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因人类悟性的愚鲁迟钝,通常都以最简单的文字来说明一切;所以每逢要区别真神与一切假神,主要地是指出他和一切偶像之不同;这并非赞同哲学家们巧妙而似乎可信的体系,乃是要指出那些想在自己想像中寻找上帝之人的疯狂和愚蠢。所以,这个在圣经中随处可见的排斥偶像的区别,把人在想像中所构成的神的观念都消灭了,因为只有上帝能为自己作见证。同时,世人既都陷于愚昧冥顽,甚至要用有形之物去代表神,因此把木、石、金、银及其他无生命的可朽之物虚构为神,所以我们应该立一不易的原则,认定凡以形像代表上帝,神的荣光即被不敬的虚假所损坏。所以上帝在律法中既确定了神的荣光是完全属于他自己的以后,为要说明那些敬拜是他所赞同或反对的,就立刻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出20:4)。他这样说,是要禁止我们以任何形像去代表他,并略略列举那已被迷信利用,将他的真理变为虚谎的一切形像。我们知道,波斯人拜太阳,愚蠢的异教徒制造的神多如天上众星。埃及人认为差不多没有一个动物不具有上帝的形像。希腊人似乎比其他人要聪明些,因为他们拜有人形体的神。但是,上帝并不比较诸偶像的优劣,如甲之比乙好,乃是毫无例外地反对一切塑像,画像、和其他形像,就是拜偶像的人以为可以凭籍来使上帝临近他们的。
二、从他禁令上所加上的理由,可以容易推断:第一,摩西记着说:“所以你们要分外谨慎,因为主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只听见声音,没有看见什么形像。惟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申4:15)。我们知道上帝多么明显地反对各种形像,以表明凡用形像代表上帝的,就是犯了背叛上帝的罪。在先知中我们只提以赛亚的话就够了(参赛40:18;41:7,29;46:5等)。他对这点的主张比谁都彻底;他说,把非物质的他比做物质的,把无形的他比做有形的像,把灵的他比做无生命的物体,又把充满宇宙的他比做一段木头,一块石子,或一块金子,这都是以卑下荒唐的虚构侮辱神的尊严。保罗也有同样的说法:“我们既是上帝所生的,就不当以为上帝的神性像人用手艺、心思、所雕刻的金、银、石”(徒17:29)。因此凡以一切塑像和画像去代表上帝,都是他所不喜悦的,因为那是玷辱神的尊严。圣灵既然使那盲目而可怜的拜偶像者在世上尚且不得不承认拜偶像的虚妄,他从天上降下这样的神谕,我们为何惊奇呢?奥古斯丁所引证辛尼加的不满之话是很有名的:“他们以最卑贱的物质代表圣洁,不朽,和不可侵犯的神祗;把某些神比为人形,某些比为恶兽,某些具有双性和不同的形体;他们称为神的这些形像,若有生命,就算是怪物了。”那些提倡偶像之人以为禁止犹太人拜偶像是因为他们易陷入迷信,其实这不过是毫无价值的强辩,藉以搪塞而已,好似上帝由于他永恒的本性与自然的一致秩序所推演的,只适用于一个民族一般!此外,保罗所斥责以形像代表上帝的错误,是对雅典人,而不是对犹太人说的。
三、上帝有时诚然藉着某种记号显现自己,所以说,有人“面对面”看见了他(参出33:11);但他所采用的记号都是为着教训人,并且为着明确地暗示他那无法认识的本体。因为“云、烟、和火焰”(申4:11)虽是天上荣光的象征,其实功用在约束人心,防止人更加放纵自己的幻想。甚至摩西(上帝对他显示的程度逾于他人)祈求要面见上帝,也不过得着这样的答复:“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33:20)。有一次圣灵以鸽子的形状出现(太3:16);可是,他既然立刻又不见了,谁不知道,这暂时的象征是要信徒相信圣灵是无形的,要以他的大能和恩典为满足,而不要以有形的事物去代表他呢?上帝以人的形状显现,乃是他后来在基督里显现的前奏,所以他不容许犹太人以此为藉口,去用人的形像象征神。而且上帝在律法时期表彰他权能的“施恩座”(参出25:17,8)的建造,正足以暗示,当心灵因景仰神而喜不自胜之时,才是对神最好的默想。因为"基路伯"以张开的翅膀遮盖施恩座,又有幔子遮盖着,而安放它的所在足以隐藏它,所以,以基路伯为例去辩护上帝和圣徒的形像,明明是不合理的。请问,那些小形像除了证明不能以形像代表神的奥秘以外,还有什么意义呢?那两位天使用翅膀遮盖施恩座,不仅是掩蔽人的视线,而且是掩蔽人的一切感官,叫人不要窥视上帝,以防止一切唐突。再者,先知所述在异象中看见天使“用翅膀遮脸”(赛6:2),是表明上帝的荣光非常伟大,甚至天使也不能凝视,而那反射在天使面上的光也不能让我们看见。可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基路伯,通达人无不承认,那是旧约的训蒙时代所特有的。所以,援引他们为例供现代仿效。乃是荒谬绝伦的。我可以说,适用这种初步训练的那个幼稚时期现在已经过去了。异教作家解释神的律法比罗马教徒更内行,这真是可耻的事。犹文拿里(Juvenal)对犹太人敬拜白云和天神所加的指责与讥笑诚然是荒谬的,不过他否认在他们当中有上帝的形像,比那假称在犹太人当中多少有神的形像的罗马教徒,更合乎事实。但那民族既然时常忽然发生拜偶像的事,如水从大泉涌流出来一般,因此我们当知道世人有拜偶像的强烈倾向,免得我们把众人共犯的这罪都推到犹太人身上,而自己却为罪所引诱沉睡至死。
四、下面经文也有同一目的:“外邦的偶像,是金的银的,是人手所造的”(诗135:15)。先知说,以铸造偶像的金银物质而论,更可断定偶像不是神;并且凡是只由我们自己的理解所形成的神的概念,都是愚蠢的想像。他说金和银而不说土和石,可见物质的价值并不能使偶像获得任何敬重。所以他结论说,没有什么事比以无生命之物造神,更难令人置信了。同时,在另一点上他也一样主张说,若那随时可以死亡的人敢于把应该归给上帝的尊荣转移到偶像去,这乃是僭妄和疯狂。人不得不自认为瞬息即逝的受造者,然而却要把一块金属物当作神敬拜,而自己乃是这神的创造者;诸偶像是从那里来的,岂不是从人的意志而来的吗?一位异教诗人(和拉丢Horatius)以很洽当的讽刺,借一个偶像的口气说:“从前我是一株野无花果树,是一段无用的木头;匠人犹豫不决,究竟把我做凳子好,还是把我雕刻为神好,最后决定使我为神。”
可怜必死的人,随时可以绝气,竟然照自己的计划把上帝的圣名和尊荣归于无生命之物。可是,那位以彼古罗派的诗人既然不尊重任何宗教,所以我们不必注意他和其他同样的讽刺,然而我们应被先知以赛亚为指责某些人的极大愚笨而说的话所刺透;他说,这些人以同一块木头生火取暖、烘面包、煮肉食,又用来塑造神,在它面前俯伏叩拜,虚心祈求(参赛44:9-20)。在另一处他认为他们不但违反律法,而且责备他们没有从地的根基学到什么(参赛40:21),因为把无限而不可思议的上帝,局限于仅及数尺的偶像中,是没有比这更不合理的思想了。可是经验告诉我们,这可憎的事虽显然违反自然的秩序,而人却习以为常。还有一点要注意,即偶像被称为人的手工,为神的权威所不允许,所以凡是人所造作的敬拜,都是可厌的。诗人认为那理当知道万物都为上帝大能所支配的人,竟乞怜于无意识的死物。确是疯狂之至。人性的腐化既使各族各人都疯狂到了极点。所以最后圣灵发出可怕的咒诅之声:“造它的要和它一样,凡靠它的也要如此”(诗115:8)。我们当注意,一切形像既然和雕刻的偶像一样地被禁止,这就可以驳斥希腊人愚笨的籍口;他们以为在绘画方面尽可以较其他民族更加放肆,只要不雕刻神像,便很妥当了。但主所禁止的是对他的一切描绘,而不分塑像或其他造作之物,因为一切形像都是有罪的,而且都沾污神的尊严。
五、我知道普通的看法是以形像作文盲的课本。贵钩利就如此说过;但上帝之灵的判断是完全不同的,假如贵钩利曾在圣灵的学校受过教,他决不会有这样的主张。既然耶利米讲过:“木偶们不过是愚昧的训诲而已”(参耶10:8);哈巴谷也把“铸造的偶像”看为“虚谎的师傅”(哈2:18)。可知这些经文的一般教训是这样的:人从形像所学来关于上帝的一切,都是无价值和虚妄的。如果有人说,先知所斥责的,只是那些为达到迷信和不义目的而滥用偶像的人,这一点我承认;我还得肯定地说那理应是人所共知的,即罗马教徒以为形像能代替书藉的那确实的原则,是先知所绝对反对的。因为他们认为形像与真上帝是对立的;这个对立是在我上面所引的经文中所讲的,这就是说,既然只有犹太人所拜的是真神上帝,所以以可见的形像代表他,便不免有罪和虚伪。凡从这些形像去认识上帝的人,都是自欺欺人;凡从形像所得对上帝的认识都是败坏和荒谬。不然的话,它就不至于这样一致地受先知所谴责。你们最少得承认,我们之认为人企图以有形的物体代表上帝乃是虚妄,我们无非是引证先知明确的宣告罢了。
六、试读拉克单丢和优西比乌(Eusebius)关于这题目的著作罢,这两位作者毫不犹疑地说,凡神像所代表的都是必朽坏的人。奥古斯丁也肯定地说,不但拜偶像是违法,连制造偶像也是非法的。他的主张和多年前以利伯提会议(ConciliumElibertinum)所公告的并无出入;该会议公告第三十六章说:“教会里面不许有任何图画,不许将受敬拜的绘在墙壁上。”但最值得注意的是奥古斯丁在别处所引瓦若(Varro)的话:“那首先介绍神像的人,移去了敬畏,而增加了错误。”假如这仅是瓦若的话,也许没有多大的权威:不过以一个在暗中摸索的异教徒,竟然得着这么多亮光,看出以物质代表上帝,是徒然贬损上帝的尊严,减少对上帝的敬畏,并增加人的错误,这实在使我们惭愧!事实足以证明他所讲的是合乎真理而有智慧。奥古斯丁既从瓦若借用了这意见,就当作自己的提出来。首先他说世人对上帝的最初错误虽不是发端于形像,却因形像而变本加剧。其次,他说明人对上帝的敬畏因此减少了。甚而完全消灭了,因为那愚笨,可笑而荒唐的偶像制造,很容易生藐视上帝之心。可惜对后一点我们还有不少的经验。所以,凡想正确受教得以认识上帝的人,必须求之于形像以外。
第七及第八节、斥拜偶像之非——从略
九、捏造偶像必继之以崇拜,因为人若以为在形像里看见了上帝,便以形像崇拜上帝。最后,他们的思想和眼光既完全集中在形像上,他们就变得更愚蠢,居然赞美形像,以为它们具有神性。由此可知人之拜偶像不是骤然而来,乃是先习染了某些卑鄙的意思;他们也不必相信偶像就是神。乃是揣想在偶像里必有若干神性。当你在偶像前俯伏敬拜,不管你把它当作上帝或当作某种生物,你总是受了迷信所惑。因此,主不但禁止制造任何代表他的偶像,而且禁止祝碑石等为圣,当作敬拜的对象。又因这理由,律法加上一句,禁止崇拜偶像,因为人一旦为上帝制造形像,必将进而把他的能力归于那形象。人是如此愚笨,所以他们若制造形像代表上帝,必立刻把上帝局限于形像里面,而不得不敬拜它。至于所敬拜的是偶像本身,或那在偶像中的神,这都无关重要;把神的荣耀加在偶像身上,无论怎样总是敬拜偶像。既然上帝是不能用迷信和偶像的方式来敬拜,所以凡是加到偶像身上的,都是从上帝那里夺去的。凡想以歪曲理由托词维护偶像的人应该注意,多少年代以来,真宗教的价值都因敬拜偶像而湮没了。他们说,形像并不算是神。犹太人也并非粗心大意,甚至忘记在造金牛犊以前,那亲手领他们出埃及的乃是上帝。但当亚伦说,这些就是领他们出埃及的神,他们便公然承认(参出32:4-6);这无疑是表明,只要他们看见在牛犊中的上帝领导他们前进,他们还是要记得,那救他们的是上帝。我们也不相信,异教徒会愚拙到相信上帝只是石块和木头的田地。因为他们虽然随意变换神像,但在心里却保存着同样的诸神,而一位神有很多不同的形像;他们也不会以为神的数目多如神像;此外,他们每天祝圣新神像,却不认为这样做是制造新神。试读奥古斯丁论他那时代拜偶像者的托词吧。当这些俗人被责拜偶像之时,就回答说,他们所敬拜的不是有形的像,乃是那无形地住在像中的神。但某些有所谓较高级宗教信仰的人说,他们所敬拜的,既不是神像,也不是住在神像中的神,乃是藉着物质的形像得以看见那他们所当敬拜的象征。这一切拜偶像的,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不都是被我们所说过的那种观念所支配吗?他们既不以对上帝的属灵认识为足,就以为必须藉神像得着对他更亲切逼真的印象。他们一旦以神像代表了上帝,便不断为新错误所迷惑,到后来竟以为上帝在神像中表现他的大能。然而犹太人以为,他们在这些形像之下是敬拜永生上帝,即天地间的唯一真神;而异教徒在敬拜假神时,也以为他们的神住在天上。
十、凡否认过去和今日有这样的事的人,便是在说无耻的谎话。为什么他们向神像叩拜呢?当他们要祷告之时,为何朝着神像,仿佛是朝向上帝的耳朵呢?奥古斯丁说得好:“凡这样在神像面前祷告敬拜的人,没有不以为神像会听他的祷告,或应许他的祈求的。”在代表同一的上帝的各神像中,为何有些被人尊敬,有些竟没人理睬呢?为什么有些人朝圣不辞跋涉的劳苦,去敬拜那类似在他们家里的神像呢?就在今天,为什么他们为保护神像而不惜斗争流血,有如保护国家和宗教,以至宁可放弃唯一的真神,而神像却不能废呢?我不拟在此一一罗列那几乎占领了每人心中的无穷大错;我不过指出他们因极力想避免拜神像的罪名,所替自己辩护的话。他们说:“我们绝不称它们为我们的神。”不过,犹太人和异教徒也没有称它们为神,可是,先知在他们的一切著作中,因他们行那自称为基督徒每天所行的,而不住控告他们敬拜木头石块,这罪名就是以对木石的有形敬拜当作敬拜上帝。
十一、我并非不知道,也不是有意讳避,他们所藉以逃脱谴责的那更巧妙方法;这一点以后要从长讨论。他们托词对神像的尊敬,是“服事神像”(idolodulia),不是“敬拜神像”(idolatria)。所以他们认为这对塑像和图像的尊敬既称为"服事",便对上帝无损。他们以为既只是自己神像的仆人,而不是神像的敬拜者,便可以避免任何谴责,仿佛服事不比敬拜。他们想借希腊名词掩饰自己的过失,其实是欲盖弥彰,自相矛盾,幼稚如同小孩。因希腊字(latreuein)只有“敬拜”的意思,照他们所说的,不啻是说,他们敬拜神像,而无敬拜其事。他们也不能反对,说我欲以名词和他们为难,其实他们之图以烟雾愚人的眼目,正是暴露自己的无知。但他们不论怎样善辩,也绝不能以修辞学证明同一事物为两件不同的事。请他们试指出,他们和古时拜偶像者有什么不同之点罢。犯奸淫和杀人罪的决不能以新名词掩饰而免刑;如果他们和那些不得不谴责的拜偶像者无异,这样,他们若能以创制巧妙的名目来证明自己无罪,那真是荒唐极了。他们的情形和过去拜偶像的人毫无区别:一切罪恶的根源都是因为他们荒唐地与古人竞赛,穷心思手艺,千方百计,制造神的有形象征。
十二、然而,我并非拘泥顾忌,甚至认为一切形像都在禁止之列,既然雕刻与绘图画是上帝的恩赐,我希望这两样都有纯正而合理的使用,免得上帝为他的荣耀和我们的利益而赐与我们的这两种艺术,因滥用而致败坏,甚而毁灭我们。我认为把任何可见的形像代表上帝都是不合法的,因为上帝曾经亲自禁止这事,而且这事确有损于上帝的荣耀。谁也不要把我们对这事的意见看为稀奇古怪;因为凡对稳健作家的著作有认识的人,都知道他们一致谴责对神像敬拜。如果以物质代表上帝是非法的,那么,把神像当作上帝,或以为神像代表上帝而向它敬拜,就更是不合法了。我们可以断言,除了眼所能见之物以外,都不可绘画或雕刻。神的尊严伟大既非人的目力所能窥探,就不应当以不相称的形像去玷污他的荣耀。这些艺术的题材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描写历史事迹的,一类仅是可见的形像;前者可用作报导或帮助回忆,而据我所知,后者不过只供赏玩而已。但那些在教堂里的神像,多半是属于后者。由此可见它们陈列在那里,完全不是出于判断和辨别,乃是出于愚蠢而不加思索的感情冲动。在这里,我且不提它们大都是不当和非礼的,以及画家和塑像家所表现的放肆,正如我已提过的。我只要说,它们即便在本质上并无差错,但对于教导人却是毫无补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