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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軍“整全人論基督論”原帖
送交者: oldfish 2014年04月13日21:08:3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侯軍 《以聖經人觀終結基督人性受造爭議》


撰寫:ZEBRAZEBRA/指導教師:李錦綸

在基督教傳統中,從早期教父到改教家,受希臘哲學或人類學的影響,多數人持二元人觀,少數人持三元人觀。二元人觀把人視為靈魂和肉體兩個實體,身體倚賴靈魂,靈魂高於肉體。三元人觀則認為,靈高於魂,魂高於體。總之都是視非物質的靈(魂)高於物質的肉體。

德國神學家巴特評論二元人觀是“以靈魂和身體的分離為特徵,頌揚靈魂而貶低肉體,身體屈尊於靈魂之下”。(三元人觀則突出了靈、魂、體三者的分離和次序)

一、舊約人觀

當代聖經學者發現,聖經的人觀是二元一體的整全人觀(holistic view of man)或者叫作“整全二元論”(holistic dualism),既不是一元的,也不是二元對立的、三元分割的,亦不論孰高孰低。如創世紀2:7之“有靈的活人”之“活人”,希伯來文nephesh,既可譯作“靈”,也可譯作“喉”、“頸”、“胃”等,既有“屬靈性”的功能意義,也有“身體性”的功能意義,這個字並不是指人的某一部分或功能,而是指向整個人。除它以外,聖經中一系列詞彙(ruach、basar、qereb、leb)都可在“靈”與“肉”的意義上交替使用。所以,獨立於身體而運作的靈、魂或位格,在舊約是不成立的。

回到聖經的立場,神的形象不是指人性的部分素質、特徵或能力,而是人性的全部。當代舊約聖經學者發現,人作為神的形象,正是一個心身複合體、靈肉統一體。巴特亦指出:“人的靈魂和身體是一個的人,如同天與地作為整體是一個宇宙一樣。”而人作為位格人(human person),位格的概念涵蓋了人作為神的形象的特質。根據巴特,人就是靈魂就像人是身體,將位格與心身複合體、靈肉統一體聯繫起來,我們可以說,位格就是靈魂,位格就是身體。

就聖經人觀來說,位格與靈魂、身體是整全、統一的“神的形象”;靈魂、身體同等重要,不該厚此薄彼;人的靈魂、身體在受造時與位格一同受造,且與位格為統一體。

二、新約人觀

新約人觀與舊約人觀是一致的。在新約,人作為上帝的形象,仍是一個心身複合體、靈肉統一體,即便人死後靈魂與肉身暫時分離,將來復活時仍是心身複合體、靈肉統一體。

在保羅書信里,保羅的人觀與他的猶太背景一致,將人的自我視為一整體。保羅雖然使用了許多詞彙來描述人的肉體向度和非肉體向度,如soma、sarx、pneuma、nous、psyche、kardia等,但他仍把肉體和非肉體看作一體。

像羅12:1,提及門徒應當向主奉獻自己的身體為活祭,這裡的“身體”是指作為身體的和非身體的全人。一度被認為是三元人觀的根據的帖前5:23,“保守你們的靈、魂、體”,這節經文的靈、魂、體中的任何一個詞都代表整個全人,保羅強調的是全人都蒙保守,而非提出三元人觀。

人受造是一整體,位格受造,本性也受造;靈魂受造,身體也受造。位格是關鍵,是主導,是核心:位格(受造或非受造)決定本性(受造或非受造),位格(受造或非受造)決定靈魂和身體(受造或非受造)。

位格統攝靈魂和身體,靈魂和身體都是“位格化”的,並不在位格的範疇之外,與位格不可割裂,與位格相融互滲。

不僅保羅,使徒約翰的人觀也是希伯來的整全人觀,更為重要的是,主耶穌的人觀是希伯來的整全人觀。他們的人觀突出地體現在對道成肉身的描述上。

三、主耶穌、約翰、保羅以整全人觀描述道成肉身

當我們描述道成肉身的耶穌作為真實而完整的人時,“比較適當的描述應為他既是有形體的魂(embodied soul),又是被魂滲透的體(ensouled body)”。不僅靈魂是耶穌位格的載體,身體也是耶穌位格的載體,並且,耶穌的位格與耶穌的靈魂、身體在希伯來傳統人觀看來,是整全的、統一的、不可分的。

耶穌自稱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約3:13),主耶穌既沒有將自己作為神子和自己作為人子分開,也沒有將自己的物質身體與自己的位格分開——人子即神子,神子“從天降下”,人子也是“從天降下”,兩者原為一。這個宣稱來自希伯來整全人觀。

約翰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1:1),也沒有刻意區別(但絕非混淆)“道”和“身體”、位格和本性——親眼看到、親手摸到的身體即人性的物質部分,就是有位格的“道”、聖子、基督,就是成了肉身的“生命之道”。約翰的描述來自希伯來整全人觀。同理,“道成肉身”一語,若不參照舊約聖經人觀、希伯來整全人觀,就不能正確理解。

保羅稱耶穌是“第二個人是出於天”(林前15:47),顯然是因為整全人觀,將道成肉身的耶穌描述為“出於天”的人——即非受造的人,與“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即受造的人,作為不同來源的對比。

根據聖經的整全人觀,根據主耶穌自己、約翰、保羅對耶穌作為人子的宣稱或描述,我們可以看出,第一,“位格決定本性”。耶穌基督的位格不是受造的。耶穌基督是聖子成為真實的人,這真實的人、真實的血肉之體作為結果與世人全然一樣。但耶穌基督成為人與世人被造之過程不完全一樣,一是位格自有永有,此位格主動取得人性,世人的位格為被動受造才有其始;二是聖靈感孕而生,這超自然的出生不可與世人被造同日而語。

第二,位格與本性、靈魂與身體是不可分割的。聖經的人觀不把局部、部分與整體分割,在描述上還常常以局部、部分代表整體。聖經強調,聖子取得與世人一樣的真實的血肉之體,但此身體從聖經整體人觀的角度來看,已被視作聖子的身體、“道”的身體而不與聖子位格分割,位格與身體的結合如此緊密以至於使徒看見、摸到身體(耶穌就活在肉身之內)就是看見、摸到有位格的“道”。

聖經視耶穌的位格、靈魂、身體為以位格來統一的一體。我們應當回到聖經語言,回到聖經本身的描述,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聖子是“取了”人的形像,親自“成為”血肉之體,揚棄“受造”之類表述,以聖經的整全人觀終結基督人性受造爭議。

參考資料:許志偉《基督教神學思想導論》第五章“作為上帝形象的人”

           李錦綸《永活上帝生命主——獻給中國的教會神學》第十八至二十章

說明: 本文寫作得到李錦綸老師的指導,特表謝忱!

補充:

《永活上帝生命主——獻給中國的教會神學》第300頁,李錦綸老師的原話是:

“……當我們談論形格的時候,着眼點並非在於物質或任何被造(包括天使)的身體,乃是基督所代表的非被造之復活的身體。”


所以呢,如果把“受造”理解為,按神的旨意從無到有,那麼,耶穌的身體是“受造”的—--這是從結果來判定

但是,如果考慮到耶穌取得肉身的行動、過程,是聖道位格主動取了人的樣式、聖靈感孕成為肉身,在過程、行動上有別於一般世人的受造,如此說來,耶穌的肉身“不是受造的”,是聖子“取”的。

耶穌的肉身,與世人一樣,但成為肉身的行動、過程,和世人不完全一樣。因此,耶穌是“成”了肉身來的,不是“造”了肉身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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