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題發揮:十一是舊約的法,而不是新約的獻 |
| 送交者: 大鷹 2004年11月11日08:34:3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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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我看來,南鄉哥象彼得。他的閒談話題不少。有些問題,說出來再看對不對。帶着衝動。彼得的很多衝動純屬血氣,同樣,南鄉哥的衝動也帶着靈氣。呵呵。他常四面楚歌,我也剛看了的十面埋伏。 因南鄉哥的衝動,我對十一問題也作了星點的思考。十一問題是個大問題,也是一個歷史上的遺留問題。南鄉哥碰,真需要勇氣。我相信,他本身算是傳道人,不拿教會奉祿的全職傳道人。我本身不是傳道人,但也全職傳道,不拿教會奉祿。 現將一天來的毛手毛腳敲出來的東西小節一下(略加了編輯)。有關人物,得罪之處,望包涵。
──大鷹
1. 思考:“十一”中為何沒有錢? 也許是我瞎,就是看不見“十一”中包括錢。尤其是從“十一”法的頒布理由上看,人們拿出“十一”是因為神給了他們產業。他們是地主,是牧主。 僕人呢?僱工呢?他們有沒有“十一”的基業呢? 孤寡人和窮人呢?他們靠要飯,靠施捨,靠拾麥穗為生。要他們奉獻,是不是人強解了律法? 利未人和其中的祭司呢?為什麼祭司不奉獻,而其他利未人要獻呢?神沒有給利未人產業,神本身就是利未人的產業。利未人得到了十一,還要拿出十一獻給在崗的祭司。祭司共得多少?
新約聖徒都是祭司,都在崗。他們獻什麼? 熱衷於律法的早期猶太人基督徒,想必是很難不守律法的,也就是很難不拿出十一的?他們會往哪裡拿?是他們的主內團契,還是他們去敬拜的聖殿或會堂? 最早的基督徒們,大多都共了產,他們還有什麼基業來繳納十一?神就是他們的產業。 早期的外邦基督徒的捐項,都是錢嗎?還是救濟窮聖徒的物資? 思考,再思考:“十一”中為何沒有錢?尤其從原始的十一法上看。 神的祭司制度變了,相關的事也就變了。 耶穌基督不是按利未制世襲下來的祭司,而是按麥基洗德的秩序的永久的大祭司。摩西律法和耶穌一切被釘上的十架,我們原本是要接受恩典和真理,而對律法死去。這樣,才獲得了基督里的自由。 你有十一奉獻的自由,讚美主!你也有憑甘心憑能力獻的自由。但,如果你作了十一奉獻,但又要他人“交納”十一,那你也根本沒有奉獻,而是在交稅!呵呵。
2. 再加上兩句… 鷹爪子毛手毛腳,錯就不改了。[註:在編輯中儘可能地改了。] 只是再加上一句,就是: 耶穌在世時代,人們凡是不窮到家的,手頭上應該都有了錢。那時,有在十一中用錢抵物的嗎? 商人用經商基業賺來的錢要兌換成土產或是牧產來繳納十一嗎?我想,商人要向有關部門交稅的。
3. “十一”中為何沒有錢?尤其從原始的十一法上看 4. 思考,再思考:“十一”中為何沒有錢?尤其從原始的十一法上看。 “我倒是記得,經上說,如果住得遠離聖殿,可將產品兌銀子”,呵呵,這就是我要“思考,再思考:“十一”中為何沒有錢?尤其從原始的十一法上看。”的原因。 “如果住得遠離聖殿,可將產品兌銀子”,那是因為神在應許地賜有基業的人,原本是交納地上產的,地上跑的。因為那“地”是神給他們的基業。[他們有那基業,就有本分繳納十一;可將產品兌銀子,是因為住得遠離聖殿。那僅是種變通。] 如果你找出,產品的基業是應許地之外,或是要飯,或是揀人地里的麥穗,你就有福了。呵呵。 把你自己割下十一,再交納十一說:神啊,這是我欠你十一!因為我也是地上產的。哈利路亞。 呵呵。讚美主。
5. 不獻不是偷,不納可是偷 “只要是自己的勞動所得,代表自己的勞動”,那是應該得的工錢。做工的沒有十一交納的例子。交納十一的人是在應許地有神賜地作基業的。 神賜給以色列人十一支派的基業是迦南地。利未人沒有作為產業的地,因為神是他們的基業。而在崗祭司呢?僅得了十一的十一。 “獻給神,就是你自己在為福音工作”,是另外的問題,和十一法風馬牛不相及。 “不理解你想要說啥,能說出具體哪裡沒說要錢嗎?”這的確是不理解我要說啥的所說的話。誤解了我的意思。“你們為什麼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 十一法中是沒有錢的。不是錢不行,錢抵物只是變通。而關鍵的是,這物是神所封的地里所產的。納十一的,是神賜地種植和牧養的,而不是作工的。 納十一的,可不是獻。而該納的,不納,不是欠就是偷。而獻的,全憑甘心,不憑律法。 呵呵。我心掏出了回答,這可不是苦膽。 無為的名很好。
6.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
7. 很有力的經文 二是支持了憑愛心奉獻的原則。供給聖徒,供給聖徒。所有的基督徒都是聖徒,而不單單全職侍奉的是聖徒。供給聖徒,不是因為他們有餘,而是他們有不足。是因為他們窮。隨本心所酌定的,不是十一的,是為了愛神的,而不是看別人言色的,也不是因為不獻就是偷。 使徒保羅,真是外邦人的使徒。他沒有把猶太人的律法帶給外邦人,而是恩典和真理帶給外邦人。教人施捨,教人補聖徒的缺乏,教人愛人如己,沒有教人交納十一。 不願守神戒命的人 [這種人大有在人,但我沒指任何具體一人],偏偏守十一法上尤其熱心,愛錢,是萬惡之源啊。而不信十一法在新約教會有效的,又要被要守十一法的人,定上不願奉獻的罪名。 呵呵。矛盾啊。矛盾。愛錢,是萬惡之源啊。
8. “把”心裡要說的說出來好! [在我來看,這是現代年輕人的特點:直。] 還有,我應該相信,你接受了人手施的割禮了,否則,怎能談心裡的割禮?不接受割禮,就不能得救。呵呵。合乎邏輯。 感謝主因為他賜的秋雨之福份!
9. 是“把心裡要說的說出來好!” 偏見是否有,看是否神在感動你說話。 一個穆斯林對我說,如果一件事是實在的,人人看到的都應該是一樣。他想說,聖經是錯得,不實在。 感謝主的恩膏!
10. 我不想廢掉任何一條 我們外邦基督徒,不懂舊約律法中的條條框框,這都是新事的影子。我們外邦基督徒,成為基督徒很簡單:就是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接受耶穌基督為個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 舊約律法中的永恆不變的東西,或曰道德法,主要由十戒所表明的,都會被神籍着聖靈,實際上也通過傳道的方式,寫在聖徒的心裡。這些永恆不變的東西,也都在新約聖經中的22封書信中被重申了。 我所能看見的是,摩西律法,主要分三類:一類是道德法,這已經說了。一類是崇拜儀禮上的法。還有一類是民事或社會生活上的法。已經說了,這多是真物的影兒,按天上的樣式而頒布的。當真物來到後,人們就自然把注意力集中在實物上。而影子或帘子,在人們心目中,就被揭走了。 我們不是不要律法,而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的律法。這才是原原本本的律法。我們有信的律法,望的律法,和愛的律法。 實施上,除非新約書信中重申的,這些也多是永恆不變的,不是轉為屬靈意義上的事,就是因為有新的或更完善的事來代替了 我不廢任何條律法。我只是分享我所見的事。新事的影子,因為新事的到來,就成為舊事了。 但,如果你想為神守舊事,感謝神。如果你要別人要守新事,也要守舊事,呵呵。哈利路亞。 當然,這是認知的問題。有人信十一法在新約也有效,那他就守罷,不守他就有禍了。有人不相信十一法在新約有效,但相信憑愛心,憑甘心而獻,那他就憑他心裡自覺自愿要獻的,獻出來罷! 然而,這麼簡單的事,我們就讓它簡單罷。如果你相信你守十一是對的,好了。如果你不獻十一,但願獻五個十一,好啊!感謝主!如果人想獻十個十一,但他只能獻出十一的十一,好啊,好啊!神看的是樂捐的心,而不是實際上獻了多少。 我相信,凡是為聖徒的,都心裡願意獻出所有。只是有一些限制,心有餘而力不足,也有全獻了出去又會虧負養家糊口的聖徒之責。因此,憑能力,憑愛心,這是新事中的律法。愛,真能成全律法。 就把別人成自己來愛,很多事情都好辦多了。
11. 如果你不要守十一法,哈利路亞!
12. 呵呵,那說明不了不信,只說明不明白聖經 我個人,不反對任何人守律法。我也不反對任何人只憑愛心和信心。 當初,幾乎所有的猶太人基督徒都有熱衷律法的傳統。包括眾使徒。不僅雅各,而且彼得。新我告訴他們,保羅是對的。老我上,還是習慣上熱衷於律法。他們也只有如此,否則,也就很難成為猶太人的使徒。這,本身都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反而是對福音的傳播有益的。問題是,如果內心深處相信,不守摩西律法,不接受肉體上的割禮就不能得救,且逼迫別人也一樣受割禮,那就是保羅說的兩個福音問題了:一個是純正的福音;一個是在行律法的基礎上,再接受耶穌基督是他們的彌賽亞。
13. 如果一個猶太人聽您說創世記屬於舊約 舊約,和我們習慣上說的舊約聖經是有區別的。舊約主要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的約。 新約,也和我們習慣上說的新約聖經有區別的。新約主要在22封書信中表述。 四福音所表述的時代,還屬於舊約時代,以及新舊約交界時代。耶穌本身,一切都是按舊約來說來行,這也是他成全律法的一個見證;但他的教導,是帶有撥亂反正性,不僅糾正對律法的強解,又在應驗舊約聖經自始至終指着他說的話。十架上,他說,“成了。”這是他成全律法的高峰點。耶穌不僅應驗了所有指着他說的所有預言,也在所作上凡事都遵紀守法,毫無罪過。更重要的是,在十架上被釘,舊約的幔子被撕裂了,所能看到約櫃,正是為我們受詛咒而掛在木頭上的耶穌基督。他才是約的原本。他是神的施恩席。他是神獻祭的羔羊。他是神立的大祭司。等等。 新約時代,我相信,或是在我來看,是從五旬節那天神把聖靈澆灌下來開始的。 祭司制度變了,相應的律法也變了。不是變凡稱為律法的,而變與祭司制度有關的(這當然僅僅是個概括的說法,不可能很嚴密),變影子為事物,變血氣為屬靈(包括動物的血變為基督靈性上的血),變看得見到為看不見的(當然,神籍看得見的叫我們領悟看不見的)。 “聖經是一本,不要割裂新舊約”。你說的沒錯,阿門。 呵呵。我沒有說您如何如何,只是我望文生義,借題發揮。不是對作你,而是大家,泛泛而論而已。具體而論,我不是你,我不知道你在說的時候心裡想啥。 有得罪之處,為我禱告,求基督寶血的覆蓋。願神祝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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