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范学徳同网不知何故心痛地两天拒绝吃饭而免不了被批其情结后,在白鸽子同网无语地泪流满面也无人答理后,广大基督徒同网们不失时机地讨论起如何才能吃出水平的问题,从咸水鸭到土豆丝,这其间就露出几颗始野生于秦之芸香科灌木或乔木的小小果实--花椒来。
花椒者,十三香调料之首也。以四川产青椒为最,陕北产红椒次之,然后是山东等地所产。欲制华食,几乎离它不得。然而数年之前,花椒突然从美国的市场上消失了,有说是因其可致人癌,有说是因其可致柑桔癌(罗七同网又云其可致棉花病)。当后知后觉的hebai和he嫂发现时,家中已“弹尽粮绝”。hebai粗鄙,凡食皆可进,故而可忍,he嫂却不能忍,有人称可去中药店购川花椒,终未一试。几周之后,得住附近之亲戚赠予一瓶,系其从北京带来。下次返国,hebai经朋友帮忙购得两个密封瓶,填入花椒一斤,带着闯关,所幸通过,从此有几年无虑。去年春节,忽见某超市有售,hebai就想买,实为免去闯关之烦。he嫂却因家中尚有好料而且市场一经开放必定持久之理由拒绝购买。hebai坚持,遂得购一包。下次再去,以然空空荡荡也,从此再未见。
忽见基督徒们谈起了花椒,hebai不免想试探一下圣灵之深度、之灵敏、之伟大、之崇高,就“设套”问基督徒们他们的花椒系从何处而来?这一下,一锅人都被麻翻了,显现给我们那圣灵的形形色色。
某长期隐而不出的神学生被如此小的花椒麻得哭笑不得,忍不住出来训了hebai一顿。以hebai之愚昧,偏执地以为在信仰上无小事可言,因为所有的信仰都是诛心之论。以基督教的律法而言,干犯其中一条就是干犯其它所有条,这是基督徒说的吧?当讨论到如何理解最大的诫命是爱神,其次与它相仿的是爱人如时,难道不是基督徒说不能机械地去理解其顺序?再用hebai以前的一个例子来说,有什么根据说在你们的神那里同性恋比意淫罪行更严重?小就是大,大就是小。于是基督徒们特别是那些特别讲顺服的基督徒们就又说了:“吃花椒不犯神的法!”,“对具体法规的挑战丝毫不影响对政府权威的的顺伏.”。
首先,吃花椒犯不犯神的法hebai不知道,吃花椒是不是犯美国的法hebai也不清楚。不过商店不让卖是发生过的事,所以hebai问基督徒他们炮制那道特别能体现神的关怀的花椒油烹的土豆丝时所用的花椒是从哪里来的?要说那来路不犯人的法可就未必了。让我们假定那来路确实或曾经违法,那么它犯没犯神的法呢?对特别强调顺服的基督徒们来说当然还是不犯的,因为“对具体法规的挑战丝毫不影响对政府权威的的顺伏.”嘛。可是没有了法规,还有法吗?连法都不遵守还谈得上顺服掌权者吗?当然可以理解,那些特别强调顺服的基督徒是真的顺服掌权者本人的,因为他们离掌权者比别人近,又得过并正在得到那么多好处。什么法规可以挑战,什么法规不可以挑战?什么国的法规可以挑战,什么国的法规不可以挑战?这一切,都由圣灵指导下的基督徒自己说了算。如果他或她开车想超速了,不要紧,挑战一下法规嘛,再如果还没有被擒或出车祸,那更好,更说明神对他或她的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