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紀念六四23周年,當年的天安門廣場指揮部總指揮柴玲發表了一封公開信,指出,“在這天安門23周年的紀念日,我還是要選擇寬恕。因為我知道,當我們的心裡充滿了和平與寬恕時,我們是在一個很小的程度上反應出耶穌對整個人類的偉大寬恕。” “我也知道,當我們在天安門前面對坦克機槍而決定不放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時候,我們早已經選擇了寬恕!我更知道,只有當我們真正寬恕時,持久的和平才會到來。”她認為,中國最終的結局只有兩個,“一個是持續地恐懼,一個是走向真正的自由、寬恕的命運。” 柴玲的公開信中引起了很大爭議。有人認為,柴玲根本沒有資格談寬恕。也有很多人認為,寬恕只適用於真心悔改的人,而六四兇手沒有人表示任何懺悔,因此談不上寬恕。民運人士王丹為此發表緊急聲明:“對柴玲的個人信仰導致的這個意見,我表示尊重,但是完全不能同意。我認為,在殺人者還沒有任何懺悔,道歉,甚至還在繼續殺人的時候,被害方的原諒是沒有根據的。這樣的原諒,對六四死難者是很大的不公平。” 這些反應也在意料之中,柴玲說,“我明白這種寬恕是反主流文化和感情的。”但是,作為一個基督徒,只要她堅持信仰,她就必須選擇寬恕,因為耶穌要求他的門徒愛仇敵,為他們禱告(太五44;路六27)。當初遠志明因六四被通緝,逃亡國外,父親憂憤而死,他心裡也充滿了憤恨。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以後,他決心放下心中的仇恨,釋放自己,並為迫害他的仇敵鄧小平和李鵬禱告。聖經上教導人們,“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三13)“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15)上帝對人的寬恕和赦免是無條件的,而完全信神的基督徒如果不能饒恕曾經傷害自己的人,或者對饒恕別人有保留,他就無法釋放自己,獲得心靈的自由。 其實無論是遠志明還是柴玲,做出這種信仰宣告只是說他們自己心中沒有了仇恨而已,並不是說那些殺人者可以推卸責任,實際上他們的確沒有資格為殺人者卸責。他們如此“愛仇敵”只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了。”(箴言25:21) 柴玲曾引用當年南非主教圖圖和前總統曼德拉為實現民族和解而做出的努力。圖圖大主教在他的中文譯本里專門為中國讀者寫了一個序言,指出,充滿仇恨的社會需要用南非那種大和解模式來解決,這應該是六四最終解決的最理想的方案,但是他認為,在中國和解幾乎是沒有可能的,因為在中國當局還沒有說出真相。當時南非成立了真相和解委員會,先調查真相,當事人上法庭認罪尋求寬恕後,再與受害者和解。 和解是一種政治文化,意味着對立雙方在一個平等基礎上進行溝通、交流、達成妥協乃至和解。中國缺乏這樣的政治文化,為官者高高在上,以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對的,而民眾中復仇文化往往占了上風,談寬恕的確很困難。也正因如此,才需要遠志明和柴玲這樣的基督徒做出信仰告白。我在《二十三年前那個春夏之交 》一文中最後指出,“六四事件的一個正面結果是大批理想幻滅的青年學子學者皈依耶穌基督,熱心傳揚福音,為中國的民主化做好預備人心的工作。六四死結最終的解決當然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但最重要的前提應該是懺悔、寬容、和解。”中國要避免以暴易暴,怨怨相報的惡性輪迴,就必須努力倡導基督教的寬恕之道。 因此,我認為,柴玲完全有資格談寬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