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罪? |
送交者: repentant 2015年02月22日14:55:02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http://www.jonahome.net/files/bncfy/chapter72.html
什么是圣经中所说的罪呢?在圣经中,“罪”的根本意思是:不遵行或违反神为人所定的标准。“凡犯罪的,就是违背(神的)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三:4)。神不允许亚当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可他却没有遵行神的命令,吃了禁果。这就是违背神为人所定的标准,也就是犯了罪。那么,圣经说“世人都犯了罪”(罗三:23),这怎么理解呢?许多人都觉得他并没有犯罪,否则早就被抓起来了。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这样来给予解释: 圣经中所说的“罪”,对于人来说,可分为三个大类: 什么是罪呢?什么是人的罪性呢?请注意,离开圣经,离开神对人之本性的启示,我们是无法找到问题的答案的。因为人事实上并没有能力了解自己的心灵结构。但人的创造者对人的心灵却有完全的了解,圣经中有一处说道,“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灵与魂……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意念和主意都能辩明。……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希伯来书4:12-13)
https://www.cclifefl.org/View/Article/1741 圣经用以描写罪的词很多,这些词的基本含义有“不中鹄的”、“破坏关系”、“不信”、“不敬虔”、“反叛”等。但圣经中一说到罪,总是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即罪是人对神的偏离,是存在于人里面的一种敌对神、与神隔绝的状态。今天有许多不信神、抗拒神和反对神的人,就是因为他们里面有这样一种人性状态。这种状态并非始於今日,“罪”有它漫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始祖犯罪堕落这一充满悲剧色彩的历史性事件,记载在圣经创世记第3章里。
圣经告诉我们,人是因着神的爱、为了神的荣耀、按照神的形象被创造的;因而人有着崇高的地位和价值。但人很快从这个崇高的地位上堕落了,他用神所赋予的自由意志选择了不信神、悖逆神。你也许会说,人是在蛇(魔鬼的化身)的诱惑下才堕落的呀!但这种说法不能为人开脱罪责。“诱惑”并非是人犯罪的原因。人犯罪是因为他在魔鬼的谎言(创世记3:1, 4, 5)和神的命令(创世记2:17)之间,选择相信魔鬼而不信神,选择顺从魔鬼而悖逆神。人作为被造者,却在另一个被造者(蛇)和独一的造物主(神)之间充当了审判者的角色,而他得出的结论是:魔鬼的话可信,神的话不可信。换句话说,人把神降低到被造者的位置上,却把自己升高到神的地位—审判者的地位上。“堕落”是人自我高举的结果。
犯罪堕落使人离开神而生活在罪的权势之下,生活在魔鬼与死亡的权势之下。罪导致了人与神、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自然等关系的破坏。试想,当人与神—真、善、美、圣的源头和本体—隔绝之后,在罪的权势之下的人,怎能不生活在罪恶、过犯、焦虑、忧伤、空虚、无助、苦毒、忌妒、恼怒、愁烦等心灵状态中?难怪在旧约圣经中,前述这些字眼在意思上都和罪有某种关联,都从某个角度解释着什么是罪。罪使原本有意义的人生变得没有意义;罪是人生命中负面因素的总和。总之,不信神、不守神的律法、不感谢和敬拜神、拜偶像、自义和骄傲、欺压和残害他人、蹂躏和破坏大自然等都是罪。如果必须给罪下一个定义,根据圣经,我们可以说,罪是存在於人性之中的、使人悖逆神并导致人走向死亡的、人自身无法克服的一种权势和力量。圣经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4),“罪是从一人(即亚当)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5:12)。
这么说来,陷在罪与死的双重枷锁中的人类还有什么希望吗?当然有希望,但希望不在人自身,而在於创造人类的上帝。“耶稣”这个名字就是希望的全部所在。“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马太福音1:21)—这就是神给他的独生子取名为“耶稣”的意思。为了拯救在罪恶中不能自拔的人类,神的儿子“道成肉身”,来到世间,要“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请注意,神要救赎人类,不是从天上丢下来一套哲学体系和伦理规范,或一堆灵丹妙药、气功法理。神救赎人类的方法极为独特,无限地超出了人的智慧。人间的哲学、文化、宗教甚至气功法理等,都是自己在地上打造“梯子”,以求“上天”;而独一真神则差派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从天上来到人间,自己成为使人能回到天上与神和好的“梯子”。耶稣是神,“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但他却“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式,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2:6-9)。
http://www.pcchong.net/mydictionary1/Special/Sin_Righteousness_Judgement3.htm 我們要用罪的四方面,對關系的破壞所產生的四個名稱來看這問題。如果你把罪只當作是一種行為的話,我告訴你:你對罪的了解,就只像那些大法官一樣的膚湣Σ黄穑绻x者中有作法官的我要再講一次,你是膚湹摹R驗槟憧醋锸怯眯袨閬砜矗酥猓憔蜎]有辦法看見﹔但神說他不看外貌而是看內心,當一個人還沒有殺人以前,他先恨人,法官說他既然還沒有殺,我就不能判罪。神說:我已經判了,因為他已經恨他們。所以神看的是內心。 基督教倫理是動機倫理,基督教倫理對存心的方向,比對你的行動做了些什么,是看為更重要的。一個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所以你要保守你的心,勝過保守一切(箴四:23)。如果你用這個原則來建立你的人生,那么,你就能夠看別人的心,如果你能正確地了解別人的心,然后再決定要如何回應他,你必會省去許多的麻煩。哲學家馮友蘭提到:「研究哲學不要受到那些哲學家所寫的哲學論文內容所欺騙,而要研究寫這些論文背后的動機是什么。」我感到這是聰明人的話。許多偉大理論的背后,沒有太偉大的動機﹔許多說得頭頭是道,使你頻頻點頭的,后面常不是真正的道!你要非常謹慎「動機」的問題。 所以,我現在看的不是單單行為、單單行動,或付諸于行動的外表的這些生活層次里的東西,乃是看到更深一層:即人的位格,人與神的對交關系,行動背后的動機等層次里面的東西。于是,我們看到了以下四個方面:
所以上帝定撒旦的罪之時,有許多的天使不服氣!上帝說:「你有罪了!」那些被它的軍權所管轄下的那些天使,看見它們的將軍竟然這樣被定罪,它們不服氣,所以天上三分之一的星辰,就跟著它的將軍去了,形成宇宙中間一個背叛的大團體。這樣,撒旦與邪鬼、污靈的存在,就變成一個歷史的事實了。許多時候,神看到罪后面的動機,而沒有神智慧的人卻沒有看見,所以他們呼喊:「上帝啊!你的公義在哪里?」照樣,當一個有敏銳認知性的人,看見某些邉颖澈笥形C性的時候,他講出來,而當代的人卻看不見﹔等到那些人看清楚的時候,這個人早就死了!他們連向他道謝的資格也沒有。 神是看內心的。當上帝宣布說:「你有罪了!」的時候,聖經用一個很簡單、清晰的名詞來表達:「在你心中又察出不義。」(結廿八:15)神察出他心中的不義,這「察出」是以至高神自己的智慧所看見的,別人沒有看到﹔神一察出就宣布的時候,許多人還來不及跟從。「我察出你的不義﹔別人沒有察出,我察出了!別人沒有看見,我看見了!」神是神,他看見了。所以,罪就是對神與神的義背叛的狀態。
自由是一個很奧秘的事情,所以自由不是歸在現象界。「自由」、「不朽」與「上帝」,這三件事是被編排在本體界中,是在人的純理性沒有辦法溝到的地方,不能把它編排在我們想得通的范圍里面,這「自由」太奧妙了!二十多年以前,我在新加坡講過一篇「自由的矛盾性」,就沒有繼續講下去。所以,罪不是單單一個行為﹔罪是神面前的一個狀態﹔罪是人中間的一種損害的行為﹔罪是人里面一個奴役的權柄。我想我講到這里,應該提醒一件事:你知道你生命中間正有一些事在捆綁你,無論你是用各樣的文化來遮蓋你自己,用各樣的辦法安慰你自己,你還是沒有辦法逃避你心中有些的控告﹔你正在某些的捆綁里面,那是什么?那就是「罪」。
這是罪的四方面。此外,聖經里面最少有六個定義,論到罪是什么:(1)凡驕傲的人、言高氣傲的人就是罪。(2)愚頑的就是罪。(3)不義的就是罪。(4)違背律法的就是罪。(5)不出于信心的就是罪。(6)知善不行的就是罪。這是聖經提到「罪」的六大定義。什么叫做罪?我們從字義來說:罪是 hamartia﹔從位份來說:失去本位叫做罪﹔從關系來說:一切關系的總關系之玷污與破壞叫做罪﹔把整個的關系顛倒這叫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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