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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讨论: 电影<1942>主题曲引用小敏的赞美诗(视频)
送交者: 黑门山 2012年12月11日04:59:43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网友讨论: 电影主题曲引用小敏的赞美诗《生命的河》


小敏赞美诗原版



电影插曲


(转贴仅供参考)真心为这个消息感到难过
送交者: nngzh 2012年12月09日20:49:17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真心为这个消息感到难过


热度 4已有 101 次阅读 2012-12-8 23:55 |关键词:真心 为


真心为这个消息感到难过 : 蒙恩的人发表于赞美家园


远志明
冯小刚《一九四二》片尾曲使用小敏《唱一首天上的歌》歌词一事,神州传播协会已代表小敏与华谊兄弟公司签约,授予影片使用权,制片方会注明歌词出自“小敏迦南诗歌574首”,并主动支付稿费4万元人民币。小敏已全数奉献给神州福音事工。我们为迦南圣诗走进冯小刚电影感谢神,愿神祝福冯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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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今天远牧师发表在在脸书上公布的消息,看到上面说“我们为迦南圣诗走进冯小刚电影感谢神”真的感到难过。
原来赞美诗的地位 在很多人的眼里是不如名导的电影的。竟然会为赞美诗走进名导的电影如此感到荣幸。整个的本末倒置。
想起这里曾经看过信必安姐妹的见证,一个坐垫分别出来做祷告用,就不做他用。
而今天,受圣灵感动写诗歌却不再是单单赞美上帝,因为在署名和价格的面前,赞美诗是可以拿来卖的,卖作他用,卖给名导做电影歌曲。
啊,真信感到难过。感叹在名利的面前,神的地位在人们的心中是如此的不堪。一个名导的光环,一个署名的肯定,一笔不小的稿费,神的地位就如此廉价的被本末倒置了。许多人却还在这名利双收的事件中满足开心不已。




远志明
国内新浪微博上不断有人问我怎样成为一名基督徒。圣经说心里相信、口里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就可以得救。具体说来:读圣经认识神(可购买或下载一本圣经,建议先读新约后读整本),常祷告亲近神(用心灵和诚实),在教会敬拜神(找到身边的弟兄姐妹),生活中荣耀神(效法耶稣),将一生交给神(凡事交托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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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另一段远牧师发在脸书上的,也让我感到很难过。因为在解释福音竟然只字未提:认罪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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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y_one:


我认为这件事是好事情, 远弟兄,冯导演都不重要
送交者: any_one 2012月12月10日09:38:18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1942》片尾曲版权惹争议 冯小刚:我们会付钱(ZT) 由 nngzh 于2012-12-10 09:10:23
重要的是这是一次机会, 让更多的人听到这样一首美妙的歌, 这首歌不单单属于教会和信主的人,
就是不要钱, 也要这样做。 




相信有人看完电影会问那是什么歌,这么好听。 那就够了。 如果是人的事, 你给他40万也未必肯放你的歌。
但是如果是神的事, 我们还是让神来做吧, 这种事会越来越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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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dmore:
想起了一个真实的故事
送交者: ardmore 2012月12月10日09:53:32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我认为这件事是好事情, 远弟兄,冯导演都不重要 由 any_one 于2012-12-10 09:38:18
在越南,那是个蔑视圣经的地方,圣经甚至被用作草纸。一个非基督徒在上厕所时,在粪池中看到用过的一片草纸(带有粪便)印有圣经,那里的一句话打动了他的心,他悔改信主,后来带了好多人信主。


 


神的作为就是那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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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delions:远弟兄 12 月8号的微博
送交者: Dandelions 2012月12月10日08:19:13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转贴仅供参考)真心为这个消息感到难过 由 nngzh 于2012-12-09 20:49:17
http://www.weibo.com/1641480270/z8TJY6NsG


信耶稣的人,不要一味强调不信的人要认罪悔改,倒是自己应该好好认罪悔改。因为不信耶稣的人不认罪悔改是正常的,自称信耶稣却不是像彼得一样捶自己的胸、不是像该撒一样偿还对别人的亏欠,却一味指责别人,就很不正常了!耶稣当年最厌恶的就是这类法利赛(假冒为善)人(路加福音1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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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hong
人心真的很有意思.
送交者: xiahong 2012月12月10日08:19:06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转贴仅供参考)真心为这个消息感到难过 由 nngzh 于2012-12-09 20:49:17
如果远弟兄不同意冯师傅用这首歌, 是不是也会被指责?


难道远志明不能说句人话, 张嘴必须是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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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uShiZhu:


世上没有一个人的言论和行为经得起‘推敲’ 


送交者: YeSuShiZhu 2012月12月10日07:23:08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转贴仅供参考)真心为这个消息感到难过 由 nngzh 于2012-12-09 20:49:17  


很多人能把马丁路德这样伟大的圣徒说成是杀人犯, 
把约翰加尔文说成是暴君,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说成是叛徒内奸工贼。 
同理, 把远志明说成现行反革命加当代敌基督也不是很费劲。 我自己看远牧师这两段话没有与牧师不相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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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1 :
远牧师解释怎样成为一名基督徒,确实是违背了圣经。 


送交者: 雅1 2012月12月10日05:10:24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转贴仅供参考)真心为这个消息感到难过 由 nngzh 于2012-12-09 20:49:17  


圣经可没说“心里相信、口里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就可以得救”,圣经说了,你信神不错,连鬼也信,却是战栗。 


  


圣经说的是:
10:9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 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10:10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如果要用自己的话表达圣经同样的意思,应当说“心里相信、口里承认耶稣是把自己从罪恶里拯救出来的救主,(他为自己死了,他从死里复活了,自己也可以不死反而永生)就可以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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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1


耶稣是神的儿子这个事实,连魔鬼也信,却不得救 


送交者: 雅1 2012月12月10日05:15:15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远牧师解释怎样成为一名基督徒,确实是违背了圣经。 由 雅1 于2012-12-10 05:10:24  


耶稣是神的儿子这个事实,连魔鬼也信,却不得救。 why? 


  


口里认耶稣为主===认他是自己罪恶的救主
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信耶稣死了为自己的罪死了,信耶稣复活了,我们也要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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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齐:


他说为迦南圣诗走进冯小刚电影感谢神,没说感到荣幸 


送交者: 思齐 2012月12月09日21:58:15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转贴仅供参考)真心为这个消息感到难过 由 nngzh 于2012-12-09 20:49:17  


我觉得没啥不妥。能有更多的赞美神的诗歌出现在影视中,毕竟是好过没有,因为可以让福音更好地传播就是好的。至于稿费4万人民币,没有评论。 


他说“生活中荣耀神(效法耶稣)”似乎也部分暗示了“认罪悔改”?但他在解释福音时竟然未明确提到“认罪悔改”,我也觉得很遗憾。悔改是福音的很大一部分,主耶稣在地上时传的道就是要人悔改---天国近了,你们当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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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1:


录入电影我也觉得没啥不妥 


送交者: 雅1 2012月12月10日05:09:00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他说为迦南圣诗走进冯小刚电影感谢神,没说感到荣幸 由 思齐 于2012-12-09 21:58:15  


如果都是基督徒,认为不妥需要给出圣经依据,而不是个人感觉。 


录入电影,哪里就违背圣经了呢? 


小敏的稿费,到是不应该由某协会越俎代庖了,做工的得工价,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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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eb:


也许是神的手在让更多的人听到来自圣灵的歌声 


送交者: caleb 2012月12月09日21:26:41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转贴仅供参考)真心为这个消息感到难过 由 nngzh 于2012-12-09 20:49:17  


如果以后,冯小刚的电影里出现圣经经问的话,不也是挺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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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gzh:


再说句心里话
送交者: nngzh 2012月12月10日10:42:13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回  答:谢谢澄清 由 hebai 于2012-12-10 10:36:35
听过“片尾曲”之后,俺倒觉得,远弟兄真的有点失职,好好的一首赞美诗歌被糟蹋成这个样子,最终还“成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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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不寐弟兄回应“远志明小敏冯小刚”一事
送交者: 因为冬天已往 2012年12月10日07:58:18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出处:http://blog.ifeng.com/article/21753795.html


 


下午的嫉妒 [2012-12-10 10:21:37 PM] Zt很想请先生谈谈最近几天关于远志明=冯小刚=小敏在教会内部引起的争论。谢谢!(相关连接已经发入信箱)


 


首先、远弟兄在“冯小刚-小敏”这个事情上的表达,总的来说没有什么大问题。就是世界里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远弟兄的“感谢神”动机是为名利,还是为“福音毕竟传开了”,仅根据这几句话不好论断他。不过这次的“兴奋”是显而易见的,而这种“兴奋”与“远老师”一贯主张的“农村老太太神学”之间有一种张力;而“农村老太太更属灵”这套无知神学在中国教会遗毒极深。我的意思是说,农村老太太和演艺名流的结合,让“无知神学”的逻辑总是半途而废——有名望的人总是把持着为老太太颁发天国钥匙的特权,尽管在这之前,志明兄一再强调,老太太虽然农村,但很城市。


 


其次、远弟兄在引用罗马书10:9-10的时候,应该警惕自己随意引经的习惯。的确,圣经的说法和志明的说法是不同的;而且你会看见,这不是吹毛求疵,而是关系重大。志明说:“圣经说心里相信、口里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就可以得救”;但圣经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马书10:9-10)这两种说法的差别甚至就是魔鬼和基督徒之间的差别。首先我们要知道,魔鬼在旧约中比任何人都知道神就是神,但从来不承认神是主。你注意撒旦不用耶和华这个名字(创世记2:1,约伯记1:9)。在新约里,魔鬼及其仆从比任何人都知道也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4:3,8:29;马可福音3:1,5:7;路加福音4:41,8:28);甚至不信或半信半疑的人也可以仅仅根据神迹奇事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4:33,约翰福音1:49)。当然,圣经也有这样的经文,有人因信基督是神的儿子而受洗(使徒行传8:37、9:20)。但我们一定要记得这个前提:“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记这些事”是“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的前提;“这些事”就是“耶稣是主”,“他从死里复活”。事实上,罗马书10:9-10这两节经文是精致的交叉结构。其中,“耶稣是主”(the Lord Jesus)与“得救”(salvation)呼应;“死里复活”(God hath raised him from the dead)与“称义”(righteousness)呼应。这是为什么呢?耶稣是救主,耶稣是永生神,耶稣是耶和华;在祂里面我们得救并分享祂的永生。死里复活是强调耶稣为罪而死,而且胜过了罪与死亡,我们因信分享祂为我们赚取的义;这里面当然包含了“认罪悔改”的信息。但是,只是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不仅无关认罪悔改;而且,与是否接受祂是我们的主,完全无关。不过我要说句公道话,志明兄不是故意的。


 


最后,我确实不太理解,《一九四二》与《我要唱一首天上的歌》有什么关系。这个结合有点儿撒玛利亚人“裤衩一声”就诞生了那种感觉。一方面,《一九四二》的故事极尽调侃教会之能事,冯小刚在阐述和媚俗他根本不太知道的“终极关怀”,这一点很像“可怜虫莫言”;他对基督教的无知比他在史学上的无知更明显。另一方面,在这赤地千里、饿殍遍野的大悲剧中;在这普遍刚硬、政治控告的肤浅寓意之中,你高唱“生命的河,喜乐的河,缓缓流进我的心窝……”到底什么意思呢?是冯小刚故意将教会打扮成幸灾乐祸的骗子和神经病,正如他在电影里作的那样;还是远弟兄小敏姐妹真的“感谢神”,为尸骨如山之上有“灵歌”“毕竟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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