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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證道:“好撒瑪利亞人”(路10:25-37)ZT
送交者: 一根柴 2010年07月12日05:38:3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們!今天的福音經文是路加福音1025-37。“25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26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28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29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30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31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32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33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35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36 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37 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這是基督的福音。這是一個廣為傳頌的聖經故事,尤為社會福音派所喜愛。美國和加拿大有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中國把撒馬利亞人稱為雷鋒,指給人民群眾去效仿。一些國家和地區不僅通過相關法律保護救助者不受糾纏和控訴,而且要求公民有義務幫助他人。所以英國戴安娜王妃發生死亡車禍後,當時跟蹤她的記者被調查是否違反了好撒馬利亞人法。總而言之,在“向雷鋒同志學習”這個問題上,教會和世界對這個故事的理解幾乎是一致的。很多人甚至相信,信基督的目的就是成為這樣的好人,而你若沒有像撒馬利亞人一樣對他春天般的溫暖,他就無微不至地控告你根本不是一個基督徒或牧師。於是,“好撒馬利亞人”就成了投槍和匕首,成為人們互相論斷的談資。基督教因信稱義的真理,就這樣被顛覆成一個善行事件和不善的紛爭。教會成了世界的道德文化的犧牲品,造成了一群假冒為善者,他們自己也做不到,卻把重擔捆起來放在教會的肩上;而教會反過來也藉着示恩或“為人民服務”,而不是傳福音,扮演世界的救星,目標是奉獻與得人的榮耀。我請大家先思考兩個問題:第一、誰真的能夠像撒馬利亞人那樣?第二、如果“這樣行”就能永生,我們還有什麼必要信基督,基督上十字架有什麼意義?我不否認基督徒當如聖經所說的,在基督里,靠基督努力行善;但是,我們今天要領受的主要信息是:這個故事不是要求我們成為撒馬利亞人,而是指示我們不是撒馬利亞人,因此我們需要基督。同時,我們將看見,出現上訴種種偏離,乃是撒旦對教會的勝利,是魔鬼的初衷;我們今天要靠着耶穌的道勝過魔鬼,返回真理和自由。求神幫助我們,阿們!

全文:http://blog.ifeng.com/article/6307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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