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国栋 「圣经的教导」与「我相信这是圣经的教导」 |
| 送交者: candle 2005年12月05日18:37:36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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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问题 from http://ctimes.ccnet-hk.com/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25893&Pid=6&Version=0&Cid=264&Charset=gb2312
首先,我需要声明,我并不是同意同性恋没有违反圣经教导这个原则。我关注的是,任何人士如果以「圣经的教导」来阻止理性讨论,和强迫其他的信徒「收声」的话,则这种「真理霸权主义」比任何道德上的罪都更伤害基督教。 我同意圣经是神的启示,神通过圣经将他的心意传给我们。我也同意作为基督徒,我们必须完全接受神的教导。但是,我却不同意或者接受任何人宣声他从圣经所领受的就一定是圣经的教导或神的心意。
很多人都会说,解释圣经要参考上文下理、作者的背景、当时的文化环境等等。基本上这些原则没有错,但是,我们还是需要透过文字的记录来取得这些知识,而这些背景资料的权威性更和圣经不能比较。难度我们将圣经的权威建立在某某人的解经理论上吗? 属灵伟人一样会解错圣经,相信绝大部分基督徒都承认奥古斯丁是个属灵的基督徒吧?但是,不要忘记,他从他的「不能抵挡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 论开始,发展出可以以军事武力传教的教义,带来了中世纪数百年的教会独裁统治、十字军、欧洲的百年宗教战争等等,甚至到今天还继续影响中东的和平。保守的美南浸信会,到了九十年代後期才正式宣告反对种族不平等政策,是不是之前他们的领袖都不属灵,所以解错圣经关与种族问题的教导呢?是不是在中世纪是接受「地心论」的基督徒都是不属灵,所以解错经呢?
我这篇文章主要是希望提醒其他的基督徒,没有人可以百分百肯定的告诉你什麽是「圣经的教导」。最多,他们只可以说「我相信这是圣经的教导」。最後的责任还是在你的身上,去找出什麽是神要你领受的信息。我不是叫基督徒不要参考任何人的意见,我们当然需要接受合理的意见,我只是请求基督徒不要被一些人的权威式口号牵着鼻子走。当然,这原则也应用在我的身上,所以,你大可以当我这篇文章是废话。
我并不是说,因为没有人可以肯定什麽是圣经的教导,所以我们就可以当真理不存在而为所欲为。一方面我们需要肯定绝对真理的存在,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承认我们不能完全明白真理。这也正是基督教人类是「罪人」、但也是「按照神的形像而做成的人」两极中的平衡。 我们需要有自己的立场,也可以公开地宣告自己的立场。但是,我们也必须明白自己的立场可能不是完全对的,所以我必须让另一方有发言的权利,和在一定的範围来容忍不同的立场。在同性恋这问题上,我个人同意圣经没有支持或者接受同性恋的根据,所以我不会支持同性婚姻。但是,在这底线以上,我可以接受其他的安排。我对保守派反对同性恋没有意见,这是他们的权利。如果这是他们对圣经的领受,这更是他们的责任。我再次强调,我反对的只是坚持他们的观点就是「圣经的教导」,而对其他论点完全封和闭排斥的「真理霸权主义」。
关於第一点「削弱神话语权威」的问题,我觉得梁家麟博士一文已经有很好的解释。正正因为我尊重、甚至有些「惊怕」神的权威,所以我更要万二分小心的来处理这个问题。我们追求的,是在承认我们不能完全明白真理的情况下,尽量接近真理。当我们不滥用圣经的权威的时候,我们才是在建立和见证圣经的权威。(希望我没有「滥用」梁家麟博士的理论,如果梁博士读到本文而不同意的话,请指正。) 至於是否有一些圣经真理,是已经基本到不可能有争议?所以在「圣经真理」前附加「我认为」是画蛇添足?我同意在基督教中,有一些真理观是属於这类的,不接受这些真理观就不再是基督教。但是这些都是原则性层面概念,和我所针对应用性问题例如离婚、民主、社会福利等,是完全不同层面的。在本文开始时所指的,都是将圣经某些教导滥用在应用层面问题上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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