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com.cn/hd/gb/lesson12.htm
問八十五:天國怎樣由教會的懲戒開放或關閉呢?
回答:乃是這樣:照基督的吩咐,若有稱為基督徒的,教義不正或生活不檢,經過多次勸告,仍然置若罔聞,便要向教會長老們告發他;若他仍然藐視不聽,便由教會長老們禁止他領聖餐,把他摒除於教會之外,同時上帝也把他摒除於基督的國度以外(1);但若他答應悔改,並有實際的表現,便可重新接納他作為基督及其教會的肢體(2)。
(1) 太18:15-20;林前5:3-5;11-13;帖後3:14,15
(2) 路15:20-24;林後2:6-11
勸 懲
天國的第二把鑰匙是教會的勸懲或稱開除教籍。我們希望用勸懲來勸誡並拯救那些迷途的人。勸懲是良藥。只有當罪人堅執他的罪或錯誤的信仰,不肯悔改,不肯改變他的生活時,我們才把他或她逐出教會。
當教會裡有人反映某人信仰不正或犯了可恥的罪時,就要使用這第二把鑰匙。上帝命令我們使用這把鑰匙,是為我們的救恩考慮。這不僅關繫到維護上帝的律法、布道的純正、聖禮的純潔,而且關涉罪人的救恩。當然,它也關繫到上帝的榮耀和祂教會的發展。這些必須是執行勸懲的前提。
私下裡
主親自給設定了執行教會勸懲的規矩,我們在《馬太福音》十八章里可以讀到。主所安排的過程是以一種有愛心的、面對面的方式。我們作為教會的一員,若是知道某位會友持有錯誤的信仰或可恥的生活方式,首先必須在私下裡與他就此交通。在作這些時,我們必須多多禱告,以上帝的榮耀為目標,也希望這能為我們自己帶來祝福,對這位會友的救恩有益。如果那個人不肯聽勸,我們必須請另一個會友與我們一同去勸誡此人。
譴 責
當這個人還是不肯聽勸時,就要向教會長執會報告。他們首先也要反覆地勸誡該人。如果還不奏效,這個人就要由教會譴責。有三個步驟:首先,這個人不能再領聖餐和參加選舉。但還不能當眾宣布這個人的名字。如果這還不能使他悔改,就要由會眾來勸誡他,意思是請全會眾為他祈禱。那時他的名字就要公布於眾。如果這還是沒有效果,就必須採取譴責的第三個步驟。
開除教籍
第三個步驟就是開除教籍。罪人不僅被會眾逐出教會,也被主逐出祂的國度。
為他的救恩禱告
那是否天國的門就永遠向這人關閉了呢?值得慶幸的是沒有!這一切都是為了這人的救恩。會眾必須為此禱告,禱告會有悔改的奇蹟,在這人的行為上顯明出來。
因此這一管教步驟有兩種形式:一是開除教籍,二是重新把被除者接納進教會。保羅關於這個問題是這樣說的:“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哥林多後書2:8)。因此還有回頭的機會!
海德堡要理聖經課程
Heidelberg Catechism Bible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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