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無完人”就可以“理無真理”了嗎?(吾言盡於此版) |
| 送交者: Hesed 2004年03月26日09:42:3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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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始至終沒有抹殺前人為福音所付出的血淚,甚至舍下的生命。我所針對的是《十字架》的整體信息具誤導性,以及容易傳染“異端免疫缺陷病毒” (Heresy Immunodeficiency Virus)。 1. 信主的動機不能是“富國強民”。基督教更不是富國強民之道。 1. 富國強民不是我們信仰的主旨。我們信仰的主旨在於建立神的國度,先在心裡,然後才在千禧年時實際上設立基督的政權。但《十字架》很多時候讓人感覺遠是在“示威”,或者說《十字架》是在千方百計驗證家庭教會“祥林嫂綜合症”的“病原”。 難道必須刻意讓掌權者感覺到威脅,把你當法輪功辦,才是為主吃苦、背起“十字架”麼? 簡單的說,遠志明的“十字架”不是舍己的“十字架”,而是跟極權政府叫板的“鮮明旗幟”。 我們知道民主機制的前提是法制和道德,我並不是不能諒解遠志明想引入基督信仰改善國民在道德上的空落狀態。但這樣一來,我們就必須面對很大的風險,將有人是出於“富國強民”或是“反對極權”這個動機而“信主”。簡單扼要地傳基督並他的十字架不好麼?就必須告訴全世界中國教會被污衊、被逼迫,但“十字架”屹立不倒,才能信麼?“你看見了才相信?那些沒看見就相信的有福了。” 我們做基督徒的不好也不必跟掌權者叫板,我們應在不牴觸自身信仰的前提下,順服在上位的。我們的生存主旨是愛主超於一切,並相信當我們愛主超於一切時,對社會將有連帶的正面效應。民能自律而國無不治!但要基督教成為一種富國強民的手段,則有違福音的真義,而歷史也一再證明了政教合一的惡果。
這難道只是某些人所說的“挑人的缺點”麼?我對遠志明的人格進行誣衊了麼?我懷疑他的基督徒身份了麼?我抹殺了前人對福音的付出了麼?難道"人無完人”,就可以“理無真理”了嗎?只要福音遍傳,為達目的,就可以不擇手段了麼? 唉,或許這是末世應有的狀況,或許也只能說是‘審判在我,我必報應’了。吾言盡於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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