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看網友貧道對你的解答的評論: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923115
“謝謝宣教士弟兄的解答. 以我粗淺理解, 你對'蒙頭'的屬靈意義做了很詳盡的解釋, 也有說服力. 不過, 如果把'男人大膽講道,女人沉靜學道' 套到原文裡, '凡 女 人 禱 告 或 是 講 道 , 若 不 蒙 着 頭 ('沉靜學道' ), 就 羞 辱 自 己 的 頭', 這句話('講道時, 沉靜學道')好像就不是很通了. ”-
可見你縱然洋洋灑灑地長篇大論了一堆,貧道網友並不買賬,因為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1-16的原意完全對不攏。你所標榜的“蒙頭的真義”與保羅所要表達的原意有根本上的差別,是完全無可能協調的。即使你“口若懸河,舌燦蓮花,狡滑如狐”,你陳述的 “靈意”似乎也很有道理,然而這不是保羅在林前11:1-16說話的意思,而是你自己的杜撰!
傳道人是Messenger, 所傳的是Message。這Message不是自己編的,自己幻想的,或自己覺得合理,覺得高興就可以編造的。若是這樣,奉勸你去寫玄幻小說好了!Messenger必須忠於Message, 把原原本本委託人的Message帶到,帶信者不增加也不減少,不擅加自己的闡釋見解,把原話原原本本的陳獻出來才是正道。正如耶利米書42:4說“先知耶利米對他們說、我已經聽見你們了.我必照着你們的話禱告耶和華你們的 神.耶和華無論回答甚麼、我必都告訴你們、毫不隱瞞。”
那麼你有沒有做到這一點呢?顯然沒有!這才是XiangPu網友回答你辯解的用意!用你的原話“當我們明白“不蒙頭”(敞着臉)就是“出頭露面大膽講說”的意思”(B1段落,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922695)。這與保羅的意思大相庭徑。保羅說的“不蒙頭”是“放膽”或“放膽講說”的意思嗎?顯然不是!可是還有少數人不明白,企圖為你辯護,充當打手,實在難以理解。聖經里保羅說不可以結黨,誠然這是當今教會最大的問題。
且把林前11章1-16節陳列如下:
11:1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11:2 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
11:3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 神是基督的頭。
11:4 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講道或作說預言下同〕若蒙着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11:5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着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11:6 女人若不蒙着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着頭。
11:7 男人本不該蒙着頭、因為他是 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11:8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11:9 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11:10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11:11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
11:12 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 神。
11:13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 神、不蒙着 頭、是合宜的麼。
11:14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麼。
11:15 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他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他作蓋頭的。
11:16 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 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如果老老實實讀聖經,就可以知道保羅為何認為女人應該蒙頭。保羅認為女人留長頭髮是“本性”(11:14,φύσις(physis): 5449 – properly, inner nature, the underlying constitution or make-up of someone (something)),所以用布蒙頭是符合本性,是合宜的(11:13)。 男人本性是短頭髮,所以不應該蒙頭。至於為何男人的本性是短頭髮,按保羅的說法是“男人是神的形象(eikōn:[1504] image, representation) 和榮耀( doxa[1391]:opinion (always good in N.T.), hence praise, honor, glory),所以不應該遮蓋”。相反地女人的儀容遮蓋住頭是“服權柄的記號”(11:10)。
這段經文所講的“蒙頭”,“長頭髮”都是儀容方面的,是實質的,不是比擬上的,不是靈意上的。證據是11:15的“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和“女人有長頭髮是她的榮耀”。“長頭髮”(long hair) ,不是“zhang3 頭髮”(has grown hair),也不可能可以胡扯到靈意。聖經不是可以隨人意解釋的,不是“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那是佛教,道教和玄學才有的習慣和說法!
保羅講道並“不用高深的言語”(見後)。若是保羅在林前11:1-16真正的意思是你說的“男人要大膽講道,女人要沉靜學道”,保羅還跟大家打啞謎?保羅難道不會直接說嗎?“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提摩太后書 4:2),這不是保羅講的話嗎?這樣難道不是很清楚明了嗎?難道保羅不會用“放膽”這個字嗎,還需要你來解說?若是保羅會用放膽講道和其同義字,而且他在書信里實際上也用過許多次,他還需要用“蒙頭不蒙頭”來隱喻嗎?
請看保羅用“放膽”說話,“放膽”講道這個字的例子。
1。羅馬書 15:15=16 但我稍微放膽(tolmēroteron[5115])寫信給你們、是要提醒你們的記性、特因 神所給我的恩典、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 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着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
2。以弗所書 6:20 (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鏈的使者)並使我照着當盡的本分、放膽(parrēsiasōmai [3995])講論。(就是你文章里引用的字根παρρησία (parrēsia))
3。腓立比書 1:14 並且那在主里的弟兄、多半因我受的捆鎖、就篤信不疑、越發放膽(tolman[5111] )傳 神的道、無所懼怕(aphobōs[870])。
4。腓利門書 1:8 我雖然靠着基督能放膽(parrēsian[3954]) 吩咐你合宜的事.
等等。
請看保羅講道“不用高深的言語”的證據:
1。哥林多前書 2:13 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或作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
2。哥林多前書 1:17 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哥林多前書 2:4 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
你其它的錯誤:
1。“蒙頭”(Covered one's head) 與“蒙臉”(covered one's face)的混亂,你張冠李戴。邏輯錯誤混亂,完全不通。
你在A2文段里說:
“。。。,就急忙下了駱駝,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創24:64-65),利百加的蒙頭表明她知道以撒是她一生要順服的頭,於是就在他面前蒙着了她的頭。這個典故涉及具體物質頭巾的蒙頭,表達的卻是第二位格順服第一位格的這種頭與順服的關係。
。。。
以色列人看見摩西的麵皮發光。摩西又用帕子蒙上臉,等到他進去與耶和華說話就揭去帕子”(出34:27-35)。這個典故被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中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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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錯誤一:張冠李戴
“蒙臉”與“蒙頭”遮蓋的部位不一樣。基本教義的回教女信徒出門既要蒙頭,又要蒙臉。法國政府前幾年禁令公立學校師生或政府單位職員蒙臉,並沒有禁止蒙頭。說你張冠李戴,是你搞不清楚“蒙頭”跟“蒙臉”的差別!在寒冷的冬天只要出門穿風衣,就會蒙頭。被誤殺的佛羅里達州非洲裔少年Martin Trayvon就是帶有頭罩衣服(hoodie)。
Veil(haṣ-ṣā-‘îp̄來自tsaiph[6809] 創24:65,創38:19,38:14), 英文veil可以有頭巾或臉巾的意思。希伯來原文字根來源和字義不詳。但是這個字根在舊約聖經里只用了三次,就是以上所列的,都是在創世紀裡。創世紀24:65就是你引用過有關利百加的經文。創世紀 38:14-19敘述了猶大去嫖妓,結果嫖了自己的媳婦他瑪。猶大為什麼認不出他的媳婦他瑪呢?顯然他瑪有戴臉罩或“蒙面”。
38:14 他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他為妻、就脫了他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着臉(請注意)、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
38:15 猶大看見他、以為是妓女、因為他蒙着臉(請注意)。
38:19 他瑪起來走了、除去帕子、仍舊穿上作寡婦的衣裳。
所以tsaiph[6809],英文雖然是veil,卻是指臉罩,臉巾。因為在句子裡都有明確的說明所蒙着的部位是“臉”。同樣字也用在創世紀24:65里,“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這中文翻譯完全精確。不是蒙頭!
Veil,希伯來文mas-weh.[4533] (出34:33,34,35):臉紗,臉罩或頭罩。全本聖經只用在出埃及記里,就是以上所列三處。
34:29 摩西手裡拿着兩塊法版下、西乃山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麵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
34:30 亞倫和以色列眾人看見摩西的麵皮發光、就怕挨近他。 (請注意,明指臉部)
34:31 摩西叫他們來、於是亞倫和會眾的官長都到他那裡去、摩西就與他們說話。
34:32 隨後以色列眾人都近前來、他就把耶和華在西乃山與他所說的一切話、都吩咐他們。
34:33 摩西與他們說完了話、就用帕子(veil: mas-weh.[4533])蒙上臉(face: pā-nāw,[6440])。
34:34 但摩西進到耶和華面前與他說話、就揭去帕子、及至出來的時候、便將耶和華所吩咐的告訴以色列人。
34:35 以色列人看見摩西的麵皮(face, pə-nê[6440])發光、摩西又用帕子蒙上臉、等到他進去與耶和華說話就揭去帕子。
所以摩西戴的很明顯的是臉巾,不是頭巾!
B。 錯誤二:遮臉的原因假設錯誤。
利百加和他瑪戴臉巾是未婚女子的習俗,根本不是你說的“表示順服”。你的原話是“利百加的蒙頭表明她知道以撒是她一生要順服的頭”。這種習俗,許多古老的文明都有,包括中國和印度。
摩西蒙臉更不是為了表示順服或遮羞! 聖經明明說摩西的臉發光是因為與神同在四十晝夜,以致有神的榮光(34:29)! 聖經也明明說摩西遮臉是“因為亞倫和以色列人害怕”(34:30)。
C。 錯誤三:邏輯推導錯誤,還硬套在保羅身上,誣賴保羅!。
利百加與摩西蒙臉根本與保羅說的“蒙頭”無關,可是你的文章里硬說“這個典故被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中引用”,“利百加的蒙頭表明她知道以撒是她一生要順服的頭,於是就在他面前蒙着了她的頭。這個典故涉及具體物質頭巾的蒙頭,表達的卻是第二位格順服第一位格的這種頭與順服的關係。與哥林多前書11:1-16這段經文所說非常吻合”,還有“由上面兩個典故來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1-16所說的“蒙頭”與“不蒙頭”的意義多半源於物質的帕子蒙頭,卻只用其屬靈的意義,而不是在說用物質的帕子蒙頭的禮儀”。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1-16根本沒有引用,或暗示摩西與利百加的“典故”。這不是誣賴保羅嗎?保羅在不同時空講的話,說的道,不同的場合與主題,可以這樣亂套的嗎?我若把你一生說過的話,東拿一字或一句,西拿一字或一句,一定可以湊成你說過“你是反基督的”,這樣合理嗎?
你說“蒙頭”是代表”要安靜學道“(而保羅說是為了表示順服),“不蒙頭”代表放膽(這一點完全沒根據,保羅說是因為“男人有神的形象和榮耀”)。摩西“蒙臉”,你把它當作“蒙頭”,就算不計較這個錯誤,把“蒙頭”和“蒙臉”姑且當作一樣好了,“靈意”的解釋也全然矛盾。摩西遮臉是“因為亞倫和以色列人害怕”(出34:30)。而保羅明明說男人不應該“蒙頭“。假設你無心犯了把“蒙臉”與“蒙頭”為相同的低級錯誤,也不應該把摩西當女人吧?難道摩西“蒙頭”(實為“蒙臉”)是要向以色列人表示”安靜學道“嗎?所以說你扯上摩西的典故是胡扯。
請注意保羅說”蒙頭“與不”蒙頭“的原因是兩個來自個別不相同的理由。”不蒙頭的原因“不是”蒙頭的原因“的相反或反義!也就是不蒙頭的原因不是”不要順服“;這就是被你引伸為”要放膽“。也就是說”男人不需要蒙頭“不是”男人不需要順服“。
這因果和邏輯有一點複雜,不容易陳述。用以下兩句來陳述保羅的看法就可以很清楚:
1。女人”蒙頭“是女人的榮耀,女人”不蒙頭“是女人的羞辱。(林前11:15,6)
2。男人”不蒙頭“是男人的榮耀,男人”蒙頭“是男人的羞辱。(林前11:7,14,4)
”蒙頭“在男人是”羞辱“,在女人是”榮耀“,”蒙頭“根本沒有單一的靈意!
你文章標題是“蒙頭真意”,一點也不謙虛。若是你文章標題改為“個人對蒙頭的看法”,就無可厚非。即使錯誤百出,也沒關係。因為那只是代表你個人的看法。有錯誤完全不成問題。但是你以專家的姿態口吻發帖,加上你筆名的誤導,非要誤導別人你是聖經權威。這樣非反駁不可了!
2。其它錯誤的部分,就不一一列舉。免得有人批評我太“吹毛求疵,沒有愛心”。
本來也用不着我來評論你的文章的錯誤,他人對你的評論,應該虛心受教。聖經不是可以亂解釋的,即使立意很好,只要真實的解釋就對了。若是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