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陪死囚兒子共摘“免死牌”
近日,新疆第一監獄根據陳賓在服刑期間的突出表現,作出了向新疆高級人民法院提請申報減刑的決定。至此,陳賓這名犯搶劫罪、已被終審判處死刑並確定了執行時間的犯人,繼1999年5月5日改判死緩後,又有望再次減刑。
牙膏盒裡裝着他的命
1995年10月24日,新疆伊犁州地區中級法院當庭宣布了對一宗搶劫案的一審判決:被告人陳賓犯搶劫罪,案情嚴重,依法判處死刑。
宣判後,法官對站在被告席上的年輕人問道:“陳賓,你還有什麼話要說嗎?”這時,只見陳用顫抖的手從胸口處拿出一個中華牙膏的盒子,交給了法官。法官從裡面抽出了幾張寫着《轎車減震器》的設計圖紙,便問他:“為什麼要把圖紙藏在牙膏盒裡?”
陳訥訥地說:“我怕圖紙受到損壞……”的確,這幾張薄薄的紙與他的生命緊緊相連,對他來說實在是太重要了!
4個月前,陳在兩個“哥們”的誘導下,在霍爾果斯襲擊了一個“朋友”,搶去了32萬美元,折合人民幣250多萬元。他不久便被公安人員抓獲,那時他剛滿20歲。
陳被關進了看守所重刑犯倉。此時,他已對自己犯下的罪行深感痛悔,同時也知道,案情嚴重,自己的命可能保不住了。幾乎每個夜晚都是不眠之夜,他既感到末日的來臨,又燃起強烈的求生欲望。他反覆閱看《刑法》,盯着《刑法》第四章68條“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他似乎看到了一線生機。
陳儘管只有中學文化,但人很聰明,喜歡動腦筋,平時常看一些科普雜誌。他從小便迷上汽車,中學時已是玩車高手,不但考取了駕駛執照,而且對汽車的各部件系統瞭如指掌,同時熟悉汽車理論及修車技能。他想:如果自己能夠設計出一些專利發明,為社會做出貢獻,也許就能保住性命。於是他開始構想一些與汽車有關的發明和設計。
開始時,他在地上畫圖案。但是,地上的圖案是無法拿給別人看的。
一天他掃完地後,腦子裡冒出了主意:他從掃帚里抽出一根粗硬的麥稈,再從牆角找到一小團棉花,裹在麥稈上,然後踩在腳下搓碾。兩小時後,麥稈終於磨擦着火,燃燒後的麥稈就成了筆。再用紐扣、碗底、摺紙作基本的繪圖工具,他開始了設計和發明。他的這種決心和毅力,被管教人員所知曉,領導經研究後,破例給了他一截鉛筆和五張薄薄的稿紙。在生死關頭,人往往能激發出最大潛力。一段時間後,陳的設計方案終於清晰地呈現在那幾張稿紙上。
一審判決後,陳賓提出上訴。在看守所里等待二審期間,他細心地保存着那一小截未用完的鉛筆,並請求管教再給他提供幾張紙,他要繼續他的設計和發明。
慈母救兒:我與時間賽跑
陳賓犯罪的消息傳到了母親張艷珍耳里,她當場昏倒在地。她與丈夫很早離婚,含辛茹苦地養育了兒子20年!她怎麼也不會想到,平時那麼聽話那麼孝順的兒子會走上犯罪道路……
兒子被判死刑的消息,令張艷珍腸斷心裂,但她同時也獲知兒子在獄中搞設計發明的事。這條路可以救兒子?她在漫天黑暗中看到了一點光亮,她決心支持兒子,和她一起努力去摘取那塊“免死牌”。
張艷珍梳理了一下頭緒,發現自己要做的事情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鼓勵兒子千萬不要泄氣,即使到最後一刻也不要放棄設計工作;另一方面則要讓兒子的發明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爭取“有重大立功表現”,才能死裡逃生。
張艷珍是石河子市柴油機修理廠的一名下崗工人,兒子被關押在距離石河子500多公里的伊犁地區霍城縣公安局的看守所里。她要經常看望、鼓勵兒子,為他送吃送穿;她要跑法院為兒子申訴求情;她要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專利局請他們鑑定兒子的設計草圖,開具一些有利於兒子的證明……於是,在烏魯木齊—石河子—伊犁—霍城—霍爾果斯這條長達千里的公路線上,她十次、幾十次地來回奔波。
判決已經下達,哪一天執行她無從估計,而且任何人也不可能給她答案。她害怕因為耽誤了一分鐘而錯失了機會。她,要和時間賽跑!
她每月只有二三百元工資。有一次她身上只有10元錢,買不起從伊犁到石河子的車票,便挎着提包在公路旁擋便車,大車小車拖拉機馬車,攔上什麼車她便坐上什麼車,換7次車才走完了這段路。張艷珍只上過一年學,平時幾乎不逛書店。但自從兒子在獄中開始搞發明創造時,她時刻想的是怎樣買些有用的書送給兒子,於是不管走到哪裡,她總是要擠出時間跑書店,她識字不多,更看不懂技術方面的書,只好不厭其煩地向書架前買書的人諮詢。即便這樣,她買上10本書,送到兒子手裡真正能用上的只有兩三本。但她仍堅持着不斷買,一次又一次將書送到兒子手裡。
經過她無數個日夜的奔走,陳賓的《轎車減震器》設計方案得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專利局的認可,呈報國家專利局。
於是,張艷珍奔波的線路又從新疆延伸到了北京。
生命線上,她跑贏了時間
泣血的母親跑的是一條泣血的路。最高人民法院、國務院接待室、國家專利局、國家科技部,還有許多她認為有一點點關係的部門,她都無數次地找過跑過。她忍受着饑渴,忍受着寒暑,奔波了整整10個月,終於,1996年7月底,兒子研究設計的《轎車減震器》獲得了國家專利局授予的專利權。
然而,二審判決的結果仍然是:死刑!同時也確定了執行時間:1996年8月2日。8月1日,她與家人一起乘坐一輛麵包車,從石河子趕到伊犁,悲痛欲絕地想着與兒子見最後一面。但就在這個關鍵時刻,最高人民法院考慮到陳賓的發明和設計已得到國家專利局的鑑定和認可,需要陳賓在獄中進一步研究和完善,因而暫時延遲對他執行死刑。
驚心動魄的經歷,嚴重地刺激了張艷珍,她病倒了,體重由66公斤下降至不到50公斤,但一想到兒子還有一線生的希望,她又爬起來,挎上提包踏上了漫漫長路。
而獄中的陳賓在生死線上走了一回,更知道了生命的可貴。他的精神振作起來,更加努力地進行他的研究和設計。
1998年3月,法庭再一次開庭,仍然維持原判,定於4月2日執行。之前,正在北京日夜奔跑的張艷珍還在無數次地繼續着她的訴說、求情、碰壁、磕頭,直到把有關的材料一一送到有關部門,得到了“我們再研究一次”的答覆後,才於3月30日早晨趕到霍爾果斯。
張艷珍找好兒子最喜歡穿的衣服,天亮後托親戚購買了幾十米黑紗和白布,然後她來到殯儀館租了一輛靈車。這時是1998年4月1日的下午,距離4月2日上午上刑場的時間只有半天時間了。張艷珍感到眼前一片黑暗,似乎走到了世界的盡頭。但她無數次地提醒自己,不要倒下,不能倒下,她安排幾個親戚守在靈車上,等候法庭的消息,自己則走進附近一家旅館的一個房間,租用了一部電話,在茶几上倒了七八杯開水,然後,她把門關嚴,開始撥打電話。一個電話打幾次十幾次幾十次,電話有時通有時不通,有人聽她說話,有人聽了兩句便把電話壓下。兩個小時內,她撥打了40多個電話,都是往烏魯木齊或北京的長途。在她接近絕望的時候,一個電話使她萬分激動。接這個電話的人是最高人民法院某室的負責人,他在電話里告訴張艷珍,最高人民法院對她的申訴又一次進行過認真研究,而且參考了國家專利局的授權材料,認為對陳賓的死刑執行可以暫停,同時已經把這個意見電話告訴了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張艷珍連忙再一次打通新疆高級人民法院的電話。但法院認為電話通知不足為據,需要最高人民法院的文字傳真。當時已經是下午近5時,北京方面即將下班。張艷珍沒有絕望沒有罷休,幾經周折,她的電話打進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值班室以及主辦人員搭乘的車上,在電話里她無數遍地抽泣着重複着一句話:“由於有時差,我們新疆這裡是8點下班,還有最後的時間……”
這時,牢房裡為死刑犯們特做的四菜一湯已經做好,吃完這頓最後的晚餐,與親人見最後一面,他們第二天上午便要走向刑場。此刻,張艷珍感到時鐘的“滴答”聲蓋過了世間的一切聲響,一下一下地撞擊着她的心靈——兒子的生命正被這滴答聲一點一點地帶走啊!張艷珍在崩潰的邊緣守候着奇蹟。
下午5時30分,北京的文字傳真到達烏魯木齊,近7時到達伊犁,張艷珍聽到這個消息後,放下電話便癱軟在房間裡。稍微清醒後,她立刻跑出去,伏在通向牢房的門縫前張望。腳鐐聲一陣一陣傳過,沒有陳賓的身影,直到腳鐐聲完全平靜了下來,她還呆呆地伏在門框口。這時,一個民警走過來對她說:“你真走運,剛好趕得及呀……”
在生死邊緣,她終於跑贏了時間!
生的曙光又一次降臨,但只是微弱的一線:又一次的暫停執行仍不等於改判。但是哪怕一絲生機也必須緊緊抓牢。
獄中的陳賓沒有被叫去吃那頓最後的晚餐,再一次經歷了生死線上的徘徊。他躺在牢房裡,流了一夜的淚,他暗暗發誓:無論結果如何,也要堅持他的創造和發明,要對得起國家,對得起母親。時間如水般流過,對陳賓的再一次審判不久要開庭。就在開庭前的幾天,他的第二套設計方案,即《汽車碰撞阻尼緩衝裝置》被遞上了法庭。
張艷珍又一次火速趕到北京,為兒子奔走求救。看守所的領導和管教人員也被這母子倆深深地感動了。他們盡一切所能,為陳賓提供幫助,支持陳賓的創造發明。在這個期間,陳賓設計的《汽車防盜竊自動剎車報警裝置》和《汽車碰撞阻尼緩衝裝置》又獲得了國家專利局授予的專利權。
路途漫漫終有期。1999年5月5日,歷經整整4年的不懈奔走,案情終於有了轉機。
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據法律條款認為,陳賓在羈押期間,其三項實用新型設計被國家專利局授予專利權,有重大立功表現,可減輕處罰。法院最後判決如下:撤消本院(1996)新刑終字第97號刑事附帶民事裁定中對被告人陳賓的量刑部分;被告人陳賓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判決聲剛落,張艷珍的眼淚便如決堤的洪水般狂涌而出。兒子終於保住了性命啦!
1999年8月,陳賓從霍城縣轉送到烏魯木齊市,在新疆第一監獄服刑改造。監獄內的領導、幹警都對他的發明工作給予了最大的支持。而陳賓在經歷了生與死的考驗後,更加懂得了生命的珍貴和知識的無價,他決心用自己的聰明才智為社會服務,洗刷昔日的罪惡。
至今為止,陳賓已在獄中先後發明了8項專利技術。
陳賓的名字現已被收入《21世紀人才庫》一書,同時,他還被吸收為中國企業文化促進會會員,首開新疆服刑人員獲此殊榮的紀錄。
(摘自2001年12月15日《羊城晚報》凌愉 劉李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