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不寐: 關於婚姻家庭的教會立場 |
送交者: 因為冬天已往 2014年02月21日10:00:2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1876483.html Gumpy:路德質疑當時天主教關於基督徒不能和異教徒結婚的規定,他認為婚姻基本上如吃喝一樣屬於世俗的事情。這與當時天主教和現今教會動輒將婚姻拔高到屬靈之事大相徑庭。現在屬靈婚姻輔導書籍已到泛濫的程度。請問任牧如何平衡地看待婚姻。 平安。春天已經接近赤道了,我們的心靈,我們的教會,再一度和季節一樣“欣欣然張開了眼睛”。早春二月,是重申聖經關於婚姻家庭啟示的好時候,而婚姻家庭的穩定,也是教會成長的基礎。一方面,我們知道人類歷史是從伊甸園裡的一個家庭開始的;而神設立教會的時候,要求傳道人首先穩定和管理家庭(提摩太前書3:1-13)。所以很感謝您的問題,可以使我們有機會回到這個話題。我今天特別想與各位分享的是馬丁﹒路德本人關於婚姻家庭的教導。在人類歷史上,特別是在教會歷史上,路德的宗教改革在婚姻家庭上,也產生了重要而深遠的影響。其中眾所周知的一項變革,就是自己率先垂範地拋棄了教士“戒婚”的羅馬傳統,同時,將婚禮從聖禮中分別出來,交給民事政府。不過這些改革並不意味着路德本人否定聖經是婚姻家庭的真理基礎,正相反,路德不斷提醒基督徒應該努力經營他們的婚姻和家庭,成為一種美好的見證。 一、神聖基礎 婚姻是上帝設立並靠上帝保守的制度,這是婚姻的神聖基礎。路德在注釋創世記24:1-4的時候,借着亞伯拉罕給兒子以撒的婚姻計劃闡述了他對婚姻的定義: Marriage is the God-appointed and legitimate union of man and woman in the hope of having children or at least for the purpose of avoiding fornication and sin and living to glory of God. The ultimate purpose is to obey God. To find aid and counsel against sin; to call upon God; to seek, love an educate children for for the glory of God; to live with one’s wife in the fear of God and to bear the cross. 按路德的這些基本概念,我們至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第一、婚姻制度本身是神為一男一女所設立和保守的,這就意味着,禁止婚姻、同性婚姻、一夫多妻都是違背神的旨意的(獨身主義只能是個別特例,哥林多前書7:25-26,153 第二、婚姻的目的是:避免孤獨、生兒育女、避免犯罪(淫亂)、榮耀神——婚姻主要目的不是利己主義的,不是肉身的男歡女愛。如果不樹立“我為基督”和“我靠基督”的信念,婚姻是很難堅持到底的。第三、婚姻是十字架,若非靠神,不能經營到底。第三點特別重要,一方面,神清清楚楚告訴我們婚姻從根本上說就是一場苦難;另一方面,神要求自己的兒女不要知難而退,反要靠主勝過世界。路德用十字架神學取代榮耀神學,這是一個最偉大的神學貢獻;而將婚姻定義為十字架事件,更是洞見。這個洞見會帶領更多在十字架上掙扎的“飲食男女”仰望十字架上的基督,支取前行和得勝的智慧與能力。 二、人性基礎 但是上帝設立的婚姻並不是強制婚姻和包辦婚姻。聖經中一些婚姻的締結,令人感動的地方是,從亞伯拉罕世代開始,婚姻就是男女兩情相悅的愛情婚姻,以撒娶妻就是一個生動的例子。雙方自願,這是婚姻的人性基礎。也正因為婚姻是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之上,神才要求已經成年的人,必須對當初的婚約負責到底。人若沒有責任能力,就失去了神的形象,與動物無異。因此路德在1519年的一次講道中說:Precisely speaking, matrimony is based on the mutual consent of man and woman,the promise must me voluntary. 路德在注釋申命記22:23-24的時候,也強調自由“訂婚”與堅持婚姻之間的聯繫:“I two are publicly engaged to each other and this engagement is to remain in force, neither may forsake the other as long as he or she lives”。很多人抱怨教會在離婚問題上的保守態度,這些抱怨者卻對上帝鼓勵自由戀愛、婚姻自主完全無知。你不能只要婚姻自由卻不要婚姻責任,若是這樣,倒真的沒有上帝和審判了。 總而言之,你們丈夫和妻子自己海誓山盟地做出了決定,然後不久又氣急敗壞地不共戴天,你們自己思想,這合理嗎?你們以為上帝僅僅是一個“假設前提”嗎?2)特別有意思的是,路德建議婚姻應該避免“楊振寧現象”——年齡差距太大的人不適合結婚。 三、教會限度 在1519年1月16日以約翰福音2:1-11為基礎的證道中,路德仍然將婚姻視為教會聖禮之一;不過路德在30年代關於婚姻的態度有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變化”。他明確地提出了這個思想:Marriage is a civic matter (respolitica). It is really not, together with all its circumstances, the business of the church. It is so only when a matter of conscience is involved(1538年).在1530年,路德在回復一位神職人員的信中已經充分論述了這個觀點:marriage is essentially a secular affair, subject to secular government, as are clothing and food, house and home. 路德特別指着聖經提醒教會:I do not find any instance in the New Testament in which Christ or the apostles interested themselves in such matters. They did so only, as St. Paul in 1Corinthians 7, in exceptional cases, where consciences were involved and particularly where believers and non-Christians were concerned. 路德論證這個觀點的主要論據是,婚姻的中心關切是肉身的,因此主要不是屬靈事件。不過我們可以辨認出他在將婚姻切割出教會事務之時,還是小心翼翼的——涉及個人良知或信仰之時,教會應該予以關心。但遺憾的是,如今教會對婚姻家庭傾注了太多的熱情,教會主辦的婚姻家庭輔導班、夫妻營等等活動,顯明他們比耶穌和使徒更為“屬靈”。事實上也是如此,很多教會領袖更願意扮演婚姻家庭的救世主,卻忘記了他們已經開始不務正業,偏離和扭曲了主的樣式,離棄了主給教會的主要使命。 路德將婚姻事務簡化出教會事工,可能也和他自己的牧會經驗有關。此時的宗教改革已經進入實踐階段,婚姻家庭問題會成為教會主要的重擔,因此宗教改革必須認真面對這洪水般的挑戰。這種神學關切對普世教會是非常重要的。卸去教會重擔。首先是為牧者和教會“減負”,因為牧者和教會過度捲入“婚姻輔導”,會極大地影響福音目標。這也正是主所說的:“耶穌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加福音12:14-15)主耶穌向教會指明了一些攪擾和糾纏牧者的家庭糾紛的本質,這些當事人不過是在肉慾和錢財上太貪心了。貪心不斷製造風波,而風波又將教會淪陷其中。不僅如此,婚姻家庭糾紛中的調查取證是非常艱難的,不僅當事人謊言重重,而且情緒一直朝令夕改。這是任何人都不能勝任的工作。因此教會最多只能傳講一些原則性的真理(正如聖經上的相關教導一樣),根本沒有民事政府的調查取證能力和司法管轄的能力。其次,避免教會越權。將婚姻家庭事務從教會事工中歸入民事領域,也是為了阻止屬靈寡婦和屬靈表演藝術家以及律法主義者入侵個人私權,甚至以屬靈的名義離婚成性。這方面的醜聞、傷害和敗壞同樣觸目驚心。所有的婚姻都是問題婚姻,所有的家庭都是問題家庭,因此神禁止基督徒借着教會像神一樣窺探、論斷和審判別人的婚姻和家庭。你唯一的責任是管好你自己的家。 四、婚姻限度 限制教會過度介入個人婚姻家庭,並不是說,對每一位基督徒來說,婚姻家庭是不重要的。正相反,婚姻家庭對個人生命至關重要。路德在大要理問答中對此有充分的論述。然而,路德同時強調,不要把婚姻看得過於當看的。耶穌明確告訴我們,天國里沒有婚姻(馬太福音22:30);而耶穌也堅決告訴門徒,不要因為婚姻家庭關係否認基督,或者重視婚姻家庭成員過於重視上帝(馬太福音10:36-37,馬可福音10:29,路加福音8:21)。路德早年受修道院傳統的影響,就把婚姻放在了很低的位置,這種精神狀態至少持續到1524年,直到1525年1月13日他和Catherine von Bora結婚。14年後,路德談到婚姻是上帝最美好的禮物,但也可能成為地獄。從邏輯上說,人貪愛上帝的禮物不應該超過崇拜上帝,而當婚姻有時候淪為地獄的時候,你更需要靠神得救。路德的的確確了很多文論攻擊天主教的教士獨身制度,甚至根據聖經將天主教的兩性神學(禁欲主義)視為魔鬼的道理。但是,我們需要同時注意的是,他並未因此將婚姻和性愛說的天花亂墜。路德曾以蘇格拉底為例說過這樣的話:whether you marry or not, you will repent of what you have done. 他的論據是完美的婚姻只在伊甸,但被罪污染的罪人不可能再經歷完美的婚姻。因此,路德只期待一種合乎中道的婚姻和生活:the most delightful walk of life is to be foun in a household of moderate means. 路德警告,根本沒有永遠的蜜月,而越是狂熱的戀愛冷卻得越快。我們全面的觀點是:第一、尊重婚姻熱愛家庭,因此應該反對修道院主義;第二、理性看待婚姻家庭配偶父母和子女,因此反對婚姻愛情的神化行動。第三、靠信仰生活,避免因為婚姻神話破產而成為怨婦和流氓,避免起來控告和敗壞婚姻,並敗壞自己的餘生,又得罪上帝的大罪。第四、信徒和上帝的婚姻與愛情,或者羔羊的婚筵是第一重要的。 五、婚姻幫助 兩個罪人靠自己是完全不可能將婚姻進行到底的,因此,婚姻需要神的幫助。首先就是禱告,然後是雙方共同的教會生活,靠主恆久忍耐。罪人沒有能力愛罪人,因此,必須從信仰中支取這種屬天的能力。愛的能力因為罪,我們已經徹底失喪了,我們不能饒恕、不能忍耐,不能更新;因此,只有依靠神你才可能與罪人繼續同行。1522年路德在一篇講道中提出一個特別極端但很現實的例子:一位丈夫是否應該拋棄癱瘓的妻子另娶新歡:May he not take another? Under no conditions! On the contrary, you are to serve God in the sick spouse and take care of her……doubly blessed are you if you recognize this gift and grace of God and serve your spouse for God’s sake. But if you say that may be, but I cannot contain myself, then you are lying. 只有我們相信,我們接納和服侍配偶就是侍奉上帝,我們才可能在蜜月之後的黑暗時代,繼續我們的婚姻;而這種新知識和愛的能力,只是在施恩之具中才可能獲得並不斷被更新、充實。在教會生活中,神會不斷賜給你額外的恩典,祂與你同在, 使你不至於在婚姻地獄中獨木難支,連續敗退,以至於面目全非。所以路德說:He will certainly grant you grace, so that you need not carry more than you can. 一些離開教會的人很快開始縱身淫亂,境況甚至比以前還不如,就是因為他們在世界裡離開了生命的源泉,孤軍深入,成了魔鬼和肉體的奴僕。 最後讓我回到你的問題上來:面對信仰不同的夫妻和戀人,特別是一位是基督徒,一位是外邦人,教會是否應該建議他們分手。我們還是讓路德自己來回答這個問題:No!because civic bonds are not dissolved because religion. 路德明確反對用信仰的理由消除婚姻或解除婚約,因為婚姻從根本上說是民事事件,而不是信仰事件;是世俗事件,而不是屬靈事件。1523年路德在傳講哥林多前書7:16的時候,特別提到,基督徒應更與非基督徒的配偶和平相處,唯一的條件是,對方不可以阻攔你的信仰生活。不僅如此,路德禁止基督徒勉強他們的配偶歸信基督,For, after all, it is not by your work or power but by God’s alone that someone is brought to faith. 不僅如此,路德強調,你根本不可能知道,上帝是否恰恰就是使用你,有一天帶領你的配偶歸到祂的名下;因此你必須忍耐。此外,路德建議基督徒首先要在不信的配偶面前過屬神的生活,你忍受不信配偶所加給的苦難 ,當如背十字架。當然,路德根據聖經不是絕對禁止離婚,路德提到的離婚的條件包括屢教不改的淫亂和對信仰的粗暴干涉。但是,路德也讓丈夫在保守婚姻中承擔首要責任:the husband is an instrument of God; but he is stronger, while the wife is weaker bodily as well as more timid and more easily dispirited. Therefore you should so deal with her and treat her in such a way that she may be able to bear it(彼得前書3:7,1523)。當然,路德沒有忘記補充說:a good wife makes a good home and a good husband. 但無論如何,丈夫首先起來效法耶穌,這是神在婚姻家庭中的命令、美意、智慧與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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