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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方周 : 第十二章 更換的生命 (戴德生傳)
送交者: 方周 2013年01月17日19:12:0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第十二章 更換的生命 三十七歲
 
九月四日戴德生自揚州趕回鎮江,有一大堆書信等他裁覆,內中有一封是杭州麥卡悌寫給他的。打開一看,有以下的一段:「我正想和你談論聖潔的生活,當你對我題起這問題,我的思想中以此最為重要。非因書中所讀過,及同工信札中所題起。乃是我自覺失敗,常常不能達到目標,心中不安,並不息的努力追求着,得以享受與神的交通。這交通有時真切,但更多時幻想,甚至遙遠。親愛的主內弟兄,現在我覺得這個掙扎,努力和熱望過着更屬靈的日子,不是真實領我們得到快樂聖潔及合乎主用的路。雖然比滿意我們無價值的成就更好,但不是最好方法。我從『基督是一切』一書內注意到這一段:『接受主耶穌就是聖潔生活的開始;親近主耶穌,便是聖潔生活的前進;常以祂的同在為事實,乃是聖潔生活的完成。信心(乃恩賜)是鐵鏈,使人的心與基督聯合,並使罪人與救主合一„„。不健全的信心,絆纏腳步,使人跌倒。』我完全同意最後這一句。當時時仰望主,讓祂在我裡面,隨意行祂的旨意,靠祂常存的大能大力,克服我內心的敗壞,安息在無所不能上主的愛里,絲毫不自掙扎。而以全然得救的自信自覺為樂„„。怎樣增加成聖的信心呢?時時刻刻想到主耶穌,想到祂的生,祂的死,祂的工作,祂自己在聖經內所表顯的,不必力求信心。無須求信心的增進,只須仰望信實的主,那就夠了。」
 
戴氏說:「我看了信之後,恍然大悟,即時仰望主,就看見了。喜樂洋洋流露出來。」
 
同人一見而知。祝氏說:「現在他是一個快樂人,一個滿面春風,喜樂洋洋的基督徒。從前他像一個勞苦負重擔的人,現在他的靈大享安息了。」
 
戴氏逢人便道他自己的好信息。對祝氏說:「祝先生啊,神使我做一個新人!神使我做一個新人!」
 
十月十七日,寫給他的大妹說:「我的工作從來沒有像現在的複雜,困難,責任也比從前重大,但是以前所感的重擔,都沒有了。上一個多月是我一生最快樂的時期。我甚願寫信告訴你主在我心靈所成就的事。我不知道能不能講得清楚,因為所要講的沒有甚麽新奇,然而在我的經驗上卻是新的。一言以蔽之,『從前我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見了。』」
 
「現在把過去的情形先說一說,或者可以更明白一點。前六個月或八個月,我覺得我個人及內地會同人,必須有更聖潔的生活,更豐富的生命,更大的能力,才能完成所負的使命,而我個人的需要尤為迫切。我深深感覺到不親近主的罪與危險。因此,我祈禱,痛悔,禁食,掙扎,立志勤讀聖經,用更多時候退隱,默想,但是都不能生效。每天,幾乎以禱告為第一件事,決定時時仰望主,但是我的職務繁重,辦公常常間斷,使我疲勞不堪,以致屢次忘記了神。而惡劣的氣候刺激我的神經,叫我不容易克制衝動的情緒,刻薄的思想,與不仁愛的言語。每天生活中紀載了罪過,失敗,無能。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問題是到底有救法沒有?難道就這樣了此一生。不斷掙扎,常常失敗嗎?我怎能夠誠誠實實對人傳道說:『凡接待耶穌的,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就是像神一樣)」,而我自己卻一點不像祂?我不但是不能日益剛強,反而越來越軟弱,不能勝過罪,連信心與希望也衰落下去。我恨自己,我恨我的罪,可是仍然得不到勝罪的能力。我覺得我實在是神的兒子,神的靈在我心裡呼叫:『阿爸,父』,但是我不曉得怎樣享受兒子的權利。我以為聖潔是從殷勤讀經禱告慢慢得來的;我渴慕追求,但是越追求越抓不住聖潔,直到幾乎完全失望,而轉想或者神不讓世人成聖,以增天堂的甘甜。我並不靠自己的力量求聖潔,因為知道我的無能;我也這樣告訴主,並求祂賜我力量,幫助找。有時我想主支持我,保守我,可是到了晚上回想,可憐!又是失敗,犯罪,只好在神的面前認罪,哀求祂的赦免。這裡我必須聲明一句,以上所說的情形,並不是每天的經驗。有時我不但有平安,而且在主裡面有大喜樂,但只是暫時的,而且可憐得很,總覺毫無力量。感謝主,這種掙扎已過去了。」
 
「基督里有我所需要的一切。對於這一點,我從來沒有一點疑惑。但是實際的問題就是;怎樣向基督支取我的需要?祂富足,我貧窮;祂剛強,我軟弱。我滿知道在樹根和樹幹里有很多肥汁,但問題是如何將這肥汁輸入我這瘦弱的枝子。我漸漸明白,惟一的先決問題是在一個『信』字。『信』好比手,可以接受祂的豐富生命作我的豐富生命。但是我沒有信心。我力求信心,卻得不著。試試運用信心,但是毫無用處;越看出主豐盛的恩典,越覺得目己的罪孽與無能!若將我所犯的罪來比罪的源頭,不信的噁心,真像小巫見大巫,因為不信的噁心不能,或不肯把神的話當作真的,竟以神為說謊者。我覺得『不信』是世人唯一的死罪,而我屢犯這罪;我求信心,而它不來,我怎麽辦呢?」
 
「當我的靈魂感覺極端痛苦的時候,麥卡悌的信中一句話把我眼睛的鱗除去。神的聖靈向我啟示,叫我看見耶穌和我為一體的真理。麥卡悌說:『怎樣加強信心呢?不是努力去得着信心,乃是依靠信實的住。』當我讀這封信的時候,我恍然大悟,全都明白了。『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提摩太後書第二章十三節)我瞻仰耶穌,我看見了。當我看見的時候,喜樂如活泉滾滾湧出,真是妙不可言!主說:『我永不離開你。』啊!安息就在這裡!我想起我曾徒然努力掙扎,硬要安息在祂裡面。我以後不再掙扎了,因為祂豈不是已經應許要住在我裡面,永不再離開我,永不撇下我嗎?親愛的妹妹,祂永遠不會失信。」
 
「但是這還不能代表主所啟示給我的一半。當我想到葡萄樹和枝子的時候,有聖靈的大光照入我心。啊!何等燦爛,何等輝煌!我以前渴慕從葡萄樹取汁,向祂支取所有的豐富,那真是大錯特錯!現在我已看出,不但主耶穌永不離開找,我就是祂的肢體,祂的骨肉。我又看清了,葡萄樹不只是根,而是全樹——樹根,樹幹,嫩枝,葉,花,果,都包括在內。主耶穌不只是這些,祂也是土壤,陽光,空氣,雨露,乃至超乎我們所希望,所需要,所夢想的千萬倍。能夠看清這真理,是何等的快樂啊!」
 
「我親愛的妹妹,能夠同復活,與被高舉的主成為一體,真是一種不可思議的福氣。『成為耶穌的肢體』,試想這一句話所包涵的意義:和耶穌成為一體,耶穌富足,而我倒貧窮;右手富足,而左手貧窮,這可能麽?或說:『你的頭飽足,而身體飢餓,』這話講得通麽?再從禱告方面來講:銀行里管出納的可以對主顧說:『這張支票不能照付,因為不是你寫的,乃是你的手寫的』嗎?或是說:『我只可付錢給你,卻不便付給你的手』,天下有這種道理麽?同樣的,我們若奉主耶穌的名求,神不能不承認,(意思就是說不是靠自己的名,也不光是為耶穌的緣故,而是以『我們是祂的肢體』為理由。)除非所求的超出主耶穌的存款——這存款極大。倘若我們不照聖經的教訓去求,或是違背神所啟示的旨意而求,那就是主耶穌本身,也不能這樣作的。但是『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麽,祂就聽我們„„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着(約翰一書第五章十四,十五節)。』」
 
「最甘甜的,就是『與主合一』所帶來的安息。我現在不為任何事掛慮,因為我知道祂必能完成祂的旨意,而祂的旨意就是我的。不論祂派我到甚麽地方,辦甚麽事,於我都是一樣的,都是祂的事,我無須作杞人之憂。即使祂派我辦最容易的事,祂總得給我辦事的恩賜。如果祂派我辦最難的事,祂的恩典是夠我用的。比如我派傭人買幾文錢的東西,或買頂貴重的東西,於祂沒有多大問題;祂必向我要錢去買,而將所買的拿來給我。照樣,神若差我去解決一個疑難問題,祂豈不應該給我亮光麽?在困難的地位,祂豈不給我恩賜,叫我擔當得起麽?在緊張艱難的環境裡,祂能不厚賜力量給我麽?我無須擔心祂的資力不足以應付一切意外的事變。祂的資力就是我的,因為祂是我的,祂和我同在,住在我裡面。這一切的權利,都發源於信徒和基督的合一。基督憑着我的『信』,住在我裡面,我是何等地快樂啊!」
 
「我現在並不比從前好,(我也不渴慕,不力求要比從前好。)但是我今已和基督同死,同葬,也和祂一同復活、升天。現在基督住在我裡面,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舍己。』(加拉太書第二章二十節)現在我相信我向罪是死的;神也這樣看我,並命令我向罪看自己是死的。或者我已往的經驗,告訴我事實不是這樣,但是現在我不敢說『不是這樣』,因為神說是這樣。我也確知『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第五章十七節)現在我還是能犯罪,但是我確知基督與我同在,祂不能犯罪,祂能保守我不犯罪。」
 
「現在我更看得清楚:『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一節),不是影子。我們所信的,大於所見的。眼睛只能看見物的外表,信才能透視物的實質。只在實質上可以得到安息,得飽美食。『基督因信住在心裡。』信祂的諾言,就是能力,生命。基督和罪不能並存,祂的同在和愛世界及為許多事情思慮煩擾,也不能並存。以上所說的經驗與真理,不是專為少數的人,乃是每一個神的兒女天賦的權利。放棄這權利,便是羞辱神。基督就是使人從罪里得釋放的惟一力量,基督也是使人事奉神的唯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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