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深層的意義(一)恩典與忿怒的交會之地--神怎麼看十字架 |
送交者: 篤信 2014年04月22日13:11:0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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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ianxinzhenli.com/radio_programs/ 親愛的聽眾朋友,您好。我是雷牧師。歡迎你收聽《十字架深層的意義》,我會用六個題目來跟大家分享。今天要講的是第一講:恩典與忿怒的交會之地--神怎麼看十字架。 請大家翻開羅馬書3:24-26“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再過六個禮拜就是復活節了。為了預備我們的心,在棕櫚節主日之前,要用五個禮拜專心思想基督的十字架。我不想重複受難節的細節,因為大多數人都很熟悉了。但我要問,主耶穌為什麼會被釘死在城外的髑髏地?我們都知道,十字架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沒有十字架就沒有基督教信仰。 在那山上所發生的血淋淋的,是有史以來以來、歷史上最重大的事件,沒有其他事件可以與之相提並論的。 我的目標、我的盼望、和我的禱告,是我們要從另外一個新的角度來看十字架。因此,我們要從五個不同的度角來看十字架。 第一,神怎麼看十字架。 第二,基督怎麼看十字架。 第三,撒旦怎麼看十字架。 第四,世人怎麼看十字架。 第五,教會怎麼看十字架。 今天我們要從神怎麼看十字架開始。 聖父怎麼看聖子、耶穌基督像個罪犯似的死在十字架上?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要讀羅馬書3:24-26,我們稱它是”神學的核心”,因為這段經文包含了基督福音的核心和精髓,回答了三個”神怎麼看十字架”的問題。請讀羅馬書3:24-26: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一、除去了神的憤怒 第25節 第25節的前半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挽回祭”的希臘原文是”和好”的意思。很少人明白”和好”真正的意思。我在這裡作一個簡單的定義:藉着獻上祭物、除去震怒。這節經文的意思是:基督的死除去了神的震怒。 我知道神的震怒不是一個受人歡迎的講題。很多牧師不敢講神的震怒,免得惹起會眾的憤怒。我們都喜歡聽神的愛,不喜歡聽神的震怒。但這兩個都是聖經的教導,因為神的愛和神的震怒都是神的屬性。的確,”神就是愛”(約翰一書4:8),但神也恨惡惡人和行強暴的人(詩篇11:5)。有時為了顯出有同情心,我們會說神”恨惡罪,但愛罪人”。我告訴你,不要亂講,因為這句話並不完全正確,還會誤導人呢。 神愛罪人嗎?是的。因為罪人是基督要救世人的理由之一(約翰福音3:16)。但這句話,似乎暗示愛是神回應罪的唯一方式。查考詩篇,就會看到神恨惡罪人,神厭惡惡人(詩篇5:4-5;37:13,20;101:7;119:119)。我覺得有很多傳道的內容之所以貧乏,是因為我們沒有把全備的真理傳給罪人聽。如果我們對失喪的人只說”神愛你”,就會讓人以為可以繼續悖逆神的危險。相反的,我們要警告他們要逃避將來的忿怒(路加福音3:7)。 如果我們一定要說”神恨惡罪,但神愛罪人”,那麼至少要補上一句話,”神警告罪人要馬上悔改,免得來不及了”。 以前有一位傳道人、名叫愛德華滋的,他在講一篇很有名的講道《落在忿怒之神手中的罪人》時,會眾緊緊抱住教堂的柱子,生怕他們突然落入永恆的刑罰中。你能想像今天還會出現這樣的場景嗎? 為了不被誤解,我要聲明我絕對相信神的愛。但儘管神的愛有多麼廣大,仍不能抵消聖潔的神是恨惡罪的。神的愛和神的憤怒之間沒有衝突。真愛會帶着忿怒。只要問問作妻子的,她們有時會說”我會生氣,因為我所愛的人讓我失望。”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神厭惡人的罪。因為神是愛,因此祂要藉着獻上自己的兒子來除去祂的忿怒。 異教的信仰,敬拜者獻祭是要討好他們的偶像。不久我們要派一個福音隊去海地、和迦勒.盧西恩同工。你大概知道,海地是信巫毒教。迦勒說至少有90%的當地人信奉巫毒教。海地人會殺一隻雞,把血、和內臟放在碟子上,然後放在前門,希望能夠避開邪靈。這是他們取悅巫毒教神靈的辦法,是異教徒”和好”的觀念。 從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到”和好”。比方說,一個丈夫感覺到自己惹妻子生氣了,為了與她合好,在回家的路上買個禮物,在妻子開口說話之前,把禮物送給妻子,希望能消除她的怒氣,與妻子和好。 但舊約聖經中最好的解釋就是贖罪日了,大祭司帶着一隻羔羊的血進到至聖所,利未記16章很詳細地描述了這個儀式。必須要由大祭司單獨的、親自執行這個儀式,而且必須在贖罪日當天,其他日子都不可以。在贖罪日的那一天,大祭司要脫下原來的衣服,穿上細麻布內袍;會把羔羊的血灑在約柜上,約櫃的施恩座是用精金打造的。約櫃裡面放着代表神的律法的十誡手抄本。人的罪借着祭司的灑血得到”遮蓋”。這種靠血來遮蓋罪的方式就是”贖罪”。祭牲的血除去神的忿怒。為什麼獻祭這麼重要呢?因為神是公義的,罪的工價乃是死。 一位慈愛的父親,不是一位憤怒的神 贖罪日象徵什麼呢?一整年,神從天上俯視大地,看到約櫃裡的十誡。十誡見證了以色列國的罪。但是在贖罪日那天,神看到祭牲的血遮蓋了以色列人的罪。 獻祭制度的重點,是藉着動物的血是提供了暫時的赦免。我們都知道,公牛和山羊的血是不可能除罪的(希伯來書10:4)。因此長年以來,大祭司每年都要進去再做一遍。如果這個大祭司死了,換個大祭司取代他在每年的贖罪日要做同樣的事。舊約制度沒有為罪提供永久的赦免(希伯來書7:23-28)。 當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祂所流的寶血就好像施恩座上的血。它消除了神的憤怒、遮蓋了全人類的罪。怎麼會呢?在舊約是公牛和山羊的血,在新約是耶穌基督永遠有功效的血,在神的眼中有永恆的價值。當主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時,祂大聲喊道:”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可福音15:34)那一刻,神所有的憤怒都傾倒在主耶穌身上,祂為我們成為罪,你所有的罪、我所有的罪、全世人所犯的罪都傾倒在主耶穌身上。那一刻,神轉臉不看祂自己的兒子。把基督的死稱為”和好”,意思是神受傷的心因祂兒子的死得到滿足。當一個罪人相信基督,神就會因着基督死在十字架所流的寶血、所獻上的祭而接受這個罪人。 神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因為祂是一位極其聖潔、廣大無限的神。人悖逆神、人所犯的一切罪是無限大的,只有具有無限價值的禮物才能消除神的震怒。只有神自己(以聖子的位格)能成為這個無價的禮物。如果我們想以自己微小的努力、來消除神的震怒是不可能的。我們以為去教會、受洗、望彌撒、禱告、善行、或改掉一些壞習慣,或”努力要做得更好”,就能除去神無限的震怒。”和好”的奇妙在於被冒犯的神,本來有權可以對罪人發怒的,卻獻上自己、以基督的死為祭,來消除了神的震怒,使罪人得到赦免。因此,當我們藉着基督來到神的面前,我們是來到一位慈愛的父神面前,而不是來到憤怒的神面前。 二、神公義的明證 第 25,26節 在第25-26節,保羅說神設立基督作罪的挽回祭”要顯明神的義”,因此”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有一位弟兄問:為什麼基督必須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他似乎被這個道理困擾着,他說他不相信基督替我們死、代替我們,像個替身擔當我們的懲罰。我就用這段經文、羅馬書3:25-26回答他的問題。 另外有一位弟兄,列出許多原因來說明他為什麼對基督教信仰大失所望。其中一條是:”一位全知、全愛的神,怎麼會讓祂的兒子為了贖我的罪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呢?”這是一個好問題,因為它正是福音的核心。 為什麼耶穌一定要死?為什麼神會讓祂自己的兒子、為了拯救背悖逆祂的人死呢?在尋求答案之時,思想另外一個問題會有幫助的:既然神是全能的和滿有恩慈的,為什麼不輕易赦免那些說”對不起”的人呢?許多人私下都以為神應該這樣做的。如果是這樣,我們就不必面對神讓自己的兒子死、這個尷尬的事實了。 罪必要受到懲罰 答案在這裡。從人的觀點來看,神有問題。但神是聖潔的,神不容許不懲罰罪。神的公義必定要讓罪被懲罰,不管在我們看來那個罪有多小。如果神不懲罰罪、就赦免罪,那麼神就不是聖潔和公義的了,神就不是神,因為違背了自己的屬性。那是不可能的。凡得罪神的罪行都要受罰。因此罪人不能馬馬虎虎的說”對不起”,就馬上被赦免了。有人必須要付代價。 我們的刑事司法制度也是遵循同樣的原則。如果有一個人被發現挪用公款。如果在宣判以前,他站在法官面前,坦白他有罪,乞求憐憫,並且承諾永遠不再挪用公款了。如果法官接受他的道歉,不給任何懲處就放了他,你的反應是什麼?如果有一個人認定翻了強暴罪,只因為他道歉了,就不受懲罰而被釋放了。或者有一個人在孩子眼前殺了他的父母,他只要一道歉,法官就放了他?又如果有一個恐怖組織衝進政府單位,殺了領導,他們被逮捕、審判和定罪以後,他們認錯、道歉、保證再也不參與這種罪行,承諾一定會改進自己的品行,法官就把他們放了。我們會對那個釋放他們的法官怎麼作呢?我們會把那個法官關進監獄、判他重罪。 即使是在今生,觸犯法律的都要付代價。如果犯法的不受懲罰而被釋放,就談不上尊重法律了。如果刺客不被懲罰,對單位領導就失去尊重了。同樣的原則也適用在養育兒女上。如果作父母的不好好管教兒女,他們長大了以後就會成為罪犯、不負責任的人。 在屬靈的領域上也是一樣。如果罪不受到懲罰,犯罪就不算是壞事。神的”難題”就是要設立一個救贖計化,使神可以保有聖潔和公義,同時還可以為罪人開一條赦免的出路。在某時、某地,必須有一個恩典和忿怒交會之地,那就是基督的十字架。 回到前面提到過的那位弟兄,他問了值得一答的第二個問題:”如果聖父是‘全愛’的,祂自己為什麼不下來到各各他呢?”答案是,祂下來了!祂做過了!神以聖子的位格降臨,就是主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死了。 救恩的定義是:神是滿有慈愛的神,祂要赦免罪人。但祂也是一位聖潔的神,不會、也不可以忽視罪。神要怎樣能既愛罪人、又不忽視他們的罪呢?沒有一個人能想到祂會這樣做:神差祂的獨生子為罪人死。因此,對罪惡作公義的懲罰、因基督的死得到成全,讓信基督的罪人可以被白白地蒙赦免。只有神能這樣做。於是保羅說,神在懲罰罪上是公義的,又使凡信耶穌基督的人得稱為義。 想想看,因着祂的死,為全人類償還了所有罪的代價:過去的、現在的、和將來的。結果,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發現他們的罪一筆勾消了。這就是福音的中心:神的聖潔要使罪受到懲罰,神的恩典提供了贖罪祭。神滿足了祂的要求,救恩從始至終都是神的作為,是神設立的、由神提供的,神親自完成的。 三、神恩典的澆灌 第24節 第24節告訴我們神是根據什麼要拯救我們。”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就白白的稱義。””白白地”照字面意思是”沒理由的”。救恩是”毫無理由”的賜給我們。也就是說,神救我們,儘管在我們裡面找不到任何理由值得祂這樣做。救恩是賜給人類”白白的禮物”。在我們裡面沒有值得讓神救我們的理由。我們沒有善行、沒有內在美、沒有道德素養、沒有聰明才智;儘管我們這麼不配,神還是救了我們。 這個禮拜我讀到一個關於恩典的簡單定義:”你是需要、但你不配。當我們一無所是、滿身罪污時,神稱我們為義。”這就是白白的恩典的定義。神拯救不配的人!神拯救本該被定罪的人!神拯救人,不看他們是誰,也不和他們算舊賬。那是”單純、豐盛、奇妙的恩典!” 進一步來說,當神救人時,神不是看到他們有任何潛能。我想大多數人儘管說不出口、但私下覺得自己一定有什麼東西值得被救。人的驕傲很難死去。神並不是看到一個音樂家,說,”教會需要一個好的司琴,我該救他。”也不是”她很會掙錢,我們宣教需要一筆開支。”也不是”那對雙胞胎會成為很好的接待。我想他們加入我的團隊裡。”不是,不是,絕對不是。神不是因為你很有潛力而救你。離了神的恩典,你唯一的潛能就是遭到永恆的咒詛。 耶穌基督站在我的位置 神救人,是以白白的恩典救我們,完全和我們有什麼、或能拿出什麼無關。這是一個令人震憾的真理,很難聽得懂,但絕對是聖經真理。結局卻是令人欣慰,因為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都能來到基督面前得到救恩。沒有人有特權,因為”大家都一樣”,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有一個農村姐妹王嫂,她有一個不信主的朋友,聽說王嫂信主了,故意取笑她,問她是不是成為聖人了。“是的,我信主、成為聖徒了。”她的朋友說:”那麼你現在是神學家了嗎?””我不是聖經學者,我只是知道神非常愛我,祂寧願自己去地獄而不願讓我去,神愛我到祂寧願離開天堂、死在地上,而不願讓我不去天堂和祂在一起。”她的朋友又問,”你只知道這些嗎?那麼你說說靠恩典得救是什麼意思,那是基督教最重要的教義啊。”王嫂想了一想,說:”主耶穌替我死在各各他,現在我站在祂的位置上。”很難再找到對靠恩典稱義更好的解釋了。我們很難相信這個真理。我們寧願靠行善得到救恩。但基督為我們付上一切代價,祂賜給我們救恩並沒有要我們做什麼。主只對我們說,”用信心來領受吧!那是免費的恩典。我已經為你付出代價了。” 威廉.庫柏 大概在240年前,有一個英國人名叫威廉.古柏的。他有點神經質,常常和嚴重的抑鬱症對抗。有一次他非常消沉,害怕會落在神的震怒之下。”我坐在窗邊的椅子上,看到桌上有聖經。打開聖經隨便一翻,就翻到羅馬書3章25節,講到基督,‘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我立刻體會到基督寶血所成就的事,基督為我贖罪的功效,我感受到神要稱我為義。我就在那時信了耶穌基督,我心裡的重擔立刻除去了。” 回想那一天的經歷,威廉.古柏寫下一首詩歌,到今天我們還在歌頌:”有一活泉充滿寶血,從主肋旁流下。罪人只要在此一洗,必能潔淨無瑕。” 主耶穌的寶血使你被改變了嗎?神的兒子已經除去神的忿怒、使你與神和好了。對於像你、像我這樣的人,因基督所流的寶血,使得審判之地成為施恩寶座了。 有一個朋友告訴我,他看到一張張貼在美國、芝加哥高速公路旁邊的看板上,為一家基督教醫院心臟科所的廣告。看板上寫着:”基督是心臟手術的權威”。我不認識那家醫院,但我也能同樣擔保:耶穌基督的確是心臟手術的權威,祂還從沒有失敗的病例。當你藉着信心來到祂的面前,祂會賜給你一顆全新的心。 靠着十字架,救恩是免費的。我要做什麼才能得救呢?我必須聖潔嗎?我必須行善嗎?我必須改變生活方式嗎?我必須承諾重新規範我的行為嗎?神在羅馬書3:24回答說,”蒙着神的恩典,白白的得蒙救贖”。但是人心卻喊着說,”我要做點什麼,我要奉獻。”於是我們打扮整齊、去教會、去奉獻、去禮拜、去受洗等等。我們覺得一定得做些什麼來換取救恩,不然神就不會赦免我們。但事實不是這樣。神要白白的賜給我們赦罪之恩,如果你想用什麼來換,你還真換不到、神也不要。 不要等到變得更好 如果我說你花點小錢就能稱義,誰會不付呢?如果我說你必須走100英里就能稱義,明天早上就會有一大排人站在那裡等着出發。如果我說只要你能忍受20分鐘被人痛打一頓就能稱義,難道我們不能忍受這個疼痛,把它看作只是一個小小的代價嗎?但是如果我說,”免費的,免費的,神要賜給你白白的恩典。”人的內心就開始抗拒了。要嘛你就白白的領受,要嘛你就放棄算了。 我們要怎樣接受神的救恩呢?很簡單,只要求就可以了。你知不知道你的內心真的需要基督住進去?你今天就可以得到祂!這是福音奇妙的地方。不要說,”先等我改好一點,再來找基督。”那是地獄的語言。只要你還抱着靠着善行才能得救的想法,你就不能得救。 你說:”等我變好一點再說”,不可能的,你不能變得更好,這是你的問題。你頂多只能維持現狀,其實也不怎麼好。罪已經腐蝕了你的心靈,使你從裡到外都敗壞了。這裡有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如果你變得更好了,你的情況會更糟,因為你不好的時候,比較容易來到基督面前(路加福音5:32)。 如果你知道你不聖潔,來到基督面前吧。如果你是個想罪得赦免的人,來到基督面前吧。如果你覺得自己不配,來到基督面前吧。如果你覺得活得很失敗,來到基督面前吧。如果你承認你的生命陷入困境,來到基督面前吧。 求主讓你奔向十字架,那是你得救的唯一希望。但我不能幫你相信。在我裡面沒有改變你心靈的能力。我可以講好幾個小時的道,但除非神給你生命,不然我只是在對死人講道。如果你心裡受到感動,感受到你的需要、渴望能靠恩典得救,那是神把這種渴望放在你的心裡。但願那份渴望帶領你到十字架前,主耶穌正在等着接納你呢。 親愛的天父,求聖靈引導人來到救主面前。讓人若不認識基督、就心裡感到不安。求主讓他們能得到在基督里的平安。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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