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的進一步理解
我們都知道,每個人都犯錯,有不符合神的思想的想法,都有罪,沒有完人。很多時候沒有適當的事情發生,每個人的錯誤都不會暴露出來,深藏不露。只有等到適合的時機,場合他的問題就暴露了,經常是一族一組地出現,一句話裡面可以含有多個錯誤,多個不符合聖經的想法,在這些想法的驅動下,他的行為必然也是錯誤的。 哪裡會有隻有一個錯誤的人呢? 那些為他指出錯誤的自然也不會完美,很多時候指出錯誤的人自己在那個問題上就有很大的錯誤想法,如果他要是堅持為別人“糾錯”,而不是指出錯誤的話,勢必就是自己眼裡有梁木,把別人沒有問題的地方也看成了問題,當刺來挑。就更別說他在同樣的問題上看不清狀況了。 因此,作為守望者,首要的事務就是自己眼光要好,按照聖經的說法就是腦袋裡面的眼睛要亮,這就是自身要有強大的屬靈生命力,對事物明察秋毫,分辨率(按照神的話)很高,點點滴滴都能比照神的話來分析。這樣一來,他的號角聲就非常真切地提醒人,當事人以及旁觀者,甚至孩子們,後代的人們。
基於這點,我們確實需要不斷的警醒人,但卻不是吊死在一個問題上,而是根據敵情,不斷作真實的見證,靈命越高所作的見證就越真實(起碼真誠的前提下)。明知敵人來襲,他卻睡大覺,損失自然要算到守望者的頭上。 他必須根據每個人所暴露出來的問題,及時(非常重要)就事論事地指出來,之後的事情就與他無關了,如果神預定那人得救,他自然會聽你的提醒,如果他是個預定滅亡的人,該咋辦咋辦,他的罪自己承擔,你也不會搶奪了神的權柄,好像神預定的事物不如你考慮得完美,你要按照自己的想法來糾正人。 我想這就是“宣教士”同學的問題。
提醒的話應當不會多於三遍,在確定對方聽到之後你還一再強扭,這本身就是出於你自己的私情了,這個行為本身已經攜帶了多於所講的話的內容的信息,而這部分多出來的信息就是你自己的。 還有的時候,正當別人指出你的錯的時候,你就從記憶庫中找出他的錯誤,加以指出。這個做法就是為了自守,以攻為守,與說話的內容毫無關係,變成了沒有誠意的純粹的低級的互相攻擊。 誰能無錯,需要掩蓋什麼呢? 這時候就是最需要一顆謙卑的心態的時候。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最多保留意見,等待神通過聖靈的提醒。 不管誰,在確切知道神的想法之後,不管是自己對還是錯,都應當公布出來,讓每個人知情的人看到神的心意,不能掩蓋,心裡有虧欠是正常的,遮擋的事情留給 有着愛心的 弟兄姐妹,你自己不能遮掩,否則來自神的真實的見證就丟了,太可惜了。 當然,總不免有一些人 會記住你過去的錯誤,動不動用來抓你的小辮子,其實你已經走出了那個陷阱,而抓辮子的人才是還留在陷阱的那個人,靈魂損失的事他,而不是你。
總之,有了神的話就應當行出來,從行為上體現你真實的想法,讓神通過你光照他人,造就他人。我們每個人除了在造就自己的事情上是主角,對於其他人都是只有messanger的任務,每個人和主耶穌是直接關係,直接負責,而信使最最關鍵的秉性就是高保真,不誇大,不縮小,不扭曲所聽來的信息,我們的心思如同透明的寶石,總是透射出背後的主。
附:msc問我為什麼要搞民意調查,其實我目的是讓大家用內部的良知來作見證,看看如果“我”遇到了同樣的狀況(別人老是指出你所沒有的問題),我會怎樣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