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刻《神的主权与传福音》 |
| 送交者: 基甸 2003年01月07日22:59:02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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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录自巴刻《传福音与神的主权》第四章 神的主权与传福音 现在我们的问题是:假如万事真是在神直接管理之下发生,而且神已经用他的旨意 定了将来,即如他救谁和不救谁──这与传福音的责任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问题难为了许多今日福音派的基督徒。有些人已经无条件地彻底地相信神的主 权,其实按着我们的判断,圣经就是这样论述神的主权。这些福音派人士心里想,是否 有些方法可以用来为神之主权的教义作见证,而用不同的信念来修改从前所于继来的传 福音的惯例。他们说这些方法是从那些不信我们所信在得救上神有绝对主权的人所发明 的;这岂不是绝对使用这些方法的充份理由吗?有的人不这样解释神主权的教义,也不 把这道理看得这样严重,恐怕这样彻底相信神主权的道理会窒息福音的传扬;因为他们 以为这样一定影响传福音行动的紧急性。当然撒旦是尽量阻挡传福音而把基督徒分裂; 所以他(撒旦)试探第一组阻止并讥诮基督徒努力热心传福音,使第二组忘掉一切去传 福音,甚至心惊胆战,当他们这二组人彼此评判的时候,双方都变成自私、苦毒和自 负。似乎双方都当严防魔鬼的诡计。 如此说来,问题就很紧迫。圣经提到神与人的双层关系的二律背反,因此发生了这 个问题。所以我们当看圣经对这问题的答案。 圣经的回答可分消极和积极两个提案。 一、神主权的恩典并不影响我们所说的传福音的性质与责任 这里所应用的原则乃是说,我们的本份和我们责任的范围的规律乃是神教诲的显明 (启示的)旨意,而不是他事件隐秘的旨意。我们应当以神的律法来约束我们的生活, 并非凭我们的猜测来衡量神的计划。当摩西把耶和华的律法、威吓和应许教导给以色列 人完了的时候,他就立了这个原则。「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唯有明显的事, 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二九29)神所喜 悦保守隐秘的事(例如他拣选了多少人,拣选谁,以及何时并如何令他们改变他们从前 的信仰而转向他)与人的责任毫无关系。这些隐秘事在解释神律法的任何部份上,也没 有什么关联。传福音的吩咐既然是神吩咐的一部份,那么就是神给他百姓的显明旨意。 在原则上来说,传福音的吩咐就丝毫不影响我们相信神在选召上的主权。我们诚然相信 英国教会的信条书,在第十七条上所说,「神藉着隐秘的旨意,坚决定规了要从受咒诅 和被定罪的世人中间拣选人归向基督,永远得救,成为荣耀的器皿。」但这并不帮助我 们决定传福音工作的性质,也不影响我们对普世广传福音的责任。神在恩典上有主权的 教义与这些事无关。 因此我们可以说: (1)相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影响传福音的必要性。不拘我们对拣选怎样相 信,事实仍然是事实,传福音是必要的,因为没有人能不藉着福音而得救。保罗说, 「犹太人和希利尼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 凡求告主(基督)名的就必得救。」是的,但人若不求告主的名,就不能得救,所以在 求告主名以前,必有些事发生。所以保罗接着说:「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 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罗十12以下)在人们信基督以 前,必须有人把福音传给他们,在他们被主拯救以前,他们必须信靠他。得救在乎信, 信在乎知道福音。神的救法是叫他们与福音接触而相信。所以在神的次序上来说,如果 要想有得救,传福音是必需的。 所以我们知道,当神差遣我们去传福音的时候,他差我们去好像他拯救选民计划中 的一个重要节环。他有这样的一个计划,那主权的计划是不能被挫折的,这事实究竟不 能暗示我们的传福音,在完成他的计划上是不需要的。在主娶亲筵席的比喻中,席上满 了宾客,乃是由于王之仆人的行动,他们到公路上去请凡愿意来的人赴席。(太十二) 照样神的仆人,也是本着此同一行动,被神召选的人才能得救,为救赎主得着。 (2)相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影响传福音的紧急性。不拘我们怎样相信拣 选,事实是清楚的,没有基督人是要灭亡的,是要下地狱的(请原谅我用这老朽的名 词:我用这名词是因为我实在是指着这个说的)。主对群众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 如此灭亡。」(路十三3,5)我们这些已经得着基督的人是被差遣出去,将这一位能救 他们出离灭亡的救主告诉给他们。他们的需要不是迫切的吗?如果是迫切的,那么我们 传福音不是一件紧迫的事吗?如果你知道一个人在烧着的房子里熟睡,你当然认为使那 人警醒,救他出来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世界中充满了不知道自己站在神的忿怒之下的 人们:我们去到他们那里,警醒他们,指示他们逃亡之路,岂不是同样紧迫的事吗? 我们不应当以为他们或许不是神所拣选的,不能相信我们所传给他们,会使我们的 努力归于徒然,就冷淡退后。这倒是实在的情形;但那不是我们的事,与我们的行动无 关。第一、怕人不喜欢、不欣赏、就不去作善事,总是不对的。第二、这世界中未被神 拣选的人,就我们来说,是不可认辩的。我们知道世上有未蒙拣选的人,但我们不知 道,也不能知道他们是谁,这样去猜想,不但不合信仰,也是无用的。认辩谁为被弃 者,乃是神的「奥秘事」中之一,神的子民不可窥视。第三、我们被召为基督徒不是仅 仅爱神所拣选的,也要爱邻舍,不管他是蒙拣选的,或是未蒙拣选的。爱的性质既然是 行善,并解救人之急需,那么如果我们的邻舍是未悔改的,我们应当尽量向他们表示爱 心,藉以共享福音,若没有福音他们一定是要灭亡的。所以我们看到保罗劝戒各人,教 导「各人」(西一28)。并不是因为他是使徒,乃是因为各人是他的邻舍。我们传福音 工作的紧急性的大小,要根据我们邻舍的需要的大小与其危险临近的程度。 (3)相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影响传福音的真诚性或应许的实在。不拘我们 怎样去信拣选,或赎罪的范围,神确是在福音中真地提供了基督,并且应许「凡愿意 的」得称为义而得生命。「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十13)神既吩咐各处的人 都要悔改,神就邀请各处的人来就基督而得怜悯。这邀请只是对罪人发出的,但也是对 所有的罪人发出;并不是为某一种罪人,有改良心志的罪人,或最低限度为忧伤而预备 己心的罪人;乃是为罪人,在目前的地位上正如诗歌中所说: 「不容良心再迟延, 福音邀请的宽大无限「耶稣肯接待罪人」──「来,耶稣基督欢迎你」(本仁约翰 之书名这个事实,乃是福音为恩典启示的光荣。英国圣公会教友赴圣餐,当牧师宣布那 「安慰之言」的时候非常严肃。首先会众用极有力的话语来承认会众之罪「我们诸多之 罪及邪恶……干犯你的圣怒……这些罪之重担是忍受不了的。求你怜悯我们……」然后 牧师脸朝着会众对他们宣告神的应许。 「请听我们的救主基督,向以前真心转向他的人,所说是何等安慰的话。」 为什么这些话能安慰我们呢?因为这些是神的话,而且俱都真实;是福音的基要部 份;是赴圣餐的基督徒应当信靠的应许和确信。这些是圣礼所证实的话语。要特别留心 这些话。先注意其本质。其中所指出的信仰对象不仅是纯正信仰,不仅是关于基督之死 的真理。其中的信仰并不少于此点,乃是多于此点。在十字架上持有己竞之工的功劳 者,乃永活基督自己,罪人的完全救主。「到我这里来……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 祭。」这些应许就叫我们信靠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并非钉十字架;并不是信靠他抽象的 工作,乃是成就此救工的基督。第二注意这些应许的普遍性。这应许把基督提供给一切 需要他的人,一切「真转向他的人,」凡犯罪的人只有那些因不肯悔改,不肯相信,把 自己关在恩门以外的人,此外没有一个被关在恩门以外。 有些人恐惧这永远拣选与遗弃的道理,会包含着基督要不接待那些愿意接待他的 人,因为他们不是被拣选的这种可能性。可是福音应许的这安慰之言就绝对排除了这种 可能性。就如主在别处所特别强调的:「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 神从永远就拣选他所要拯救的,这是不错的。基督来特为拯救父所赐给他的人,这 是不错的。但基督把他自己白白赐给人,作万人的救主,并担保把凡信靠他的人带到荣 耀里,也是真实的。看主自己如何把下段的两项思想并列在一起: 「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旨意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 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因为我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六38-40) 「凡他所赐给我的」──这里就是以选民的全体(就是他来所要特别拯救的人)来说明 基督拯救的使命「一切见子而信的人」──这里就是以失丧人类的全体来说基督拯救的 使命,主对这些人毫无区分地提供他自己,如果他们相信,他一定要救他们。这两项真 理在以上数节经文中是并立的,而且应当如此。二者不可分开。二者相辅而行。我们应 当同时相信这两项真理。哪一个也不想(不应该)在我们心中因信其一而排除另一点。 基督所说的,就是他心中的意思,当他要救一切信靠他的人的时候,也就是当他要救一 切父所赐给他的那些人的时候。 清教徒神学家欧文约翰(John Owen)就能这样对未悔改的人讲道;欧氏撰文辩护无 条件拣选与限定的赎罪。兹引其讲词如下:「试想基督无限的屈尊虚己与爱心召请你来 就他得生命,拯救、仁慈、恩惠、平安与永远的救恩。……在宣教这些信息的时候,耶 稣基督还站在罪人面前,呼召、邀请、鼓励他们来就他。」 「这就是他现在对你所说的话:你何必要死?你何必灭亡呢?你为何不怜恤你的灵 魂呢?当忿怒之日来临的时候,你的心能够忍受,你的手够刚强吗?……仰望我就必得 救;亲近我,我就解脱你一切的罪恶、忧愁、恐惧、重担并赐给你灵魂的安息。我劝你 们来;不迟延;不要再推却我;永世即在门前了……不要恨我,就好像你宁肯灭亡而不 接受我的拯救。 「这就是主基督不断宣告,苦求,劝勉罪人的……他讲道时就这样作,即日他与你 们同在一样,站在你们中间,亲自对你们每个人说话……他曾委派了福音使者去到你们 那里,代替他自己与你们来往,发出召请,正如以他自己的名发出召请一样,(林后五 19,20)」。 诚然是这样。基督的召请乃是神的话,是真实的,是本来的意思,是真诚的召请。 这召请就应当印刻在未悔改的人心上。我们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会改变此项真 理。 (四)相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并不影响罪人对福音反应的责任。不管我们怎样 信拣选,事实是不变的,人拒绝基督,因此就成为他自己定罪的原因。不信在圣经中是 罪,不信者不能以未蒙拣选作口实来原谅自己。不信者在福音中真有生命提供给他们, 如果他们要得生命,他们就能得到;只有他为拒绝生命这事实负责任,并且必要为此拒 绝忍受其后果。莱尔会督(Bishop J. C. Ryle)写着说「圣经各处都有这个原则,就是 说人能失丧自己的灵魂,如果他失败了,是由于他们自己的错误,他的血要归在头上。 启示了拣选之真理的圣经,同样也记载了有这样的话,「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 呢?」──「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 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结十八31;约五40;三19。)圣经 从来没有说罪人失掉了天堂,是因为他们未被拣选,乃是因为他们不悔改,不相信。末 日审判要充份证明,罪人的灵魂灭亡,乃是因为他们的怠惰,爱罪,不信和不肯来就基 督,并不是缺乏神的拣选。」(Old Paths p. 468)人拣选什么,神就给他们什么,神 并不将他们所拣选的反面给他们。因此,拣选死亡的人,只有怪他自己,不能怪神没有 将生命赐给他们。神主权的道理一点不影响罪人应负的责任。 第一提案(消极方面的)申诉到此为止,兹论第二提案(积极方面的)。 二、神在恩典上的主权性给我们传福音成功的唯一希望 有些恐怕信神在恩典上是有主权的,就会自然得到以下这个结论:神显然要救他所 拣选的人,那么他们听福音不听福音都无关紧要,何必要传福音呢?我们已经看出这种 结论是一种以错谬的臆断为根据的结论。现在我们必须再进一步指出真理正是相反。传 福音绝对不是无关紧要的,神在恩典上的主权造成了传福音的可能性,其实也是传福音 的确实性,传福音必有果实。若没有神的主权,就不能有圆满传福音的可能性。若不是 有神主权的恩典,传福音就是世上所见最无用的企业,在日光之下再没有比传基督福音 更完全浪费时间的。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人在罪中属灵的软弱。我们让保罗──福音使者中最伟大的一 位──来给我们解说这一点。 保罗说,堕落的人是心眼已瞎的人,所以不能明白属灵的真理。「属血气的人(非 属灵,未重生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 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堕落的人又有一种刚愎犯罪的天性。「原来体贴 肉体(未重生之人的心地),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结果 呢?「不能得神的喜欢。」(罗八7以下)在这两节经文中,保罗论到堕落的人与神真理 之关系的思想的进步在此二者中是平行的,作二项显著的区分。第一述说到未重生之人 缺点乃是事实。他「不领会神圣灵的事;他不服神的律。」但保罗又继续以后一说法来 解说前说法,即未重生之人的失败是天性的必然,是不可避免的,普遍的,难以变更 的,正因为在人里除这样失败以外,人无作为。「不能明白属神的事。」「实在是不 能。」人在亚当里没有得到了解属灵事实和从心里顺服神律的能力。与神为敌,背叛神 就是他本性的律。所以说他制压、逃避、否认神的真理,轻视神的权威并嘲弄神的律 法,乃是他的本性──是的,就是当他听见福音的时候,也是不相信不顺从。他就是这 种人。保罗说,「他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丝毫不能对神的道有积极的反 应,他对神的语言是耳聋的,对神的启示是盲目的,对神的劝诱是无动于衷的。如果你 对一并死尸谈话,是没有反应的;人已经死了。当罪人听到神的话的时候,也是照样无 反应;他们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 还不止于此。保罗也告诉我们说,撒旦(他的能力于邪恶是不可低估的)是非常活 跃,使罪人保持他原来的情况。撒旦「现在运行在悖逆之子的心中」(弗二2)致使他们 不顺服神的律。「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 着他们。」(林后四4)所以在传福音的成功之路上有两项障碍:第一就是在本性上抵抗 神的不能自制的冲动;第二就是撒旦对罪人的不信与悖逆上照料得无微不至。 这对传福音有何意义呢?这意义很简单,就是不让福音顺利成功。不拘我们把福音 怎样传得详明,我们也不能确保有说服人、改变人的希望。你我能凭我们这三寸不烂之 舌,击破撒旦在一个人生活中的力量吗?不能。你我能叫灵性已死的得生命吗?不能。 我们能盼望藉着谆谆善诱,叫罪人接纳福音的真理吗?不能。我们能盼望藉着我们的劝 勉,感动人听信福音吗?不能。我们若不面临这个令人挫折的事实,而且对这事实有适 当印象,我们传福音的方法就不是实际的。当一个教员给学生教算术,或文法的时候, 发觉学生很慢,很迟钝,所以他就自己鼓起勇气,继续教下去。我们多半也是这样。如 果我们认为某事有绝对成功的希望,我们就生出最大的忍耐心。但在福音的事上,可没 有这种光景。若以传福音当作人的事业,传福音就是一个无指望的工作。在原则上说, 传福音不能产生所预期的效果。我们能讲道,而且讲得详明透彻,口若悬河,引人动 听;在个人布道时,我们也能随机应变,发人深省;我们能组织特别聚会,散发布道传 单,张贴海报。以宣传品充斥全国各地──这一切活动的费用,不能给我们一点点希 望,能领一个灵魂回归父家。在此种情形中,若不是有其他的因素,超越我们自己的努 力以上,一切的传道活动,都是注定失败的。这就是我们所必须面临的根本事实。 。。。[因为篇幅关系这里略去一大段,请参考全文] 在本章的前段我们说过,此教义并不减轻或限制福音使命的条件。现在我们看见, 不但不是限制,反而是扩大了。因为所面临我们的事实,有两方面论到传福音的使命。 不但是传讲的使命,也是祈祷的使命;不但是对人说到神的使命,也是对神讲到人的使 命。传道与祈祷二者是相辅并行;若不这样作,我们传道的工作,就不是按着知识,也 不能得神的祝福。我们一定是要传福音的,因为若没有福音知识,人不能得救。我们一 定是要祈祷的,因为惟有在我们里面并在人心的主权的圣灵,才能使我们的讲道发生效 力,叫人得救,而且凡没有祈祷的地方,神是不会差遣他的圣灵的。福音派人士们正在 积极改善他们的布道法,那是好的。但除非神也改善我们的祈祷,将为布道之工而祈求 的圣灵浇灌给我们,新布道法也不能发生功效。论到布道工作,摆在我们前面的方法, 就是我们应当重新学习在公众场所,在私人家讲道时和个人来往,都当以勇敢、忍耐、 能力、权柄和爱心来见证我们的主和他的福音;我们也应当重新学习以谦虚的心情词迫 切地求神祝福我们的见证。这是简单的,也是困难的。关于传道法的改善所应说的已经 说了,在我们前面摆着的只有这一条路,此外别无良途,如果我们尚未找着此路,我们 是不会前进的。 我们的论点现在已达到一个圆满的阶段。我们以祈祷来证明我们对神之主权的信仰 为开始。我们现在以相信神之主权的实用,作为祈祷实行的动机来结束本文的讨论。 若有人说神之绝对主权对传福音是不利的,那么对这种建议我们有什么解说呢?我 们一定要说,提出这建议的人,就表明他根本没有明白神之主权的教义到底是什么意 思。神主权的教义不但坚固传福音,并支持传道者,使传福音的人有成功的希望,除了 相信神主权以外,是根本办不到的;而且神主权的要道也教训我们把讲道与祈祷结合在 一起;因为这能使我们在人前有勇气和信赖的心也使我们在神面前谦卑恳求。这岂不是 理所当然的吗?我们不愿意说人若不接受神主权的教义,就根本不能传福音福音;但我 们却认为,如果他相信神的主权,他就能把福音传得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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