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受夠這個牧師了,請指點!! |
送交者: 馬克張 2010年03月11日14:07:3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本人昨天發帖談到一罵人牧師,本人在他的教會有個part-time工作,但是牧師時常強行向俺灌輸路德派教義,俺不同意他就罵俺褻瀆神. 今天想談談罵人牧師的一些歪理,很多歪理俺沒有足夠聖經知識反駁,我知道彩虹有很多高手,希望你們能指點!
有一次罵人牧師談到路加福音chapter 10:25-28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我告訴罵人牧師耶穌讓我們“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結果,牧師說我褻瀆神,因為我根本沒有能力去“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 他不停的問我 “你能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嗎”? 我很為難,因為說yes好像不太對. 罵人牧師說沒有人能“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 所以,耶穌的意思不是讓律法師 “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 相反,耶穌的意思是讓律法師知道自己沒有能力去“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 耶穌的意思是讓律法師知道自己的脆弱,讓他知道自己多需要耶穌的救贖. 罵人牧師說律法有三個用處 (three uses of the law): (1) 維護社會治安 (2)讓人知罪 (3)引導信徒的行為 罵人牧師認為耶穌在上面那段經文裡應用了律法的第二個用處 (the second use of the law), 就是讓人知道自己的罪惡,讓律法師知道自己多麼沒有能力去“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耶穌的意思是完全粉碎律法師,讓他謙卑下來. 我告訴罵人牧師,耶穌的意思是讓我們try our best. 但是罵人牧師說,律法師問的問題和救恩有關,律法師問耶穌幹什麼才能得救,如果耶穌讓他 try hard去“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那不就等於因行為得救稱義了嗎?那不就和因信稱義相反了嗎? 面對罵人牧師的說法,我覺得很嘔吐,但是卻找不出什麼錯誤的地方. 罵人牧師還認為馬太福音5-7的登山寶訓全是the second use of the law. 耶穌的任何一個道德上的教訓,我們沒有一個人是有能力去遵守的. 所以,當耶穌告訴你要愛人如己的時候,他的意思是”你沒有能力愛人如己! 你需要救贖!". 罵人牧師的意思就是說,我們沒有能力也沒有義務去遵行登山寶訓里的任何一個教導. 請看這兩段經文: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 路加福音14:26-27 “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 路加福音14:33 對這兩段經文,罵人牧師的解釋是我們沒有任何能力去撇下一切跟隨主,牧師不停的問我“你見到婦女會不會有淫念?如果有的話,你能撇下一切嗎“?”你已經撇下一切了嗎?” 這些問題讓我很為難,回答yes的話好像不對勁兒 罵人牧師說,耶穌的意思不是讓我們撇下一切,而是讓我們知道我們自己沒有能力撇下一切,讓我們知道自己多脆弱,多麼需要耶穌的救贖. 牧師認為,耶穌說這些話是從律法的角度出發,他用律法來讓我們認識自己的罪惡和無能, 也就是剛才提到的"the second use of the law". 罵人牧師說如果沒有辦法區分律法和福音,就不能明白聖經. 律法叫我們work, 福音不叫我們work. 作為基督徒不用try to be good, 只要be yourself 就好了. 這些話真是越聽越嘔吐.... 對了,這個罵人牧師是路德派的,這裡有路德派的人馬?你們的信仰就這樣的? 不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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