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讀經申命記29:29:神立的疆界 |
送交者: 追求永生 2014年02月19日20:44:5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這是老貼回放。根據論壇目前的討論熱點,耶穌的人性是否被造,我認為很大程度上是隱秘;用什麼態度對待討論中的不同意見者,則有明顯的原則,是顯明的事,是要我們遵守的。我認為這裡顯明的有兩條原則,就是約翰一書和猶大書所教導的:一,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二,用神那樣的愛愛弟兄姊妹。 根據聖經,對這兩條原則的任何背離都在本質上不再是基督徒。 每一個人都要自省的是這兩條是否做到了,同時也自問:隱秘的事情我們是否偏要越線超越聖經的啟示去尋根問底。 與弟兄姊妹共勉。
再次讀經申命記29:29:神立的疆界
申命記 29:29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唯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以前我對這節經文寫過一個貼文,分享了我對明顯的事指的是什麼的一些理解。昨天中午參與教會查經的時候,一位弟兄對牧師提問,要牧師解釋到底隱秘的事情是什麼。牧師當時正在教導三位一體,便說三位一體的許多內容就屬於神的隱秘。 當時和查經結束以後,我對這個問題結合這段經文以及其他聖經的教導,有了進一步的思考,有如下認識,願意和弟兄姊妹在這裡分享。 我認為這裡實際上是在為我們確立了一個疆界。這個疆界的這邊是神對我們顯明的要求,就是神的律例典章以及所有聖經的教導。這個疆界的那邊就是神的隱秘。這個疆界表明了不同歸屬。隱秘的歸神所有,也就是說不是我們應該知道的,從而我們如果窺探,就是犯罪;顯明的歸我們,就是我們要在生命中遵行,忽略甚至違背都是犯罪。 因此,對於這個疆界的認識和不要越軌蹈線,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不是可有可無,經常試圖跨線也無所謂的小事一宗。我們可以看看在信仰和生活中的一些例證。 比如在尋求知識方面。我們往往對神已經明白啟示的聖經真道不求甚解,甚至多年在主內從來沒有通讀過聖經。而從另一方面,卻耳朵發癢,尋幽獵奇,離開聖經去尋找神跡奇事。或者在學問上知識上,不是從純正宏大的聖經真道出發,而是在世間的小學上下工夫。以為這樣就可以探求神的隱秘。而實際上不但沒有觸及神的真道,反而背離了已經顯明的聖經的教導。 我個人認為,將來我們是不是會有神對我們更多的啟示,我們不知道;至少目前來說,神通過聖經對我們的啟示不管是我們的得救還是過成聖的生活都足夠。把時間花在尋幽獵奇上,實際上是把應該遵行神的教導的時間花在了背離神的教導上面,是雙重的悖逆。
另一個方面,讓我們看看禱告。神把他的祝福在耶穌裡面都應許了我們,極大豐富。先求什麼後求什麼,聖經都有明確的教導。我們的禱告,只有在神的應許之中,在耶穌裡面,先求神的國神的義,憑信心和誠實求才能蒙神垂聽,得神悅納。我們相信神的信實,相信神對我們不可隔開的愛,相信神的憐憫和恩慈,才有信心坦然無懼來到神的面前求告,所有這樣禱告的基礎和內容,都是在聖經里神顯明給我們的。而在我們的實際禱告中呢?許多時候神的施恩變成我們求禱的能力和功勞;更多的時候,求禱的內容變成了滿足我們個人私利的滿足方式,求禱只是為了個人需要的目的。不在神的應許之內的妄求也時常出在禱告內容里。更有甚者,有人把向神禱告變成要挾神,竟然規定神要滿足他要求的時間,否則就聲稱要離神而去。
通過學習這節經文,我個人認為,老實本分地按聖經的教導行事為人,知足常樂地安於神給我們提供的條件,每天平安喜樂地追求與神更親近,不尋幽獵奇,不好高務遠,是一個基督徒基本的生活基調和生命旋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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