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終於明白,鬱金香是基督教的另一個cult,就像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一樣。明顯用聖經是不能理解他們所理解的,必須要學習他們那一套,雖然左手遞給你一本聖經,右手他還需要給你一本掌門人的秘訣,否則你永遠不能懂他們在說什麼。
基督教的神:
神就是愛,有憐憫,有恩典,公義公平,沒有一點黑暗。
在純正基督教的對神的理解下,聖經上所有不能理解的部分,都因着對神的信心而在對神的聖潔,良善,公義的信心下理解和接受;凡是難以理解的部分,都不強解,免得褻瀆神的本性而得罪神,和敗壞別人軟弱的信心自取滅亡。
鬱金香的偶像:
有主權,有大能,任意而行。從他那裡既出善,也出惡,如同中國人的陰陽八卦一樣,一半是白的,一半是黑的,一個善和‘惡的混合體。按人的良心都知道他不善,但是他仍然宣告自己“偉光正”,凡是分享他的利益的都讚美他。聖經上所有難以理解的部分,在加爾文及門徒的高級大腦之下,全部可以解釋,聖經上一切與之衝突的經文經過鬱金香後便如同無有。
所以,鬱金香是另一種信仰。它的先重生後信主,強迫的恩典,無論順從肉體還是聖靈都確定得永生的救恩已經到了荒唐的地步。他的信徒無論如何活在罪中,都仍然是護教勇士。大家既然信的是不同的神,剩下的不是你convert 我,就是我convert你,宗教合一不是很‘噁心的東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