到绝望。我怀疑是否大多数改革宗基督徒(或大多数人,在此事上)都甘心乐意地接受那些乱七八糟的非正统学说。问题在于许多人认为“经院式的改革宗正统神学”出于完全不同的来源。其实,这是来自根深蒂固的误解,也是对这些名词的滥用。这种误解和滥用并不仅仅是在一般民众之中“流行性的”的误解和滥用,而是出现在学术性很强的作品中。在这些作品中,神学上的主张已经侵入了历史性的分析,从而使得中立性叙词“经院主义”和褒义性词语“正统神学”都成为贬义性的词汇。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怎样理解“改革宗传统中的经院主义和正统神学”呢?首先,“经院主义”与“正统神学”这两个词所指的并不是一回事:前者是指一种特定的教导或写作的方法,后者是指特定的对教导或撰写的内容的态度。因此,“经院主义”一词的范围更窄:一种论述必须按经院式的方法得出结论,才能称得上是“经院式的”(Scholastic)。这种经院式的方法特别强调五个方面:(1)识别问题背景――按技术性的经院主义的方式识别论点的次序和架构;(2)表明争议事项――按论题或问题的方式把事项表述出来;(3)明确争议所在――整理论题或问题,使之适合讨论或辩论,通常是明确“问题在于”;(4)指出各种异议――注明一系列与假定正确的答案对立的异议;(5)阐明正确答案――根据已知的信息,按照理性的法则,系统地阐明答案,或详尽地说明论题,并答复所有异议。在一件作品中,若是没有见到这样的形式或大纲,这一作品就不是经院式的。比如说,托马斯•阿奎纳的《神学大全》一书无疑是经院主义的著述,但他对《约翰福音》的注释则不是,虽然这本书的内容与《神学大全》有着密切的联系。另外一个例子我们比较熟悉,就是乌尔西努所写的《海德堡教理问答释义》是经院式的,当然在这一点是有争议。但《海德堡教理问答》则显然不是经院式的作品,尽管这一教理问答的神学内容密切地反映了《海德堡教理问答释义》一书中所阐明的内容。 此处我想起从前一个同事,为了证明《威斯敏斯德信条》并不是一个“经院主义”式的文件,他不惜歪曲历史事实:他试图证明,在《威斯敏斯德信条》成文之前,“经院主义”从来没有进入英国抗罗宗,尽管在此信条出现之前,英国神学界已经有超过半个世纪的时间一直使用经院主义的方法。[1]他可能已经注意到,尽管这一信条是在经院主义方法盛行的时期出现的,但这一信条本身并没有按着这种方法撰写。今日神学家本当认识到,信条并不是“经院主义式的”,而是正面的阐述和宣告,与教理问答的风格是一致的。即使如此,各种对威斯敏斯德信条的系统的阐释则反映出经院主义的方法。[2]毫无疑问,在威斯敏斯德会议所制定的信条和教理问答中,我们会发现,其整体的架构和定义的模式都反应出对表达的清晰性、定义的准确性和结论的逻辑性的关注,这恰恰是受过经院主义式教育的头脑的典型特征。 这些概括的精确性很容易在十六世纪晚期和十七世纪基督徒的著述中找到相应的资料证明。英国史学家和圣经学者爱德华•里特(Edward Leigh)注意到研究基督教神学的三个方法或方式:
1. 简明扼要式(succinct and brief)――集中阐明圣经中所蕴含的真理,并以理性予以证实,这种神学称为系统的教理问答式的神学。 2. 宏篇巨制式(prolific and large)――通过定义、分类、论辩、答复的方法具体、全面地阐明各个神学主题,这种神学称为普通的经院式与论辩式的神学。 3. 经文解析式(textual)――仔细地思考圣经经文,其他各种教导的目的都是正确地理解圣经。[3]
十七世纪中叶神学家弗兰兹•布尔曼(Franz Burman)在其神学大纲中对神学科目也做出了类似的划分: 有些人把神学分为教导性和论辩性神学(didacticam & polemicam),或者实证与经院神学(positivam & scholasticam)。前者所注重的是对圣经的分析和解释,后者所注重的则是对神学各论的综合(synthesi locorum communium),目的在于使分散在圣经各处的各项主题能够根据确定的次序呈现出来。[4]
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基督教正统神学都是经院式的。事实上,根据“经院式”这个词的正确用法――正如在十七世纪各种文件中所发现的那样,或者正如在当代学术对经院主义的接近一致的看法中[5]――只有很少一部分是真正意义上的经院主义式的神学。另外,正如里特和布尔曼所清楚地界定的那样,经院主义的方法和形式帮助并促进基督徒对圣经规范的强调。对于里特而言,“正确解读”圣经乃是各种形式的神学教导的目标;对于布尔曼来说,经院主义的方法主要用于规范、安排各个神学主题,而这些神学主题都是通过解经从圣经中阐明出来的。布尔曼的“经院主义式的……神学各论综合”起意与墨兰顿《神学通论》(Loci communes)和加尔文《基督教要义》背后的用意并不相同。 另外,正如里特的定义所表明的那样,正统神学也采纳了信条、教理问答、圣经释论、讲章、敬虔论等各种形式。是的,也有敬虔论!在灵活地运用经院主义方法上,人们常常记念两个正统改革宗神学家,一是威廉•帕金斯(William Perkins),一是吉斯伯特•沃修斯(Gisbert Votius),他们也极大地促进了十七世纪改革宗敬虔的发展。威姆斯•布雷克(Wilhemus ά Brakel)是著名的荷兰“第二次宗教改革”的倡导者,他就是沃修斯的学生,他的教导完全合乎改革宗正统神学。[6]现在人们仍然因为理查德•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的敬虔而记念他,其实是在他经院式的论辩方面非常娴熟。在十六世纪晚期和十七世纪正统神学家的手中,经院主义方法被用于解释并捍卫正统信仰。当然,我们必须提醒我们自己,从改革宗神学的角度来看,阿米念及其追随者也是用经院主义这种方法来解释并捍卫他们的异端教导。 -------------------------------------------------------------------------------- [1] Jack Bartlett Rogers, ????ure in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A Problem of 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for American Presbyterianism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7); also note Back B. Rogers and Donald K. McKim, The Authority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an Historical Approach (San Francisco: Harper and Row,1979) [2] E.g.,John Arrowsmith, Aimilla Catechetica; A Chain of Principles: Or, an Orderly Concatenation of Theological Aphorisms and Exercitations (Cambridge, 1659); Thomas Ridgley, A body of Divinity: Wherein the Doctrin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are Explained and Defended, being the Substance of Several Lectures on the Assembly’s Larger Catechism (2 vols. London, 1731-33). [3] Leigh, A Systeme or Body of Divinity (London, 1664),I.i. [4] Franz Burmann, Synopsis theologiae et speciatim oeconemia foederum Dei(Geniva, 1678),I.ii.42;cf.,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the similar view of method in Salomon Van Til, Theologiae utriusque compendium cum naturalis tum revelatae(Leiden,1704;second edition,1719),II.i. [5] See Armand Maurer, Medi???? philosophy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62), p.90;David Knowles, The Evolution of Medi???? thought (new York: Vintage Books,1962),p.87;J.A.Weisheipl, “Scholastic Method,” in NCE, 12,p.1145;G.Fritz and A. Michel, “Scholatstique,” in DTC,14/2,col.1691;cf.the similar comments concerning Protestant scholasticism in David C.Steinmetz, “The Theology of Calvin and Calvinism,” in Reformation Europe: A Guide to Research, ed.Steven Ozment(St.Louis:Center for Reformation Research,1982),p.225 and William T. Costello, The Scholastic Curriculum at Early Seventeenth-Century Cambridge(Cambridge, 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8),pp.11,35. [6] 布雷克《我们理所当然的侍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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