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人生最重要的二個課題,愛上帝和愛人
第一條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拜偶像”
這是什麼意思?
答:我們應當敬畏、敬愛、倚賴上帝過於萬物。。
第二條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這是什麼意思?
答: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使我們不至指着祂的名咒詛、起誓、行巫術、說謊言、哄騙,但在各樣患難之中呼籲祂的名、祈禱、頌讚、感謝。
第三條誡:“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這是什麼意思?
答;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使我們不至輕看主的話和所傳的道,但尊奉為聖,甘心樂意地聽從學習。
第四條誡:“當孝敬父母。”
這是什麼意思?
答:我們當敬畏、敬愛上帝,因此我們不應藐視父母、長輩,也不惹他們發怒;我們當恭敬、服侍、順從、親愛、尊重他們。
第五條誡:“不可殺人。”
這是什麼意思?
答: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使我們不至損害人的身體,但在諸般患難中幫助和扶持他。
第六條誡:“不可姦淫。”
這是什麼意思,
答: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使我們在言語和行為上得以貞潔自守地度日,夫妻得以彼此親愛尊重。
第七條誡:“不可偷盜。”
這是什麼意思?
答: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使我們不至偷盜,或以偽亂真,或用詭詐手段,騙取人的財物,但幫助他保守他的財物,興旺他的事業。
第八條誡:“不可作假證陷害人。”
這是什麼意思?
答: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使我們不至妄論人、食言、背信、陷害人、毀謗人或敗壞人的名譽等,但寬容、原諒、揚人的善及以好意解釋各樣的事。
第九條誡:“不可貪戀人的房屋。”
這是什麼意思?
答: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使我們不至用詭計,侵占或謀奪人的房屋產業,但盡力幫助他保存他所有的。
第十條誡:“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這是什麼意思?
答: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使我們不至誘惑、拐騙、逼索人的妻子或僕役等,但勸勉他們安分守己,行所當行的。
“我是主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發慈愛,直到千代。(申五9-10)”
神警告要懲罰那些或藐視或拒守神的誡命的人。因此我們當懼怕神的烈怒,不違背這些誡命。另一方面,神應許將恩典和諸般福氣賜給一切守他誡命的人。所以,我們當熱愛神、親近神、依賴神,並甘心樂意地遵守神的誡命。
(以上為馬丁路德《基督徒小問答》對十誡的解釋。)
禱告(1):你是上主,我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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