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重生的基督徒都具有双重人格:一个是已死的人格,一个是活的人格。关键的问题是你要体贴哪个,又要摒弃哪个?
如果你读懂了罗马书7章,你就会读懂大卫的诗。他那里没有自夸和自义,只有他的取舍。这取舍伴随了他的一生,也必将伴随作为基督徒你的一生。
读懂罗马书7章,读懂大卫,同感一灵,必会对你的灵命有所助益。
罗马书7章
1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 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 3 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4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 5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6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心灵或作圣灵)。7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8 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 9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10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11 因为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 12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14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15 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16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20 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 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24 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25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