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二16 〔耶穌〕又對賣鴿子的說,…不要將我父的家,當作買賣的場所。
十四2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是為你們豫備地方。
按照天然的觀念,大多數基督徒都認為,約翰十四章二節所說父的家必是指父神所住的第三層天。但我們不可按照我們天然的觀念解釋聖經。我們必須用聖經解釋聖經。我們必須按照聖經並用聖經來了解聖經。『我父的家』這辭在約翰福音中用過兩次。第一次在二章十六節,在那裡清楚地指聖殿,指神在地上的居所。這殿是耶穌身體的豫表(21)。我們已經看見,這殿在復活里已擴大為基督的身體。我們必須全心注意這點(約翰福音生命讀經,三九七至三九八頁)。
在約翰二章十六節中,『我父的家』是在地上的殿。這不是指諸天之上的一個地方,乃是指神在地上的殿。殿既是耶穌身體的豫表,耶穌的身體就是帳幕(一14),就是殿,作神在地上的居所。『我父的家』這辭的解釋,在二章中已經清楚表明了。我們必須將這解釋應用到十四章二節,這裡有同樣的辭。我們不該以為十四章二節的這辭,和二章十六節的同一個辭意義不同,因為那是不合邏輯的。這辭在同一卷福音書中第二次用到時,必須與第一次用到時意義相同。所以,在十四章里父的家的意思,也必定是神在地上的居所,不會是第三層天。在二章,父的家最終就是基督的身體;在十四章,父的家也必定是基督的身體。無人能否認這點。現在我們有了『我父的家』這辭正確的解釋,就是基督的身體,也就是教會(約翰福音生命讀經,三九八頁)。
父的家乃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神,與蒙他救贖、重生並變化的選民,所構成的一個神聖且屬人的合併。父的家不只是一個構成,乃是一個合併(基督為父用神聖的榮耀所榮耀的結果,三三頁)。
在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十四2)。這裡的『住處』(複數)和二十三節的『住處』(單數)原文同。『住處』是什麼意思?這許多住處是指基督身體的許多肢體(羅十二5),這身體就是神的殿(林前三16~17)。主的身體有許多肢體,每個肢體就是一個住處。許多住處就是身體的許多肢體,這由約翰十四章二十三節得到充分證明。那裡說,主與父要同愛他的人安排住處。每位愛耶穌的人都是一個住處。我們都是神建造的住處。這建造就是基督的身體,所有的住處乃是基督身體的肢體。
二節的『我去』,意思是,主要經過死與復活而去,將人帶進神裡面,以建造神的居所。這就是馬太十六章十八節所說教會的建造。在那裡主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約翰十四章二節這裡主說,『我去是為你們豫備地方。』難道這是兩件分開的事麼?不可能。主只有一個工作。他不是去天上為我們豫備地方,同時又在地上建造教會。這是不合邏輯的。
『我去是為你們豫備地方』,意思就是,主要豫備地方,完成救贖,為人開路,並為人作出立場,好使人進入神裡面。那就是說,主要為我們鋪路,使我們能在神裡面。這是十四章的中心思想。我們若要讓神住在我們裡面,我們首先必須進入他裡面。我們若不進入他裡面,他就不會進入我們裡面。一旦我們住在神裡面,他就要住在我們裡面(約翰福音生命讀經,四○一至四○二頁)。
參讀: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二十九至三十篇。
-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