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約神學之美,源於生命的改變,貴在真理的平衡。
有人說,律法主義者所擔心的是人們的行為放蕩所以強調律法,而反律主義者則因懼怕律法主義的傾向而反對律法。然而,如果我們靠着上帝的恩典,在基督里得到聖靈的更新,有上帝的愛在我們心中,我們就會出於感恩之心,去遵行上帝那使人自由的全備的律法,從而避免律法主義和反律主義極端。
認識基督教的真理,掌握福音與律法的平衡,關鍵還是一個生命的問題。沒有領受上帝白白的恩典,沒有重生得救的人,或者試圖靠善行稱義,靠守律法得生命,這就是律法主義了;那些不明白救恩的真道,心竅仍未被恩典的膏油打開的人,自以為得救了,自以為平安了,就任意妄為,不把上帝的律法放在心裡,這就是反律主義了。
當然,更重要的是要掌握福音與律法的平衡必須在聖約的架構之內。上帝與其選民所立的不變的恩典之約的偉大應許就是:他要作我們的上帝,我們要作他的子民。前者表明上帝是主權的上帝,我們得救完全是因着他白白的恩典,後者表明作為得救之人,我們必須以感恩的心遵行他的律法。所以,恩典之約本身就是福音與律法的平衡。在《出埃及記》中,首先前19章所記載的是上帝的救贖,20章則是上帝的律法,所以必須在福音與救贖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地認識上帝的律法,也只有認識上帝的律法,才曉得如何“終身在他面前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侍奉他”(路1:75)。上帝吩咐把法版放在約櫃裡,就在於向我們顯明,律法與上帝的恩典 絕不是對立的,上帝其啟示的律法是聖約的標準。沒有法版,約櫃就成為空的,失去了它的意義。可惜今日很多福音派人士所抬的約櫃就是一個沒有法版的柜子,但裡面並不是空的,正如當初的法利賽人一樣,裡面裝滿的是人的規矩和傳統。更有赤裸裸的反律主義者,他們擅自進入上帝的至聖所,並把上帝的約櫃倒空,把約櫃中所盛的上帝的律法踐踏在腳下,這樣的罪上帝必不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