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圣灵光照,有了神话语对婚前性行为的教导以后,婚前性行为
对我来说就变得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大逆不道,更让我明白了一
句话:在我肉体里没有良善。
通常没有此类同居行为的弟兄姐妹,一:有未信主时既成的道德
约束;二:有过良好的性知识教育;三:有圣经的婚恋教导和知
识;四:以前暗中有过此类行为,后来良心受谴责或直接圣灵责
备,知罪悔改从而渐渐远离了这个过犯。
有本婚恋辅导的书上曾记载两性差异,在性方面女性是GIVE SEX
TO GAIN LOVE;而男性是GIVE LOVE TO GAIN SEX。这个两性性心
理差异说得是否准确呢?或许不尽然。对于七八十年代某些受过
性开放风潮影响、对美国性自由认同的人来说,婚前同居象是穿
衣服换衣服那样随意。记得一次我们参加辅导专家婚恋讲座上,
一些慕道友还特别坦率地对我们这些单身的弟兄姐妹说:基督徒
只能找基督徒的话,选择朋友的范围要减少一大半;如果你们再
禁止试婚,那结了婚大概后悔的几率要更大吧!
笑归笑。人容易小看上帝在婚姻里的主权,更容易小看神在恋爱
中的主权。人犯婚前同居罪有几个原因:无知;陷入试探,偶尔
被过犯所胜;明知故犯。如上帝亲口所说:人饥饿非因无饼,乾
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摩8:11b)
对于第一种情况的弟兄姐妹:道德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或
杜绝明显与公开的同居行为,但是对于其他有同居行为的弟兄姐
妹容易有道德优越感。一位古信徒曾感叹:如果你真地认识了十
字架,认识了自己的罪恶,那么别人的罪没有一样是让你太惊讶的。
而如果有些人认为靠自己的德性已经无意中守住了神的律法,对
守不住的人自然会低看。
对于第二种情况的弟兄姐妹:良好的性知识教育,让他们知道接
吻拥抱以及到底什么是真正的性行为,在交友时一定程度上可以
清楚界限,能避免一些不良后果。
第三种情况的弟兄姐妹,理论性很强,习惯依靠书本知识,但是
实际遇到自己有恋爱问题,照样会有实践中的困惑。
第四种情况的弟兄姐妹,对其他正在犯同居罪的弟兄姐妹通常不
会居高临下当审判,但是也会很着急,唯恐对方走不必要的弯路
得罪神。
也许在美国长大的孩子这方面比我们这些七十年代在大陆长大的
孩子要强些?对于我们,初中必须修生理卫生课。不过当时快讲
到两性性知识的那会,同学们在预习的时候又好奇又害羞却都看
不懂。没想到老师也装作不懂,那堂课他让所有同学---自学!
真是让人跌破眼镜。反正他不教,我们更不学,考试时老师还大
方地允许我们开卷考试。什么开卷考试啊,纯粹是让我们抄书。
总之,在我成长过程,一直是偶然翻杂志读到一些问题解答,才
似懂非懂地了解某些性知识。说到这个,我突然想起几年前,一
位十四岁的小基督徒,突然指着她常爱读的《少男 少女》杂志问
我:姐姐,你说手淫是什么意思?把我吓了一大跳。接着她又问
我圣经里是怎么看待性的?
现在的孩子普遍早熟,从电视杂志网络等媒体上可以获取各种信
息画面。在没有信仰的中学大学甚至小学校园里,经常会发生同
居现象。八十年代校园查出同居,会处以开除;而现在的大学校
园,据杂志报导,几大等高校纷纷试点安装安全套自动售货机,
说是要引导学生的同居问题,避免怀孕;而校园附近,多数情侣
已经具备能力租赁房屋,建立他们自己的小天地。
爱与性,性与婚可以等同吗?性是上帝的礼物,而当人心无知或
不纯或贪心时,性便与爱与婚姻纠结在一起。一个极端是走禁欲
主义路线,把性当作污秽的不属灵的话题;另一个极端是只要将
来结婚就可以了,正是因为爱所以要对方的性,性是婚姻的前奏
--结果往往以分手收场。
上次一个女孩子对我说:你要我没有婚前同居是不可能的!两情
相悦呀。我对她说了一堆我们的身体是神的殿,神是轻慢不得的,
神是圣洁的所以我们也要圣洁等等的话,她棱是没往耳朵里进。
最后我拿这句话摊牌:在男人没有得到你身体的时候,你爱你的
灵魂和身体;当得到你身体以后,他两样都不要了;还有--男人
得到你身体以前,你是他床前的明月光;得到之后,你成了他蚊
帐上的一粒蚊子血。听到最后两句话,她好像才终于明白过来。
这样子的明白,也只能是使女孩子少吃亏的权宜之计。我真唯恐
关键时刻,那两句话是顶不上什么用的。因为神的警戒和命令,
人都想弃绝,那只有被父神继续管教才能在他的圣洁上有份了。
如何胜过同居的罪是一个问题,而如何谈恋爱有清楚的PHYSICAL
TOUCH的界限是另外一个问题。基督徒胜过同居的罪或者是SEX
ADDICTION,需要更多的圣经话语教导、辅导的智慧以及从跌倒
到得胜的见证人。我想对于这个罪,是否有认识,在于那在过犯
中的人是否有忧伤痛悔的心。同居是两个人的事,一方离开同居
状态而另一方不理解,对于已经悔改想尽快远离同居行为的基督
徒,会造成巨大压力。已经忧愁痛悔的人来说,除了自身非常痛
苦,还要承受另一方的压力,弟兄姐妹怎样对待他们是需要非常
谨慎的。保罗在林后2章里说:
“若有叫人忧愁的,他不但叫我忧愁,也是叫你们众人有几分忧愁,
我说几分,恐怕说得太重。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
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所
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
弟兄姐妹见到在过犯里暂时还无法切断同居关系的人,如果那人
内心忧愁,已经快要被责罚地沉沦失去胜过罪的希望,大家最好
是赦免他安慰他,向他显出爱心,相信他/她的内心确实有悔改
的倾向,要支持他/她靠主尽快走出来。不要强硬施加压力,威
逼这样的弟兄姐妹,说你不改不断,我们就不接受你,不相信你
是重生的基督徒,甚至采取蔑视的态度。因为神不轻看忧伤痛悔
的心灵,我们也不当轻看和漠视那样的心灵。
而对于详细了解情况发现从始至终毫无羞愧的人来说,按照圣经
约一5:16的原则: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
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对于
肆无忌惮、自欺欺人、藐视神教会的人,确实应当不与他/她同席
吃饭,并要将他/她从教会里赶出去。对于这几种情况,要非常谨
慎地了解情况,不要随便定罪批斗,令真心愿意离弃罪的弟兄姐
妹失去悔改的机会。
今天听一盘“单身与侍奉”的讲座,听老师说到她那时为了找婚
恋辅导的书籍,走遍了许多的大小书店,结果有限的书籍里只提
到一个主题,禁止婚前同居。而恋爱以及订婚期间,基督徒是否
可以牵手,接吻,拥抱,HOW DEEP CAN WE GO?却少有著书。令
她十分地遗憾和困惑。这也是我深有同感的。