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说他们的神是绝对公义和绝对公平的,这好像有点儿问题.
如果有那么个神,它当然应该是绝对公义和绝对公平的,否则他还是神吗?
可是,"公义"里面似乎有大家都能认识的意思,翻译的是不是不大准确?照基督徒的说法,神怎么做都是公义的,人理不理解没有关系,本网看还是翻成"神义"比较达意.
"公平"的问题就更大了.公平是说办事情按大家同意了的章程进行.更基督徒的神办事,是那样的吗?干脆叫"神平"好了.
满口神要将他们无论怎么犯罪还不得不把他们送进天堂的基督徒们说这样才是公平的,才是公义的,然后心里到底还是有那么点儿不踏实,于是就说那里还有个最后的审判,打板子总是免不了的.
看看"养猪专业户"newfaith(对不起,前几天误看做他是养狼的,特此道歉)和另一位同灵对本年度过去的三分之一所做的小结吧.您们相信上帝的小本本上只记了那么一点点?要是自己都不知道或不记得自己犯了什么罪,即使是只打打屁股也只是流于形式,审判还有什么意义?不如做个脑白痴切除术,或令其服下横路敬二吃的那种中枢神经阻断剂,审判时只管点头,上帝的虚荣心就满足了.
那个852同网说:首先要弄清楚人与神的区别.什么区别?人完全不能知晓神事?那您还信个什么劲?人能知道的神都已让人知道,那么您知道什么是绝对公义,什么是绝对公平?绝对公义,绝对公平一点点也反映不到您们基督徒的所做所为上来,对吧?所以说应该叫绝对神义,绝对神平,因为那个"公"里,个个都胡里八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