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来美国之前,我一直不觉得自己有族群歧视的问题,或更具体的说:歧视美国社会底层黑人的问题
初到美国,在OU读硕士的两年期间,因OK州黑人本来就不算多,我们建筑研究所当时更是从老师到同学,一个黑人也没有,所以我也没有什么接触认识黑人的机会。
到ATL的第一间建筑师事务所S工作后,才有机会开始认识黑人同事,我和他们的相处交流还不错。我发现:他们之中大部分人的原生家庭已是中产阶层了,很多人父母也是专业人士,他们既不是家族中第一个读完大学的,也从未住过downtown的低收入住宅。他们和我们的孩子一样,在市郊学区不错的小区成长,所以基本上他们和住在downtown低收入社区的黑人是活在两个世界中。他们的英文发音虽然仍会有黑人的特质,但是一听就知道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在S工作的6年半的时间,我不觉得我有族群歧视的问题。
到第三间事务所G上班的11年间,因着环境的改变,曝露出我的族群歧视问题:公司在Downtown ,因此搭地铁去FP站,再走大约10分钟到公司成为我最好的选择。每天从FP站走到公司,或是下班走去搭地铁,几乎都会碰到向我讨钱的,绝大部分是黑人,很多我猜就是游民(街友);当我耐着性子婉言拒绝后,大部分都很识趣,但也会碰到蹦出“Hey! Man! just a quarter?"还拉高尾音,意思就是指我是个小气鬼;当碰到这种情况时,又气愤又无奈,尤其发生在早上那就更糟:因为要以不愉快的心情开始一天的工作。
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我一贯的”judge people not by group, but his or her own merit“原则丧失了,从被骚扰转变为偏见,认为凡是“看起来像”那些向我讨钱的黑人,都是无业游民,不思长进,占社会福利的便宜,并且有暴力倾向的。我认为住在downtown的低收入住宅里的居民,或是露宿街头的游民,绝大部分都是这样的人。至于我能做什么?我不能做什么,我也不觉得政府能真正做太多,大概只有黑人的教会还有可能带来些根本的改变。总之,即使我天天碰到这样的人,被提醒他们一样有神的形象,我也只是瞧不起他们,不觉得对他们有任何责任。
神借着一件特别的事教导我:有一天下班带着一卷施工图回家,打算晚上加班审图。那一阵子非常忙碌疲累,我一上地铁不久就打盹了,等醒来时刚好到CB站,正是我要下的站(这站停车较方便),马上下车出月台,到了自己的车上才发现施工图忘了带,赶紧开到下一站,也就是底站DL,希望站务人员允许我去刚才那一列车上找。匆忙跑上月台,人都走光了,只有一个“看起来就像”我上下班碰到的那些向我讨钱的黑人站在那里,我还没开口,他也看到我了,就先说“Are you looking for this?”,说着举起那卷图给我。我赶忙向他道谢,他说“我看见你冲下车,图留在座位上,想你一定会到这站来找”,递给我之后,丢了句“Have a good one!”转身就走了,留下我一时愣在那里,心中充满感激与羞愧,也确知这是神在教导我不要以外貌待人,也再次被提醒自己乃是蒙恩的罪人,并无可夸之处,是因主耶稣的救恩才得以与神和好!
雅各书2章1节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