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正方YIN同學上面提供的經文僅僅是說人特別的壞(耶17:9)。至於壞到一個程度,不能接受福音是他的推測,這段經文並不支持。人也不是在認識神…的事上是完全無能的。
正方的證據二、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
這是所有正方同學在證明人的全然敗壞時基本上都會用到的經文。還是那句話,要引用經文就引用全了。
Rom 3: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Rom 3: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Rom 3: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Rom 3: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Rom 3: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Rom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Rom 3: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Rom 3: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Rom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這段經文的重點在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保羅這段議論是要證明罪的普世性。不是要證明人無力接受福音。保羅想要說明的是世人都虧缺了神的榮耀;沒有一個人可以憑行律法靠行為得救,人人都需要信而得救。由此推出“因信稱義”的結論。若不然,就可以有個別修行好的人可以因行為稱義了。保羅不是試圖證明罪太嚴重了,人的自由意志被玷污了,人連接受救恩的能力都沒有了。這是神學家們想出來的,不是保羅的原意。保羅說的人的屬靈無能是“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三:20)” 意思是如果不靠神的恩典,單靠自己的行為,人是不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的,重點在沒有一個人可以。不是說人壞到極處,沒有辦法認識神,或者神來尋找罪人悔改,罪人沒有能力回應。需要神來改變你的自由意志。原文是講罪的廣泛性、普世性,正方試圖推出一個縱深的結論,罪大到不能回應神的悔改的呼召。這麼明顯的文不對題居然在正方陣營里獲得了一致推崇令人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