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預定與揀選經文,可以讀出對待人類完全不同態度的神,這完全對立的理解(推出來的信心),其實和開始在何種的信心中推論有關。其實在一個基督徒的現實中,我們經常要面對這樣的推論。
很多次一些靈里渴慕的姐妹告訴我自己何等渴慕卻無法得着,就懷疑神是否根本不願意理睬自己而很沮喪。我就堅定地告訴她們,現在她們在渴慕中,追求中已經在神的引導中了。我問她們過去你就熱心尋找神從不信到信的嗎?答案當然是不是。我又問她們,你現在這麼開始發熱心尋求是出自你自己,你素來是這麼愛好屬靈的事的人嗎?回答當然又是不是。那麼,為什麼這麼渴慕呢?我就給他們推理:因為聖靈在你裡面做工,因此,他不但理睬,而且在引領你,但你要憑着信心等候他步步帶領。這樣她們後來都得到了。
我自己也是,自從悔改重生後我就成了一個熱心的基督徒,但是我自己的敗壞常常讓我不知不覺中就偏離我心中渴慕的光景,就像我經常在禱告中提醒神的“耶和華啊,人不能定自己的腳蹤”,事實是確實如此。有時候我真的很灰心,但是我就在心中推理了:過去我曾經對勸我到神面前來的人說,如果真的有神,讓他自己來找我吧,我是不想和他有什麼關係。神真的憐憫我的無知,我那麼得罪他,他仍然沒有離棄我。今天我如此認真地追求,他怎麼可能反而因為我的失敗就丟棄我呢?因此我就帶着自己的失敗很放心地來到他腳前求幫助。
還有很多時候,我失敗得非常狠,我就想,彼得三次不認主,主在宣誓要為他死的時候就知道了,因此我也是,在我對他顯得忠誠而熱情的時候,主已經知道我以後的敗壞了,我只要老老實實地到主面前來認罪悔改就好了。幾次之後,心就謙卑了,更知道自己的不配,也更體會主的愛。我常常感嘆“The Lord deals with me gently!"
那個浪子弟弟,又敗家當,又丟父親的名聲,但是,他走投無路的時候想起父親,心中相信回去後父親即使不能完全原諒自己,起碼出於親情也要給他混口飯吃的機會,可見他對父親的信心。如果他認為自己回去父親會說”這個逆子終於回來了,吊起來打死,我這個家讓他敗了,名聲全被他毀了“,或者父親說”你還有臉回來見我嗎?“將門摔上,浪子就寧可餓死街頭也不會回去了。
那個女兒被鬼附的外邦女子,如果主對她說”給兒女的餅不好給狗“就氣憤憤地起身,然後對主耶穌基督吐上一口吐沫,再倒出傳揚以色列的神是何等地冷酷狹隘,她也是有理由的,因為她被對待的確實不大友好。
但是這個信心不凡的女子沒有這麼想,她知道自己過去是拜偶像的,主這麼說她她只認為是事實,主的任務是先給以色列恩典她也接受這個事實,但是她作為一個母親有自己的需求——她的心肝寶貝被魔鬼折磨,她要一個例外的恩典,她相信神既然是慈愛的,一定會同意,因為連人類也允許一條飢餓的狗吃點兒女多餘的食物。這樣對神的認識讓她敢來求,而她不但得到了,還同時得到神的表揚,並在新約的信心榜上。
不要以為你推理推得完美歡呼,很可能你本來就沒有在正確的信心中推理,因為一個慈愛的神被你推論成一個冷酷的獨裁者了,而且因為他至高又全能,人類還一點辦法都沒有,只好像只可憐的螞蟻一樣要麼對他施恩毫無選擇地唯唯諾諾,還必須歌功頌德;要麼就毫無選擇地任由他施暴。要接納這樣的神還真是信比不信還變態。
如果這樣,神就不是愛世人,甚至賜下獨生子,讓一切將來拒絕悔改接納這個恩典的人毫無理由面對神公義的審判了。如果救恩一開始就設計成針對某些人的,將一部分人計劃在外面,那麼審判就無法公義地進行。但是,普遍的救恩臨到眾人,都拒絕,作為施恩者,有自己的權利向部分人施恩而讓他們接納,因為他只要公義就行,他要對某些人格外施恩是持有恩典者的權利,而這些得格外恩典的人也要證明自己配得,否則他們遭遇的審判更加重。即使如此,審判的日子,人人都會心悅誠服地說神是公義的,他一定會按照公義行事,”審判天地的主自己豈能不行公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