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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eb :ZT 真的有神 第一章 深山里的读书声
送交者: caleb 2010年02月12日08:45:12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第一章 深山里的读书声 


回想起我宗教信仰的起源,应该是在台湾刚刚结束日据时代时,一位飘洋过海的美国传教士,在台湾东部深山里,伴着鸟声、风声及落叶声,教导一位汉人老翁用汉文读圣经,这位传教士将福音种子种在老翁的生命里,老翁跟着传教士一字一字的读经声,绵延不绝;至今,这位老翁的孙女,也飘洋过海来到美国,再一字一字地教导女儿读圣经,福音的种子就这样地,从我祖父的血液里,流传到我女儿的血液里。

贫困的童年

听说有人能记得起三岁以前的事,但我再怎么回忆,四岁以前的岁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我所记得的第一个住的地方是在台湾的花莲,虽然听母亲说我是在台东出生的,但是我记忆中最早的家,是在花莲的北滨街,而且我是已经会走会跑,还会说很多话的年纪,因此我估计大概有四岁了。

北滨街是依山傍海的好地方,靠着青翠的花岗山,依偎着蓝蓝的太平洋,这样的环境,对于孩子的成长,真是一个天堂,所以有关海的气息,我从小就熟悉了,有关山的奥妙,我也是从小就领会的;在这样的地方成长,总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得上这些水呀,山呀还美妙之处,因此无论遇到了什么样的遭遇,如果能去有山有水的地方走一走,就像是回到了「家」。

生活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下,应该是满足而幸运的,但我却时常感到惶恐不安,主要是因为我有一位只知道吃喝嫖饮兼沉迷于赌博的父亲,家中的经济几乎全靠不识字的母亲摆摊子来维持,因此除了这些免费的山水可以享受伴我度过童年外,其余需要花钱去换得的物质生活,就可以说非常缺乏,包括能吃一顿有鱼有肉的饭,都是一件奢移的事。

如果只是贫穷,辛苦的工作,终究会有改善的一天,但是我们家的贫穷,像是无底洞一样,只要家中经济稍为好一点,长年在外过自己生活的父亲,就会像蚂蚁闻到了蜂蜜一样地回来。

父亲回来之后,首先上场的就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感人好戏,母亲是一位心肠软的女人,对于父亲更是有许多情愫在里面,所以我已算不清楚,这样的戏码,在我家上演过多少回了,每次母亲都会原谅父亲。

再接下来,就是家贼难防及暴力相向,父亲最后总是以男人拳头的威权下,带走家中所有的金钱,留下的只有全身伤痕累累的母亲,还有一屁股的债务。

就是这样,我记忆所及的家,总是欠着很多的钱,每年过年前夕,我们几个小孩,所负责的工作,就是应付上门讨债的人。

幸好住在美丽的花莲的海边,否则我的童年,除了对父亲恶劣的印象外,实在是找不出一丝快乐的记忆,花莲的美丽,将父亲对我所造成的惨白童年,增添许多丰富的色彩,当然还有一位乐观坚强的母亲,弥补我缺乏父爱的不足。

也许就是生长在物质极端缺乏的家庭里,上学之后,看到三姐有一次赢得了花莲更生日报所举办的作文比赛奖项,获得了许多奖品,让我得知了一条「生财之道」,因此只要学校有任何的比赛,只要我能力所及的,我都全力以赴,所以从小获得了作文比赛第一名、画图比赛第一名、演讲比赛第一名等等,都是因为我想得那些奖品,那些奖品大多是文具用品,对于我太重要了,除了自己用之外,还可分给姐姐和妹妹,为母亲省下了不少金钱。

这些奖项让很多师长都认为我是优秀的学生,还夸我为校争光,其实,这和荣誉感无关,只是我需要那些奖品,所以我勇于比赛,这种只为奖品而比赛的冲劲,直到我上大学之后才停止,因为我念大学之后,家中的经济环境已因家中孩子长大而获得很大的改善,没有了动机,就失去了获胜的意念,甚至连参加的欲望都没有,回想一下,如果我不是因为物质上的缺乏,我会那样认真地参加各种比赛吗?我会学那么多的才能吗?

写到这里,就想起了孔子所言的「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人到中年,这些往事,都成为甜美的诗篇,但对于童年的我而言,那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岁月。

面包与寡妇

就在这样贫困的环境下,许多邻居都以睥睨的眼光看着我们,突然一天,我们那条街,出现了一间教堂,这间教堂是由一对夫妇所开设的,他们对待我们的态度,和许多邻居不一样,他们伸出双手,请我们进去教堂内坐一坐,如果参加礼拜的话,还有面包和精美的卡片可以拿。

面包和精美的卡片对我而言,真是可望不可及的物品,现在只要去参加礼拜就可拿,实在是叫我难以想像,因此,星期天上教堂,成为我最盼望的日子。

那时候,我们所住的房子是分租的,在一栋两层楼的房子里,楼上有两个房间,楼下有四个房间,我们家是分租楼上一个大通铺,及楼下一间小房间,楼上的大通铺睡着我们所有的孩子,楼下的房间睡着父母亲,如果父亲不在家,就睡着大姐和母亲,我的大哥大我十七岁,因此在我有记忆之后,他已经是服完兵役了,一直在外头工作,不住在家里。

楼上的另外一个房间,是住着一位在报社工作的人;楼下另外三个房间,也分住着另外两个人家,所以这一个上下大约八十坪的房子,住着四个家庭。这反映出在一九六0年代,台湾还是一个物质生活很贫乏的时代。

上教堂除了有面包及卡片外,还有许多故事可以听,所以上教堂对我而言,真是一件很棒的事,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要奉献捐钱,到了奉献仪式时,我总是感到很不安,因为当时吃都吃不饱了,那来的钱奉献,所以有时候,我都会假装在奉献袋子里摸一下,好像自己有奉献一样,有一次,被一位邻居小孩识破,他就在安安静静的奉献仪式中,指着我大叫:「牧师,她没有奉献,她的手中什么都没有。」

当时,我觉得实在是很窘,如果地上有洞,我真的会钻进去的。

但是,这位牧师,却不慌不忙地将所有的仪式进行完,然后开始讲「主称赞寡妇的捐赀」的故事,这段经文在新约中的马可福音及路加福音都有记载,马可福音第十二章四十一节至四十四节上说:「耶稣对着银库坐着,看众人怎样投钱入库。有好些财主,往里投了若干的钱。有一个穷寡妇来,往里投了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耶稣叫门徒来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

牧师用生动的语汇描述这段经文,并要大家不要去数算谁有奉献,谁没有奉献,来教堂不单单只是奉献金钱而已,当时我年纪很小,实在不懂为什么寡妇的两个小钱会比别的财主所捐献的大钱多,但是我看到别人对我的眼神,由原来的轻视变成惭愧与柔和,我知道牧师是在帮我解困,后来牧师甚至让我当拿奉献袋的人,我觉得只有在这间教堂里,我才有尊严,才可以活得抬头挺胸,因此更加勤上教会,而且有时候会去海边捡石头去卖,卖石头所得,不再像以往一样去买枝仔冰吃,而是存起来奉献。

牧师除了在礼拜天善待我之外,也让我在平常时间可以进去教堂内看书,其实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字,牧师也许想让我早点认识耶稣,因此请牧师娘讲故事给我听,但条件是每听完一个故事,就要背一个圣经上的诗篇,虽然这些故事都是有关圣经的,但我听得津津有味,因为没有外人曾如此善待我,为了回报牧师的恩情,我不仅一字不漏背出这些经节,还学着写,因此还没有上小学以前,我就学会了许多圣经上的字。

不过,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耶稣基督」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总觉得祂是「牧师的耶稣」,直至祖父告诉我他信主的故事后,我才开始思考,我是不是也可以有我自己的耶稣基督?

祖父的家世

祖父出生于一八九七年,也就是民国前十四年,属于清朝末年的人,他是庶出的私生子,是曾祖父有了三房老婆后,在外与人私合所生出的孩子,虽然也认祖归宗,有了姓氏,但始终没有正式的地位,在曾祖父的家里,像一位奴仆一样地长大,从来没有坐着吃过一餐饭,曾祖父过世后,他也就被扫地出门,出外过着佣农生活,到处替别人种田讨生活。

我记得祖父曾对我说起他在家中被岐视的情况,那是比奴仆还不如的,他记得有一次过节时,家人特别允许他可以站在餐桌旁和家人一起用餐,于是他就添了一碗饭站在一旁吃,看着满桌子的菜,不到十岁的祖父,便忍不住地上前要用筷子夹菜,没有想到却被大人用筷子头敲手背,同时对他吼着:「死囝仔,有饭吃就要偷笑了,还想配菜?」因为祖父身份的特殊,用餐时,家中男人先吃,男人吃完换女人吃,女人吃完换奴仆吃,奴仆吃完最后才轮到祖父,虽然是男主人的亲生子,但过得比奴仆都不如。

由于祖父的贫穷,年近三十而未娶,而祖母是当时嘉义县新港村有名的悍妇,她长得高大粗野,据说她有山地人及荷兰人的血统,所以长得高大慓悍,因为祖母的野性与长像,也没有人敢提亲,都二十好几了还未嫁。

因祖父与祖母的年纪都大了,在媒人的撮合下,就勉强凑和着结婚,当时祖父都二十八岁了,而祖母也已二十四岁了,在二十岁当父亲都嫌晚的风俗下,这么大把年纪才结婚算是异数,因此也成为村内居民茶余饭后的话题,我还记得有一位长辈曾经对我说过,像我祖母那种坏脾气又泼辣个性的人,只有我祖父那样穷得娶不起老婆的人,才敢贪在不用聘金之下娶进门。

祖母的个性,从小我就时常听长辈们在议论纷纷,也许就是娶了这样的一位老婆,祖父的个性就显得特别地温和,他像个学者,总是静静地坐在一旁思考,说话轻声细语地,对任何人都很温和,但在祖母面前就显得很懦弱,家中所有的一切,都是由祖母在作主。

祖母为祖父生下六个儿子及两个女儿,父亲是老大,二叔和两位姑姑从小就送人,四叔很小就死了,所以在祖父母身边的就只有父亲、三叔、五叔及小叔,小叔和我的大哥同年龄,是祖母在我母亲和父亲结婚后才生的,从小就是我母亲带大的,因此祖母真正带大的孩子,就只有三个。

很会算计的祖母,在父亲成长之后,立即就在父亲身上打主意,就如我前面所说过的,祖母的血源如此的丰富,我的父亲也就长得很俊俏,是村里有名的大帅哥。

当时父亲和祖父都是在母亲家中当佃农,母亲出生有钱的人家,外公是经营米店的,在日据时代能经营米店的,算是中上人家了。母亲也是排行老大,外婆因生下母亲后,久久没有再怀孕,因此对母亲十分宠爱,亦没有像台湾当时的习俗,将女儿送出去当童养媳。外婆后来先抱养了一位儿子,才再连生三个儿子,但体弱多病,家中所有的一切,几乎都是母亲在打理,因此母亲在十岁时就开始管理家中所有的事,她虽然没有机会学习汉文,但算数一流,也用她自己看的懂的方式记帐,能文能武,是个好帮手。

母亲成长在日据时代,当时日本统治者为了让台湾能早日成为道地的日本殖民地,规定所有的人都要学习日文,因此就先训练一批年青人,教导这些年青人学会日文后,再让这些年青人利用晚上的时间,教导其他的老弱妇女学习日文。

白天,母亲是地主之女,父亲是她的佃农;晚上,父亲成了日文课堂里的老师,母亲是他的学生。

据我的外公告诉我,因为父亲有机会在晚上教导母亲学习日文,让父亲和祖母有了想要高攀讨母亲当媳妇的念头,父亲有一次在外公从田里监工后,赶着牛车要回家的路上,拦住了外公,不让外公的牛车过去,外公叫他让开,父亲说,要让开很简单,就请外公答应让他娶母亲,外公不答应,父亲就站路中央不动,直至太阳都下山了,外公拗不过父亲,才表示这件事情要外婆同意,如果外婆能同意,他就同意。

有了这个允诺,父亲就利用教学时间展开攻势,母亲表示,她从小就长得胖胖的,脸蛋也不怎么漂亮,同村的女友都叫她「矮肥枝仔」,(母亲的汉文名字叫陈玉枝),除了母亲家世还算不错外,母亲走在路上是不会有男生多看她一眼的。

因此当全村公认的大帅哥对母亲展开追求时,母亲真是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虚荣与快乐,她时常在说「嫁美ㄤ,没吃嘛轻松」,她这种迷恋大帅哥的天性,其实一直没有改变过,日后她还曾迷恋过饰演展昭的田鹏,还有电影「魔鬼终结者」中的阿诺史瓦辛格。

当父亲觉得和母亲的恋情成熟时,父亲就怂恿母亲向外婆表白,答应让母亲嫁给父亲,母亲曾对我说:「当时少年,只想到要结婚,其他的问题都没有想到,阮阿娘告诉我,那个人不好,伊的老母太贤卡(能干)了,而且穷蔽蔽(太贫穷),嫁过去不会幸福的。」但是母亲完全不理会外婆的劝阻,还是继续沉迷在爱情里,和大帅哥陷入热恋中,更何况当时晚上念日文是日本政府的规定,外婆也不能禁止母亲前往上课。

劝不醒母亲后,外婆只有同意母亲和父亲结婚,但是条件是父亲得入赘到陈家,一般在台湾的风俗里,长子是不入赘到别人家的,但是父亲和祖母却没有反对,同意让父亲入赘到陈家,因此挑了个日子,父亲就「嫁」进陈家了。

父亲正式成为地主的女婿后,也和岳父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当时是民国三十三年,也就是台湾光复前一年,父亲因日语学的不错,就想要利用岳家的财力扩展对日贸易,因此说动外公,拿出一笔很大的钱给他买台湾的西瓜出口到日本去。

至于这个钱有多大呢?记得我问过外公,当年我才约十岁,台北的房子大概一栋约十多万,外公说父亲投资西瓜的钱大概是合当时的钱一百万,也就是说约有五栋台北房子的钱。

这一笔大生意,父亲是满怀壮志地等着有大回收,没有想到,载满西瓜开往日本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台风,全船沉没,不要说是西瓜,连船员都没有到达日本。

于是这一个投资是完全地失败,外公失望与伤心之余,就拨了两块地给母亲,让母亲和父亲出去过活,于是父亲也就回到了祖父与祖母的家,母亲开始在祖母眼下过着苦日子。

母亲生下大哥后没有多久,台湾就光复了,接着是国民党带领着军队来台湾,当时为了平均东西部的发展,国民党政府鼓励大家移居到东部。

因为长子入赘到陈家,还害陈家损失一笔大钱财的祖父母,对于继续住在新港村的日子,愈来愈不留恋,再加上发生了二二八事件,许多台湾人对国民政府都有点恐慌,很多人都以为只要认识字的读书人都会被抓去枪毙,因此就在三叔的建议下,不如将母亲的田地卖了,响应国民政府的号召到台东种果树去,因此母亲的「陪嫁」就变成为父亲家的财产,到台东山上买地的地契名字,一律登记在三叔和五叔的名下。

也就这样,祖父全家都搬到了台东泰源村的山上,附近有一个很有名关政治犯的泰源监狱旁。

母亲虽然也跟着父亲到了台东山上居住,最后实在受不了祖母的虐待,就请父亲带她离开,在离开之时,祖母还强迫母亲发誓不得再回到李家(父亲姓李)争财产,但母亲也表示,此后有关祖父母的扶养伺奉,都要由三叔负责,因此祖母和母亲就击掌为证,从此以后,「田无交,水无流」,也就是一刀两断了。

这就是祖父一家人住在台东山上的原因,那时候约是一九四八年。


洋人传教士

大约是在我六岁也就是在一九六七年时,祖父从台东的老家来到了花莲,并住在我家。

祖父来花莲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住在我家隔壁又隔壁的小叔生了一个儿子,小叔是排行第六的,我的父亲是排行老大,当时我父亲和小叔的工作,都是替旅社招揽客人,小叔安份守己,因此生活还算得过去,但也是分租别人的房子。他已有两个女儿,好不容易第三胎是儿子,他就请客摆宴席,所以祖父是来参加小叔的儿子满月酒宴的。虽是为了小叔的事来,但是住还是住我们家,当时就将楼下的房间让给祖父住,父亲反正很少回来,他大都住在旅社里,睡在他旁边的,总是有着不同面孔的女中。 (管理旅社的女人叫女中)

母亲虽然不喜欢我们这些孩子去教堂,但她是一位孝顺长辈的人,她知道祖父是基督教徒,在祖父住在我家时,她反而要我们这些孩子陪祖父去上教堂,因此大姐、二姐、三姐、我及小妹,就乐得光明正大的去上教堂。

祖父住在我家的这一段时间,我时常看他在看圣经,也时常看他虔诚地祷告,祖父祷告的样子,是我这辈子所看过最诚恳的脸,每次他祷告时,我都感动得在一旁静静地,不敢去打扰他,由于我印象中的祖父是不识汉字的,他怎么会看的懂圣经呢?

祖父告诉我,他的确不识字,他会信基督教的原因,主要是他住在台东山上时,有一次生了一场大病,刚好碰有洋人传教士去传教,他就带着玩笑的语气说,如果洋人传教士能让他的耶稣治好祖父的病,他就改信耶稣。

于是这位叫约翰的洋人传教士,天天去祖父的住处为他祷告,祖父就奇迹似的慢慢痊愈了,亲身感受了耶稣的「厉害」,祖父果然实现诺言,改信了耶稣,连五叔的大儿子,祖父都为他取名叫「约翰」。同时这位传教士为了教导祖父自己能念圣经,便教他用罗马拼音念白话台语文,祖父就在传教士的教导下,共念会这辈子唯一的两本书,一本是圣经,一本是论语。

我不知道不识字的祖父是怎么学会用拼音读书的,但是这个故事让我很感动,我想像着一位来自美国的金发碧眼传教士,在台湾深山里,伴着鸟声、风声及落叶声,教导一位素昧平生的汉族老人学习读书,这是多么感人的画面。

因此,我对这位「牧师的耶稣」,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因为祂也成为了「祖父的耶稣」,我就学祖父一样,开始殷切地祷告,希望这位很神奇的耶稣,也能照顾我,让我家的经济能改善,父亲不要再沉迷赌博,不要再打母亲,母亲的冬瓜茶能天天卖光光,所有开赌场的坏人也都死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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