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說明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的關係,我準備了下面這個圖表。其中主要表明,神在他的主權範圍內,創造了人。這個創造包括了給人的道德標準和一定的自主權。在道德標準內,人有神確定給人的自由。而超越了這個道德標準範圍,人就犯罪,失去了他的自由。一個人不管他是犯罪,還是遵守道德標準,都在神的主權掌管之下。而神給人一定的在道德標準的約束下的自主權,只是神主權掌管的方式,而不是把這個領域絕對地給了人。而人作為被造,他有責任遵守神的道德標準,違背了這個標準,就是犯罪,背離了神的創造目的。長期背離神的創造目的,始終不改,就只能入地獄,永遠與神脫離。而得救的人,最終會進入與神的永遠同在,不再犯罪。這個由圖中的橘紅線表示。圖中的深藍色區域是神為人設立的自由自主區域,在這個區域裡的行為都是符合神的旨意的,同時這個區域是有限的。不管是從空間還是從時間上看都是如此。圖中淺藍色區域,包括深藍色區域,都是在神的主權掌管之下。圖中的橘紅色曲線代表了人的行為模式,從開始就不斷試圖脫離道德標準的約束,並且不斷犯罪,一部分成員永遠墮落,另一部分成員由於神的拯救,代表整個人類進入與神同在的永恆,歷史窗口關閉。這個歷史過程,是神在創世之初就預定的,在歷史過程中正在實現,到末世一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