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所讲的感人故事开始吧。的确,这样的故事的确感人,这样的人物也无法不钦佩,但是我想要讲的是,你认为这样就是信心吗?我实实在在说,这样类似忠心的人物,在以色列的历史上处处都有,并且法利赛人里面也常常有,就是不接受耶稣基督的以色列人们也为了保卫他们的(并不准确的)信仰而自愿对罗马人战死到最后一人,而绝不妥协。他们也严格奉守旧约的种种律法,但是主耶稣基督却认为他们在信心上面不合格。所以,你认为那些以色列人也是耶稣基督眼中的殉道者吗?
我并不愿意评价Dirk Willem 的具体个例,因为他是否为算是为主殉道只有主知道,虽然我的确钦佩他的精神。
Dirk Willem 有的问题,恰恰就是你的问题,这也难怪你要以他为榜样。好,我们的确知道受洗应该是出于自愿,而不是别人代理的。但若是你不知道真理以前所受的洗,岂不更因为你以后知道了真理而为主所喜悦吗?人又岂是因为受洗的行为而被主所接受呢?所以,若有人愿意为了真认识神而乐意重新受洗,这也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如果说一定要重新受洗才算是接受基督了,你又把人的信心放在什么地方呢?经上不是说,我们的主是今在,昔在,永在的神吗?所以,从前与现在,对主而言,看的是什么呢?
Dirk Willem 愿意去救那个逼迫他的人,好,他的确有伟大的爱心,也遵守主说要爱仇敌的话语。只是这个仇敌显然并不领情,不以自己是死的,而回报救他命的人。这里当然可以有多种解释,我没有任何意思想抵毁Dirk Willem 的爱心,他这样行当然是很少有人可以做到的。不过,我倒是同时也想起了旧约中的不少事例,当神定意要灭绝的人被另一个人以“爱心”救下的时候,神就对他说:这样就用你的命来代替那本来该灭绝的,神所恨恶的人的命。怎么Dirk Willem 和这样的人也相类似呢?看看以色列历史,从扫罗开始,这样的例子不止一例吧。
什么是律法,什么是信心,你翻来覆去就是搞不清楚里面的区别。神并不自我矛盾,矛盾的是那些以律法为信心的人,他们就是死了,也不理解为什么他们“刻守教训”,却还讨不到一个好。因为他们看不见的是,他们的“刻守教训”就是把人所不能负的,也是他们自己也担不动(虽然他们以为自己可以负担)的担子,强迫他人一定也要去担。他们用“遵守律法”成就自己的功业,就把耶稣基督的用处一笔抹杀了。
所以,不要以为殉道是容易的,如果容易的话,天天去缠着一个暴恶之徒讲耶稣,让他烦了把你杀了,就成殉道者了。只是我知道这样的人必不为主所喜悦,因为他不是殉道,而是自己愚昧无知,又或是他太刚强了。唯有软弱而非有主不可的,因主的许可而殉道,才是真的殉道者,只是这样的人,人却不一定看得起他们。
你讲到了窄门和宽门,说了半天,你也没有说明你到底认为怎样的门是窄门。虽然你说的那些“不是窄门”的说法很有道理,但是你若把遵守律法当作是窄门,那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窄门是信心之门,因为靠着相信耶稣基督所赐的新生命就可以得活的人,这样的人是少的,所以才是窄门。你自己相信吗?
不要因为这样的话而报怨教会里面有的种种恶习,你认为那些“世界上的人所有的好处一样都不缺,肉体的情欲满足,今生的福乐享受,都喊着是神的祝福,不可不争取”的人是有信心吗?不错,他们相信的是一个不辨是非,稀里糊涂的神,反正不是那个明察秋毫的耶稣基督就是了。这就是这些人的“信心”了。
所以,如果你真理解信心的本质,如果你真的知道相信的这个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神,这样的信心就必然成为生命的倚靠,也是一切盼望的根源。这绝对不是律法可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