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耶穌顯現的見證,大家不要覺得驚奇。這是耶穌自己的應許 |
送交者: 全伊 2010年03月29日12:50:2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請看約翰福音: 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 這人就是愛我的. 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 我也要愛他、 並且要向他顯現。
所以沒有這種經歷的也不要隨便給人一個靈恩派的標籤一棍打死。如果你平時不知道如何同主耶穌親近,你當然不會有這種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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